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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繼承適豪宅的重點條件有幾個,分別是——
一、要賣豪宅,必須在正式繼承日期的半年後。
二、除非住在這裡的四名房客自己主動走人,不然豪宅新主人不可趕走他們,至少在這半年裡頭不能。
三、四名房客只需在繳付隨意多少的房租後,便能得到主人的全面照顧,換句話說,他們只要付了租金,就可在這裡又吃又住,當然,什麼瓦斯費、水費、電費等等的,都是您負責去搞定,而您也得每月付清因這豪宅而來的所有費用,不得拖欠。
四、您除了得好好照顧這四名房客外,還得妥善照顧這幢豪宅。妥善的定義是五天一小掃、十天一大掃,要確保豪宅一塵不染。為保障房客們的隱私,他們住的房間可以不用打掃,但豪宅的其他地方,都得乾乾淨淨,若給我發現豪宅遭到破損或塵封,您將會立即喪失繼承這豪宅的權利。」
林律師在接到季梅的電話後,馬上趕回豪宅,並概略講述了一次她繼承豪宅的種種條件。
季梅深深地體會到,這世道果真沒有「飛來橫屋」這等便宜美事,更沒有不勞而獲的奇跡,至少,對她這「倒楣女王」來說,是的。
「我想請問一件事,」她微抖著聲音問,「什麼叫作『隨意多少的房租』?」
「就是隨房客想付多少房租,就付多少房租的意思。」林律師道。
「那就是說,他們若只想付二元,那就只需丟出二元,便可在這豪宅裡白吃白住,並得到我這主人的照顧?」她的臉色益發青白。
「季小姐說的是,二元是最低的租金限額。」林律師點頭,讓她希望盡失。
「那我這個主人,豈不是比他們這些房客還要慘上許多倍嗎?」她霍地從沙發上站起來,扯開嗓門大叫:「不但要照顧四個白吃白住的食客,還得做沒工資的清潔打掃傭人,這算是什麼主人?」
簡直比菲傭、印傭還來得慘!
本以為終於得以擺脫掉衰神的照顧,轉運的她可重獲新生,沒想到,這一切都是個美麗的騙局!
「從某方面來說,是的。」林律師道。
「你騙我!」
「我沒有。事實上,繼承豪宅的同意書上,這一切條文都寫得一清二楚,在季小姐簽約時,我已經提醒過您,要仔細閱讀同意書上的所有條款,然後才決定字與否否。」
聞言,她為之氣結。
的確,他是有提醒過她,只是她當時太興奮了,根本聽不進耳。
「我不繼承了!」
鬼才會繼承!不但沒能撈到半分便宜,還得當苦工,這樣的苦差誰會要?
「如季小姐改變心意,這是絕對沒問題的。不過,基於律師的立埸,我得在季小姐碓定放棄繼承豪宅前,跟您補充說明一下。沒錯,在您正式繼承的首半年,的確是會比較辛苦,不過,半年過後,這豪宅以及四名房客的去留,就全由您決定。雖然這豪宅算不上是全台灣最大、最美的,但若要賣出去,依我看市價也不菲,大概可賣個兩億台幣。」
聽見此話,季梅的怒火瞬間消失了一大半。
「簡單來說,只要季小姐熬得過正式繼承豪宅的首半年,半年後,您想賣屋就賣屋、想趕人就趕人,絕對有控制權。」
聽到這,季梅一顆心猶豫不定。
繼承?不繼承?
她抿了抿唇,考慮好一會兒,然後——
「我要繼承!」
林律師說得沒錯,只要咬緊牙關,熬遇半年,半年遇後,她便可賣豪宅兼趕人,到時候,她就成為擁有上億家財的小富婆!
白居易一直在旁靜聽,聽到季梅決定繼承,他在心底偷笑了一下。
不知為何,他就是對初次見面的她很有興趣,很希望她留下來,成為新房東照顧他們。
有她在,這豪宅會更熱鬧、更有趣、更好玩的!
白居易有這個預感。
老先生一定是有這先見之明,才讓她來繼承這豪宅的吧!
「季小姐,這次您考慮清楚了嗎?」林律師問。
這種機會可遇不可求,這次放棄了,也不知道在她有生之年還能不能再碰上一次,她能不能擺脫掉平民的困況,就得看她這半年的忍耐功夫了。
十年寄人籬下的生活都熬過去了,半年算得了什麼?照顧四名食客而已嘛!小Casc一樁,就當是婚前預習一下如何照顧別人好了。
而打掃豪宅,那更不是問題了!她向來一個人住,家事都是她一手包辦。
至於每月的豪宅各項費用,她也會一併搞定的,雖然這對目前沒有收入的她而言,是有一點麻煩,不過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為了半年後那兩億台幣的巨款,她怎麼樣也會每月付清那些雜費支出,不會讓林律師有機會奪走這所豪宅的擁有權。
沒錯!她要努力!能否讓親戚們對她刮目相看、讓不懂她的好的前男友捶胸頓足,就看這次了!
「沒錯!我考慮得十分清楚,我、要、繼、承!」她深吸一口氣,豁出去了。***
就這樣,季梅決定繼承豪宅。
時逢月底,她原來租的破爛公寓也到了該離開的期限,有了新的居住地點,她當然是腳底抹油地離開那裡,帶著一箱又一箱的行李搬家嘍!
「嗨!」
甫來到豪宅的鐵柱大門前,她就「恰巧」遇上站在那兒吹風的白居易。
「你終於來啦!」他笑得友善、笑得燦爛。
昨天一想到今天這位豪宅新主人會來,他便覺得很興奮。
他喜歡見到她、喜歡和她住在一塊、喜歡她就在身邊伸手可及的地方……若硬是要問他原因,他只能回答:「喜歡就喜歡,沒有特別原因。」
「真高興你來了!」迷盡天下女子芳心的眸子,也感染了主人的喜惋,呈現一片喜色。
季梅瞄他一眼,覺得這沒一丁點同情心的男人怪異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