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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風雨之夜,一個小女孩沿街叫喊:「霜淇淋!霜淇淋!」

  她是賣霜淇淋的小女孩嗎?怎麼沒提個籃子或推個推車?其實這是她愛犬的名字,小狗才三個月大,白綿綿的像霜淇淋,上個月被她從水溝裡救出來,原本奄奄一息,在她細心照料下,變得一天比一天活潑。

  剛開始小女孩的母親不太贊成,但看她一副堅持樣,若不答應怕會哭個三天三夜,也就允許她自己照顧好小狗就可以養。

  誰知小狗活潑過了頭,爬出窩就想探索世界,從昨天開始不知去向,小女孩找遍家中都找不到那白色的小小身影,儘管外頭風雨交加,她仍在街頭不斷呼喚:「霜淇淋!霜淇淋!」

  小女孩手中有一張照片,是先前她拜託隔壁叔叔拍的,這是她唯一的憑證,看到路人就拿起照片問:「請問你有沒有看過這隻小狗?」

  「沒看過。」路人搖搖頭,並關心說:「小妹妹,雨這麼大,你快回家吧!」

  「不行,我要找我的霜淇淋。」小女孩展現從小就固執的個性,雖然大多時候她都是乖巧的。

  風雨漸強,她的小雨傘發揮不了太大作用,但她繼續往前,不肯放棄。

  皇天不負苦心人,就在距離她家兩條巷子外,一棟獨立的花園洋房前,她聽到一陣熟悉的低嗚聲,是了,那一定是霜淇淋在向她求救!

  「霜淇淋、霜淇淋!你在哪裡?」

  夜裡原本就視線不清,滂沱雨勢更模糊了一切,眼前只見一道黑色雕花鐵門,或許隔著這道門就是她最渴望看到的畫面。

  心急中,她丟開雨傘,一雙小手穿過縫隙、穿過樹葉,摸到了一個軟綿綿的小東西,她可以確定,那就是她心愛的小狗!

  「霜淇淋!你被綁起來了嗎?我帶你回家,我一定會帶你回家!」

  小狗繼續嗚咽,小女孩不知如何是好,忽然一個冷冷的聲音傳來--

  「你在幹麼?」

  她抬起頭,看到一個比她高很多的男孩,身穿白襯衫和黑長褲,撐著一把黑傘,眼神銳利得像刀子,不用說話就很嚇人。

  但她不怕,她不能怕,她必須勇敢起來,於是她挺直了背回應:「我在找我的小狗,它在裡面,它被綁起來了!」

  「你是說這隻狗?」男孩手中拉著一條繩子,牽出一隻眼神無辜的小白狗。

  「霜淇淋!」她高興得快哭出來,但不忘保持母親叮嚀的家教,先鞠躬感謝:「謝謝你撿了我家的霜淇淋,我要帶它回家了。」

  「什麼霜淇淋?這麼難聽的名字!」男孩皺起眉頭,拋出驚人話語:「我跟我媽今天帶它去醫院,已經給它植入晶片,跟著我們家姓,叫做秦小白!」

  「小……小白?」這名字多沒創意,霜淇淋還特別一點。

  「根據目前的動保法,寵物的所有權是以晶片資料為主,晶片裡面登記了我媽的名字,而我是我媽的法定繼承人,換言之,小白是屬於我的。」

  男孩自認已用最簡單的話說明,但小女孩才九歲,聽不懂這些複雜名詞,拿出手中照片說:「你看!我有霜淇淋的照片,它真的是我的狗,我在水溝裡撿到它的,拜託你還給我!」

  男孩搖搖頭,為她的天真而歎息。「這種照片算什麼證據?每個人都拿一張白狗的照片,就能說自己是小白的主人嗎?」

  「我……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霜淇淋是我撿到的,我要帶它回家!」悲傷的眼淚如泉水湧出,但她不伸手擦去,反而靜靜望著他。

  男孩也靜靜看了她好一陣子,心想像她這樣的傻瓜很少見,可能是年紀太小還沒學會世故,竟帶給他一種奇特的悸動。坦白說,她長得不是多可愛、多嬌美,卻有雙誠實直率的眼神,有如最深最遠的天際,難得一見的澄淨。

  「你哭完了沒?我要進去了。」無論如何,他沒打算因為她的眼淚退讓。

  「拜託你、拜託你!把霜淇淋還給我……」她拉住他的手,不是很用力,但很堅持。

  「你煩不煩啊?快走!」他沒有立刻甩開她,只是冷冷瞪住她,很少人不怕他這雙利眼,大家都說他長大以後會很厲害、很強勢,他自己也這麼相信。

  「我不走,我要我的小狗……」她放開了他的手,卻蹲下去抱住小狗,人在哭狗也在低泣,一時間也不知是雨是淚,好像全世界的不幸都降臨在此。

  在這場拉鋸戰中,她用眼淚和堅持獲得了上風,他居然感到有點愧疚,撐起傘遮住兩人和小狗,淡淡問:「喂!你叫什麼名字?今年幾歲?」

  「我……我叫李湘菱……今年九歲……」她抬起頭,仍是哭得好悲傷,卻能清楚回答他。

  這麼小的小女孩能做什麼?他腦中浮現一個念頭,雖然有點可笑,但也不是不可行。

  他沒有兄弟姊妹,父親因工作常不在家,母親身體虛弱又很愛操心,這也是他收容小狗最主要的原因--家裡需要改變一下氣氛。

  但是除了小狗,他還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東西,在他資優生的形象之下,其實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他的表情稍微轉晴,繼續問:「你住在附近嗎?」

  「嗯!」她點點頭,老老實實地說:「七十二巷六號五樓。」

  這麼近,才隔兩條巷子,看來還真是有緣,他腦中那奇特念頭越發茁壯,心想或許這是老天安排。

  小女孩繼續凝望著他,兩眼水汪汪的、可憐兮兮的,彷彿他可以決定她的生與死,看起來比小狗還像小狗,無助又無辜。

  他發覺自己被她打敗了,只得做出決定。「我叫秦宇康,比你大五歲,你想要當霜淇淋的主人可以,但是我要當你的主人,地位更高一層!」

  從小志願做律師的他,不會讓自己吃虧,要叫他妥協可以,但他一定捍衛自己的權益。

  「啊?」這什麼意思?小女孩從未聽過這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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