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都是這些歌……」諸宜庭傻眼。
眼看興奮的聽眾們已經自動聚集,期待地仰望著高大帥氣的年輕偶像:偶像當然不能讓大家失望。
只見他微笑開口,一首接一首,台語國語都來,老歌顯然一點都難不倒他。厲害的是,歌詞也記得清清楚楚,毫不打混。
可見得他做了多少功課!要當歌手出唱片,也許不用太認真,但是,想要紅,至少要有點實力吧。
等到他用低沉迷人的好嗓音唱完「路邊的野花不要采」時,眾人的掌聲和叫好聲,已經把駐診醫師、護理站小姐等都吸引過來了。場面之熱烈,簡直像是回到了餐廳秀時代。
連一向眼神有些呆滯的外婆,都興致勃勃地翹首仰望,坐在輪椅上的她努力伸長脖子,想看看到底在熱鬧什麼。
外婆能有這麼簡單的反應,就已經讓諸宜庭很開心了。
唱到一個段落,也該休息一下:在一片喧鬧中,尹浬來到她們祖孫面前。
「阿嬤,我唱得好不好聽?」他彎下腰,露出那老少通吃、所向無敵的帶電微笑,好溫柔地問。
阿嬤混濁的眼盯著他看,笑瞇瞇的,半晌,才說:「志雄也很愛聽歌。他昨天還來帶我去歌廳玩,裡面的人,都很會唱歌。」
「真的嗎?去哪一家聽?」現在還有歌廳這種東西嗎?志雄又是誰?尹浬疑惑地看了諸宜庭一眼。
「志雄是我舅舅。」諸宜庭回答,臉色有些黯淡。「我舅舅不可能來過。他最近根本不在國內,阿嬤是隨便說的。醫生說,她的記憶已經很混亂。」
頓時,尹浬突然接不上話來。望著那張低低的小臉,他胸口微微的疼痛著。
如果可能,他會盡全力哄得她重展笑顏……
「我去裝熱水,麻煩幫我看一下阿嬤。」她顯然不想多說,隨便找個借口,暫時離開了。
回來的時候,雖然聚集的人少了些,但還是有不想午睡的阿公阿婆或看護小姐留在交誼廳。有的看電視,有的發呆,而尹浬,正盡責地守在她外婆身旁,和一個打扮入時的女子聊天。
記者!才看一眼,諸宜庭心中的警報器馬上響起。那是記者!怎麼會找到這裡?
只見記者小姐很熱絡的和尹浬閒談,狀似悠閒,但那雙銳利的眼如雷達一般,沒有放過一絲二暈細節。
「你好,我是尹浬的助理。請問您是哪位?」立刻堆上職業性的笑容,諸宜庭迎上前去,硬生生打斷兩人的相談甚歡。
「哦,我親戚剛好在這邊住院。真巧,居然剛好遇到尹浬來看阿嬤。我剛還在想誰唱歌這麼好聽呢。」記者小姐笑得好像給雞拜年的黃鼠狼。
真巧?真有這麼巧?諸宜庭才不信。「請問您是……報紙?雜誌?電子媒體?」
「我、我是賓果日報的,敝姓邱,這是我的名片。」嗯,這個白白嫩嫩的小女生不容小覷,如此篤定又敏銳。記者小姐有點不甘願地想要扳回一城。「阿嬤看起來很有精神,很勇健喔!不然,我打電話給我們攝影,請他過來幫尹浬跟阿嬤拍幾張照,發個新聞,好下好?」
「那不是他阿嬤。」諸宜庭簡潔回答。「抱歉,私人時間,可能不大方便採訪,我們約下次好不好?」
「不要這樣嘛,只是拍幾張照,這是好事呀。」記者小姐上下打量了一下諸宜庭,隨口扯謊:「你是鄭哥請的人?我跟你們鄭哥很熟,他一定不會反對採訪的。」
拿大老闆壓人?諸宜庭還是不上當,她微笑回道:「是,鄭哥是我老闆。我們不方便作主,既然邱小姐跟鄭哥很熟,那請你打電話給他問問看好不好?我可以在這裡等。」
記者小姐下不了台,臉色一陣變化,相當尷尬。
本來在旁邊看好戲的尹浬,此刻才收斂起一臉忍也忍不住的笑意。
「邱小姐,很高興認識你。我們下次再聊嘍?」
「呃……」記者呆住。
尹浬的笑容,可以讓尋常女生暫時失去思考能力約五秒,若是近距離的話,威力可以延續到十秒。他們就趁著這個空檔脫身。
「真好用,比FM2還有效。「諸宜庭拉著尹浬快步走過長廊,一面走,一面忍不住讚歎。
「過獎了。」尹浬也笑。「不過,怎麼在你身上好像就沒用?」
沒用才怪。諸宜庭忍不住回想起他寬闊光裸的胸膛,一身淺麥色的肌膚,配上他帶電的燦爛笑容……
難怪行銷部門回報,他之前拍的廣告海報,被偷撕的頻率高到要緊急加印!!這是在印暢銷書嗎?海報還搞到再刷!
男人,禍水。
※※
男人,果然是禍水。
鄭哥帶著邵恩到香港和唱片公司開會,一回來,便急電召見尹浬。
一進辦公室,看到鄭哥的臉色,尹浬就知道事情不妙。
「我記得我曾經告誡過你,不要繼續跟助理糾纏不清。」鄭哥的語氣很和藹,但是,一點溫度都沒有。
尹浬心一驚,表面不動聲色,暗地裡卻已經閃電般把最近的行程想了一遍。
他們都很小心,應該不會有問題才對呀。
「我下午接到貳週刊李小姐的電話。」看尹浬露出困惑的神情,鄭哥解釋。
啊,原來。今天是禮拜二。圈內人都知道的黑色星期二。
要是在今天接到某週刊的編輯部電話,就知道接下來要出的這期裡面,自己被寫了。
可是……寫了什麼,會讓鄭哥臉色如此陰沉?
隔著光亮的辦公桌,一坐一立,遙遙相對。
「你最近去了好幾趟和愛醫院?」鄭哥開口了。「你應該知道各大醫院現在都有記者駐守?」
尹浬微微皺眉。「去醫院有什麼問題嗎?又不是出入不良場所。」
鄭哥的嘴角扯了扯,有點嘲諷。「依你現在的知名度,就算只是去路邊攤買個飲料,都會被寫。你還沒有自覺嗎?」
說著,鄭哥把原本擱在桌上的傳真文件交給他。「你自己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