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維洛娜的麻煩誓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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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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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以為哥哥是要帶她上什麼頂級加一流的餐館吃飯,才找人把她變漂亮點,誰知竟是這種以相親為主的宴會!

  「范董,這是舍妹孟葳,今年大學畢業,也該是和有為青年交往的年紀了,特地帶來跟大家認識認識。」孟挺之大剌剌的對宴會的主人說。

  上流社會辦宴會不外兩種目的——利益與婚姻,而後者總是以前者為主要考量條件,孟挺之當然不例外。

  哥哥的動機根本不單純!孟葳氣得臉色發白,拎著裙擺就想走,完全不理會孟挺之剛剛千交代萬交代,不准她中途離開。

  孟葳剛想舉步走人,被這種宴會用來號召各家名媛的幾名俊男,已經像看到糖漿的蒼蠅般圍過來。

  「孟小姐是第一次出席宴會吧?歡迎你。」穿著白色禮服的男人自以為彬彬有禮的牽起孟葳的手來親吻。

  孟葳噁心得差點當場吐出來,用金蟬脫殼之術,把怎樣都戴不習慣的手套脫給他,順便把左手的雞尾酒淋到他頭上當見面禮。

  彬彬有禮男尷尬地拎著那只白手套呆愣在那裡,頭髮上有粉紅色的液體不斷流下來,臉色又青又白的變換不定。

  「葳葳。」孟挺之看見她不禮貌的行止,緊張地邊哈腰道歉,邊把她拉開。

  「學校教授沒有教你禮貌嗎?!」她的表現太過分,孟挺之訓斥,「拿出你的氣質和修養,何時何地都要面帶微笑、說謝謝,這裡是上流社會的交際場合,要給別人留下好印象。」

  虧他們還替藝人搞形象,連自己妹妹的形象都有問題,傳出去豈不笑死人?

  「你把我騙到這裡來,還要我和顏悅色?」孟葳氣得連話都說不出。

  哥哥這種作法,就像完全不顧她交往中的戀情,而硬是叫媒體來家裡提親一樣,令人厭惡、痛心。

  她剛剛是用力把怒氣忍下來,才那麼「溫良恭儉讓」,要是她當場爆發,受災戶絕對不只是禮男一個。

  「除了這裡,還有哪裡能找到門當戶對的對象?我是為你的下半輩子著想。」見她不受教,孟挺之也生氣。

  「我不需要任何對象!」她一心喜歡的只有洛德維希。

  「不找對象,難道一輩子都要不切實際地追逐偶像?追逐偶像有什麼用?他永遠不能回應你,你只是在浪費時間。」孟挺之生大氣了。

  「如果你真的為我著想,就該幫我追到洛德維希,而不是騙我到這種地方來!」孟葳終於喊出心裡累積多時的不滿。

  近水樓台先得月,只要簽到他的代理權,她就有天大的好機會,從此不用到處去追逐,更不用兩地相思,哥哥如果真為她好,就該助她一臂之力,而不是怪她白白浪費時間。

  「你已經不是學生了,不准再去追逐那種沒真本事,只會靠臉吃飯、和粉絲廝混,連自己的未來在哪裡都不知道的偶像!」孟挺之指著她,嚴厲的咆哮。

  在孟挺之的觀念裡,藝人是最輕浮、最不負責任、最不檢點、最沒未來的一群,讓妹妹和那類人來往,除了破壞孟氏的名譽外,對未來一點助益都沒有!

  「洛德維希不是只會靠臉吃飯的偶像……我最討厭你!」孟葳大吼一聲,跑出大門。

  「孟葳!」孟挺之只能對她的背影喊,因為要對主人交代而不能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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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討厭、最討厭、最討厭哥哥了!

  孟葳在房間裡發脾氣,把那臉連她自己都驚歎的美妝哭得像古代的潑墨畫,還把那套合身高雅的禮服、飾物丟進垃圾桶。

  「最討厭哥哥了!」孟葳發完脾氣,坐在床上,趴在自己的膝蓋上哭泣,懷中抱著洛德維希的布偶。

  她以為他們兄妹相依為命,他是最疼她、寵她、瞭解她、支持她的人,誰知根本不是那回事,他不斷地要求她體會他的用心良苦,要求她照他安排的路走,卻一點都不考慮她的想法和感覺!

  是啦,她是該為他著想,該謝謝他的用心,珍惜兄妹之情,但他不能強迫她,更不能用這種方式來騙她呀!

  她只要洛德維希一個,才不要任何阿貓阿狗,不管未來如何,就算流落街頭,只要能夠跟他在一起,她就不會有怨言。

  「還有佩芸!說什麼『趁機換個造型也好』,騙人,她一定是跟哥哥串通好的。」孟葳哭得更傷心了。

  季佩芸和她很談得來,孟葳拿她當姊姊看待,不管有什麼心事都會告訴她,結果她居然背叛她、陷害她,太過分了!

  被兩個最親近的人背叛,孟葳覺得很無助、很心寒。

  「洛德維希……」在這種時刻,她唯一想到的只有他,但空虛感不斷襲擊,她只能抱緊自己和懷中的布偶。

  滿房間洛德維希的超大海報、滿桌依照他樣子塑造的玩偶、懷裡還有像他的布偶,但卻沒有半個會伸出手來擁抱孤冷的她,沒半個會對她說話。

  如果他在這裡就好了,她就可將所有委屈向他哭訴,他溫暖的體溫會撫慰她、大大的手會拍她的肩、充滿磁性的嗓音也會說安慰她的話……

  可是,什麼都沒有,他連她的存在都不知道,海報中一成不變的微笑,此刻看來是無情的諷刺。

  她連他的指尖都沒碰過,甚至無從想像他的體溫涼暖,只能空虛的幻想他朝她笑、對她說話、為她打氣。

  假的!全是假的,他根本不在她身邊,根本不會為她打氣!

  可是,她是這麼喜歡他、迷戀他呀。

  第一眼在報紙上看到他,她的靈魂就深深悸動,蠢動著想做些什麼更接近他的事。

  第一次看到他在電視上出現,她的心魂變為之飛舞,叫囂著莫名的激動;第一次參加他的簽唱會,她希望他只看她一個,他的名字只屬於她,字跡只屬於她;第一次參加他的歌友會,她為有這麼多人喜歡他而感到自己的渺小,為他把目光投向別人感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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