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允威是贊同,可同時也覺得這種作法太理智,一點也不浪漫,就跟機器一樣。
「難道你都沒有想過『憑感覺』做事?」
他沒想到她居然這麼理智,知道她用秒來計算時間,已經夠讓他吃驚了,沒想到這會兒連吃個東西她也要算半天,這樣生活還有什麼樂趣可言呢?
如他,凡事憑感覺、看心情,今天想苦一點,明天要甜一點,每天都有變化,天天都多采多姿,這樣的生活才有新鮮感、刺激感。
「有,不過……」徐少妃很認真地開始思考紀允威所說的話,然後反駁:「但憑感覺太不穩定,很容易就讓人昏頭轉向,我個人認為還是實際點,別太相信不切實際的東西,要不然啊,等哪天發現自己的感覺出錯的話,該怎麼辦?」
如她,即使要找男朋友,也是憑理智、靠腦筋,才不會相信憑感覺那種鬼東西。
她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憑感覺了!
「難道一點都不覺得這樣很不浪漫?」
「總經理,難道您以為浪漫可以當飯吃嗎?浪漫可以讓您有房子住、有車開嗎?基本上,我不覺得浪漫有什麼好處,它跟感覺是同一等級的,就算沒有,這世界也不會因此停止。」她抬起炯炯有神的眸子,精光一閃,寒氣逼人,那表情正好佐證她的理論。
徐少妃斜睨著紀允威,彷彿對他所說的話十分不以為然,甚至還帶了點嘲笑的意味。
他不過就問了「感覺」與「浪漫」而已,她有必要憤慨嗎?他這小秘書的腦袋裡究竟裝了什麼?
「假如有個男人捧著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跟鑽石戒指給你,你也不覺得浪漫?」
徐少妃挑挑眉,皮笑肉不笑地回答:「我會問他,你是錢賺太多嗎?」
很好,他得記得永遠不能送禮物給她。光憑這句話,紀允威便可預測將來自己若真的想追徐少妃,肯定前途堪憂。
「總經理,還要再來一杯咖啡嗎?」看見紀允威空了的杯子,她問。
「不用了,我回辦公室,謝謝你的早餐。」
正式交手第一回,他覺得徐少妃果真很棘手。上次他還嘲笑定睿的賭約恐怕前途茫茫,沒想到,他自己的可能也很不好處理。
徐少妃目送紀允威離開茶水間的背影,突然覺得今天的他有點怪怪的。
第二章
送花、送禮物給佳人,肯定無法討佳人開心,那麼,投其所好應該不會出差錯吧!
只是……問題來了,他跟徐少妃根本就不熟,要如何投其所好?
去問母親?開什麼玩笑,要是給他母親知道,不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他架去法院公證結婚才怪!
唯今之計,只有抓著當人來問了。
早上不到九點,又看見紀允威踏進辦公室,徐少妃覺得十分神奇,她不記得今天早上有會要開。
「總經理,您今天也很早,吃過早餐了嗎?」
「嗯,吃過了。待會你來我辦公室,我有事情要跟你說。」
太迂迴不是他喜歡的手段,他向來直來直往。
聽完紀允威的『事情』後,徐少妃瞠目傻愣幾秒鐘,稍後才眨眨眼睛,一臉困惑。
「總經理,請問您是說,您有個朋友喜歡上像我這樣的女孩子,不知道該怎麼追求,所以要來請教我是嗎?」為了怕自己聽錯,徐少妃一字不漏地再問一遍。
紀允威暫時不想讓徐少妃明白自己的目的,要不然,依她的性格,不是離職就是徹底將他列為拒絕往來戶。
「是的,他剛好喜歡上像你這樣的女孩子,就跑來問我有沒有什麼辦法,我立刻就想到你,所以才想說來問問你有沒有什麼禁忌,我好提醒他。」
這種找朋友當代罪羔羊的作法,他是很不想做,但卻不得不做,總不好要他當著徐少妃的面說「我要追求你來贏得賭注」吧?
他在感情上是花心沒錯,但為性而性可不是他的作風,他還是喜歡在互相喜歡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他喜歡性愛、享受性愛,卻不太追求純粹身體上的歡愉。若要他跟徐少妃上床,一來,當然是要徵求她同意,二來也要自己喜歡徐少妃才行,否則他寧願拱手送出車子。
這算是他遊歷花叢間一點小小的堅持,比起不管是感情或是身體上皆來者不拒的潘克軍,他算是很忠貞了。
「那可以請總經理的朋友親自來找我啊!何必還要透過您?這樣不是太奇怪了嗎?說不定您的認知跟我的有差,轉達的時候又出了錯。」
徐少妃皺皺眉,先入為主的觀念悄悄浮上,她總覺得紀允威的朋友應該也不會好到哪去,她才不想殘害女性同胞。
「我們也是有考慮到這點,不過他……個性比較害羞,希望能盡量低調一點,所以希望能透過我來轉述。」
徐少妃壓根不相信,就算紀允威的神情毫無破綻,她也沒那麼好打發。
「總經理,請問這是公事還是私事?」
「當然是私事。」
徐少妃看了眼手錶,確定還沒上班後,抬起頭,板著臉,冷肅問:「您那位朋友真的只是性格上害羞嗎?還是說另有原因呢?」
第二個問題讓紀允威心跳快了一拍,但長年在商場打滾的他仍不動聲色。
「會有什麼原因呢?你想太多了。」
「我相信應該不是我想太多,總經理,恕我說一句不太好聽的話,『物以類聚』是什麼意思,您大概也很清楚,坦白說,我還真不太相信您會有害羞的朋友,如果他只是想跟對方玩玩的話,很抱歉,這個忙我是不會幫的!」
徐少妃說的話其實並沒有很毒,不過是直接了點,但聽在紀允威略感心虛的耳裡,卻覺得她是在針對他。
當下,他有點難堪。
「徐秘書,我希望你別以偏概全,就算我花心,也不表示我的朋友都很花心,我的朋友之中也是有專情的,更何況,說不定有天我也會改變,為什麼就非要一直認定我不好?
我花心卻不濫情,不會腳踏兩條船,更不會想欺騙她們的感情,喜歡就喜歡,分手就分手,一清二楚,絕不會拖泥帶水,對方若有喜歡的人,我也會放手讓她離開,請問我哪裡有做錯?就算與你的道德觀念不符,就真的罪無可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