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東區街道,迎著夜風奔跑的兩個身影,展紹頎臉上帶著投奔自由的快意。
儘管他感覺得到常沁的纖手在他掌心裡掙扎,也知道她已經累得快要跑不動,但他一點也不想減慢速度或放開她。
她今晚以寡敵眾智退情敵的表現太值得喝彩,這難得的經驗激發出他的興致與瘋狂,他真想就這樣帶著她跑到天亮,直到兩人筋疲力盡,緊緊擁在一起倒在黎明之光照耀的大地上。
「停!我跑不動了——」後面根本沒有追兵,幹嘛跑成這樣?常沁喘著氣,困難的喊停。
手中拽著的小手滑落,展紹頎住腳回頭,只見常沁彎下腰兩手頂在膝蓋上,上氣不接下氣,難過到極點。
垂下的長髮遮去她大半的臉,展紹頎卻仍看得出那張因激烈奔跑後的小臉蛋漲得紅通通的,美麗得宛如深秋的楓紅,額際汗珠則像閃亮的星光。
「沒事吧?」展紹頎精神出奇的好,脫下西裝外套,他也熱得汗水淋漓。
涼爽春天哪,兩人可以搞成這樣。
「這就是你給我的第一次正式約會?」常沁直起身來,喘息仍在急切狀態,但她已忍不住內心的不滿。
這樣的約會形式,只怕成為終生的夢魘。
「相信我。這一切純屬意外。」展紹頎替她抹去額上的汗珠,捧起她的臉,寵愛的望住了她。「常沁,我愛你。」
「在這種情況下,我很難對你這句話表示謝意。」常沁抓開他的手,拒絕他的碰觸。
「你在生氣?」
「我不能生氣嗎?」
「理由呢?」展紹頎只顧著自己高興,完全忽略到當她面對這一切意外時,她複雜的情緒裡面,最激烈的那種叫做生氣。
「為什麼你的風流帳要我來處理?你未免太自大了吧!今天的約會根本不是一對一,簡直是一對五,充其量我只是勝出的一位罷了,有什麼值得高興的!」
「勝出還不值得高興?那要慘敗在家裡哭你才滿意?」展紹頎見她怒氣當頭,不加以安慰賠不是,還理直氣壯的回嘴。
「這簡直是噩夢一場!」常沁雙拳握緊,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愛上這種人。
但愛是沒有道理的,一通跳號的電話和一個弄錯的名字,無形的線牽扯兩人緣分,也帶領兩人進入從未有過的情感地帶,在這領域裡,成員幾位尚未擺平,信任的問題也一直存在,儘管她早已感受到他對她的好,但常沁仍無法將自己的心完全交出去。
「你的意思是,愛上我,是噩夢一場?就算我現在已經決定只跟你在一起,你還是不相信我?」
常沁點點頭。
「夠坦白了你。」展紹頎一手插腰,一手往額際上拍,除了一連串無奈的歎氣,其它完全沒轍。「那你要我怎麼做?」
「我不知道。」常沁嘔起氣來像個小孩,嘟著嘴的模樣百般委屈。
「你都搶贏了,你還說不知道?你不知道,那我也不知道。」心緒混亂中,展紹頎隨便回應。
原來正經談戀愛這麼困難,想來他還是比較適合隨便亂愛,想跟誰約會就跟誰約會,不必負責不必用腦,也不必掏心掏肺,簡單多了。
「我哪有搶贏?天曉得今天我搶到了,明天又有誰會冒出來跟我搶?」
一天到晚跟別的女人搶男人,她哪受得了!
「你真奇怪,條件你開了,我也很有誠意的答應,結果你現在又說不敢相信,你到底想要我怎樣啊?」
展紹頎也開始抱怨,要知道像他這樣的男人,人人搶著愛,他一旦說收心不拈花惹草了,有多少女人為他哭泣?
這常沁人心俱獲不滿足不打緊,還在生氣個什麼勁兒?
這其中若真有道理,依展紹頎的智商他只好自己承認,他不懂!
「我就說我不知道了,你還一直問要怎樣?」常沁回瞪他一眼。
反正她只要一想到往後她還可能不知要打退多少敵人,他才真真正正屬於她,她就從頭到腳、由內而外都被怒氣和醋意給侵佔。
「難道我們今晚就要一直在這邊『不知道』與『想怎樣』中度過嗎?」展紹頎也火大了!。
認真談戀愛真費力,哄女人更是一肚子怨氣!
「我不知道!」
又不知道!「你想要我怎樣?你說啊!」
怨氣相對,怒火掃射之中,一個就像櫻桃小丸子卡通裡那位神出鬼沒的野口同學般的低沉聲音,冷不防地在兩入耳邊響起!
「先生,真愛塔圖為你刻畫愛的記憶與美麗,幫助你表達真心……」
展紹頎與常沁同時錯愕的望著說話的人,那聲音乍聽之下還頗令人發毛。
真愛塔圖?
「有點眼熟,是不是?小沁?」展紹頎回想起在台中世貿中心附近似曾見過這位手上抱著疊傳單的女孩。
「嗯,推銷刺青的女孩。」常沁也對這女孩印象深刻,在遇見這女孩之前,她從不知刺青也可以像手機一樣大力推銷。
「你們的店不是在台中?怎麼你跑來台北發傳單?」展紹頎好奇的問了一下。
「先生有所不知,我們真愛塔圖生意興隆,分店遍佈全台,我現在發的這一家就在這附近,先生有沒興趣去……」
社會風氣開放,剌青人口大量增加,而且刺青也早就不再是黑道專利。
「沒有、沒有!」展紹頎頭手並搖,一點興趣也沒有。
年輕女孩掃了他手背上的紅印一眼,說:「先生,你手上的燙傷有點醜,你相不相信我們師父可以把它變成一幅漂亮的圖案?比如說變成一隻蝴蝶或一個龍頭之類的……」
「不用不用!」他是帥到天怒人怨的大男人耶!幹什麼在手上刺蝴蝶,還龍頭咧!他又不當大哥!
「那小姐呢?」
「我也不要。」常沁當然一口回絕。
「你們不是為愛煩惱嗎?其實我們真愛塔圖之所以生意那麼好,還不都拜真愛傳說之賜,太多人想要得到意中人的心了。」
是的,當時年輕女孩曾說過,只要願意忍受皮肉之痛,在手指上刻下意中人的名字,那麼就會得到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