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一切都是你計畫好的……」
「可是我沒有想到我下的暗示這麼強烈,這麼多年你都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如何逃走,典獄長向重刑大法官投訴,他居然這麼輕易就把你弄回來了……」
「可是你為什麼叫我?」花鬼問。
雲中榭愣了一下。
「我分明聽到你在叫我,卻不知道你在哪裡……你在叫我……為什麼!既然只是想得到我的修為,現在你已經得到了,為什麼還要叫我?為什麼告訴我這些?為什麼讓我知道?」如果你不說出來就不會有人知道,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拿走我的修為,就像我佔用你的身體一樣。甚至還可以讓我對你感恩戴德,一輩子都對你懷著愧疚!這樣不好嗎?為什麼你要告訴我?」
雲中榭笑笑,放開了放在他頭頂的手。
***
「我知道這不是花鬼的錯,要搶力量的是中榭,不是他,他只是受不了誘惑,想要那具軀殼而已。可是我還是忍不住討厭他,誰讓他有那麼強大的能量,卻蠢得像豬一樣!害得中榭追逐他的能量追逐了那麼多年,又增加了六十年的刑期!
「雖然對我們來說六十年不算什麼,但是……全都是他的錯!」
***
「那你又為什麼要回來呢?我的暗示在這麼長時間裡,不可能仍然維持那麼強大的力量吧?你有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想回來的,為什麼?」
「因為……」花鬼說:「因為我對你感到愧疚,我想向你道歉——」
「是嗎?那麼,我也是。」
周圍變得異常寧靜,花鬼的嘴好像忘記了閉合一樣微微張著。
「我也是。」雲中榭說:「不是只有你會感到愧疚,我也是。」他把花鬼從地上扶起來,用好像歎息的聲音說。
「我利用了你,搶奪了你的東西,但是你卻對我感到愧疚萬分,甚至不惜去強奪別人的力量,不惜在監獄中一次又一次冒著生命危險逃走,只是因為我對你的暗示誤導,為了有一天能把我從這個靈體監獄裡救出來。
「我不是真的完全沒心沒肺,至少我們曾經是朋友,我不能看著你為了我這種朋友去拚命啊……」
***
霈林海呻吟一聲,覺得自己的腦袋疼得好像就要裂開了。他勉強張開眼睛,努力撐著身體想坐起來,卻覺得身上好像有一個什麼很重的東西。他忍著頭疼,低頭看……
「啊啊啊!」校醫室裡,霈林海被隨便丟在地上,樓厲凡以很彆扭的姿勢躺在他身邊,而天瑾……天瑾被橫著扔在他們兩個人的身上,如果沒有那微弱的呼吸的話,別人大概會以為她已經死了。
「把你的嗓門給我放小一點……該死……」說話的是樓厲凡,霈林海超高的男高音慘叫,讓他想繼續昏迷都做不到。
「可是……可是……」樓厲凡想坐起來,卻發現身上好像壓了一個什麼東西。低頭,三秒之後。
「……她躺在我的肚子上幹什麼?」
樓厲凡和霈林海的記憶只到雷擊下來為止,大概是昏過去了吧,在那之後發生了什麼事,他們完全不知道。不過照他們是躺在校醫室裡的情況來看,八成是校醫親自把他們弄回來的,因為除了他之外,普通人絕不可能把傷員隨意扔到地上就走掉。
樓厲凡按了按自己的胸口,發現之前因為強行使用魔化而導致疼痛的部位已經不痛了,被那個雲中榭踢到的也沒有受傷的感覺,於是更確定這一點;也同時想到,既然如此,會把她扔到他們肚子上的行為,應該也是他幹的了。
兩人爬起來,合力將天瑾抬到床上。他們兩人的臉色很蒼白,但是天瑾比他們更白,樓厲凡把自己的手放在她的手邊,發現她的皮膚幾乎已經白得沒有顏色了。
不過儘管如此,樓厲凡卻知道她已經沒有生命危險,這樣的情況,應該是被強奪力量後的虛弱造成的,只要休息一段時間就好。
樓厲凡抬頭看了一眼霈林海,他從把天瑾抬上床後就一直坐在校醫的椅子裡,不斷地揉著太陽穴和額頭。
「霈林海?你怎麼了?頭疼嗎?」
「不知道怎麼回事……」霈林海近乎呻吟地說:「我的頭很疼……就好像有人在我腦子裡攪一樣……」
是因為被吸收的力量太多嗎?樓厲凡這麼猜測著走到他身邊,想看一下他究竟丟失了多少能量。然而就在他剛剛把手放在他頭頂上時,一股強烈的能量便從霈林海頭頂的靈匯穴猛衝了上來,樓厲凡只覺手腕一麻,竟被沖得向後大退幾步,終於坐倒在地。
「厲……厲凡?你怎麼了?」霈林海顧不上頭疼,慌忙上前想扶起他,「是不是還有後遺症?難道被我的雷打到了……」他的手剛一伸出去,樓厲凡就抱著自己的手腕躲開了些。
「……厲凡?」
「你的力量怎麼回事?」
「咦?」
樓厲凡指指他的頭,語氣很生硬:「這裡,有強烈的能量洩漏。」
「啊?能量?」霈林海自己摸摸額頭,什麼都沒有感覺到,「哪裡的能量?什麼能量?」
「……」
第五章 強奪之間
校醫推門而入,看到校醫室內的情景,微微一訝。
「哦,你們在玩求婚的遊戲嗎?」
一個坐在地上,一個跪在他面前的人同時吼:「胡說八道!」
校醫無所謂地聳肩,走到霈林海身邊拍拍他的腦殼,「起來,你剛被吃了不少力量,現在頭應該很疼吧?快求我給你止痛。」
「誰求你止痛!……」話沒說完,霈林海就抱著頭倒臥在了地上,「疼……」
「怎麼?疼得很厲害嗎?霈——」樓厲凡的手剛剛接觸他肩頭,他肩背部的「趨奉穴」又有一股比之前更加強烈的力量衝出,他的身體被這衝力撞得向後飛起,淅瀝嘩啦地撞倒一輛治療車,然後重重撞上牆壁。牆壁被他撞出一個凹痕,他險些又吐出一口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