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撿到小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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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喬紹均慢了三秒鐘才明白她的話中意,她已經不見人影了。

  「小虹。」他隨後來到醫院大廳,找到她。「以你的身體,醫院裡有什麼工作是你能做的?」

  「指路啊!這麼大的醫院,你以為能搞得清楚各院室位置的有幾個人?除了工作人員外,我自信沒有多少人比我更瞭解這家醫院了。」

  這一點他反駁不了,從她可以走到哪裡就隨手摸出各項煙,酒、醃製食品等違禁物就曉得,她對這間醫院的地形實在是太瞭解了。

  「的確,看你藏東西的手法和位置,就知道你非常清楚這間醫院。」簡直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糟糕,被你發現了,你可千萬別私下A走我的寶貝們。」她看到一個小姐左右張望,顯然是個迷途者,好心地過去給人指路了。

  喬紹均看著她的背影咬牙,他倒很想消滅她那些違禁品,問題是他找不到。

  「唉,這麼好的腦子,怎麼就不用在正途上,成天光搗蛋呢?」他拿她很沒轍。

  「先生,請問你知道廁所在哪裡嗎?」突然,一個沙啞的聲音在喬紹均背後響起。

  喬紹均回頭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伯伯,拄著枴杖的手還在發抖,下意識伸手扶住他。「廁所嗎?我帶你去。」

  「謝謝。」

  說話問,兩人走遠了。

  待洪虹將迷途者送到中醫科候診室,再回來已經看不到喬紹均。

  「人呢?跑哪兒去了?」她手裡拿著一包不知打哪兒摸來的芒果干吃著。

  反正整間醫院就像她的遊戲間,她隨手藏東西,不管走到哪兒都有樂子逗。

  「紹均。」她一邊吃、一邊找人。

  洪虹先到掛號區、藥局、各科候診室,最後找到廁所,終於在男廁門口看到他。

  「紹均。」她走過去,瞧見他一瞼怪異。「喂,發生什麼事了?」他不是泰山崩於前而色不改嗎?很難得看到他變臉耶!

  不過他就算有情緒,臉上表情的變化也很細微,只有小小的皺眉,瞪眼,她還沒見他大笑或大怒過。

  「好痛。」他有點恍神。

  「你受傷了嗎?哪裡痛?」

  他終於回過神,看到她一張被芒果乾染成紅色的嘴。

  「你就這麼愛吃零食嗎?這些都是色素,對身體沒好處的。」

  「這就是人性,越被禁止做一件事,就越想去做。我在家裡只能啃青菜跟水果,有機會吃點別的,當然不會放過。」她拿出一塊芒果乾遞給他。「你要不要?」

  「謝謝,我對零食沒興趣。」

  「你還沒告訴我你哪裡痛?」她總算想起正經事。

  「不是我痛,是他。」

  洪虹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隱約瞧見一個男人正抱著腳坐在地上。

  「他怎麼了?」

  「剛才有個女人一直追問他明天要幹什麼,他們在這裡吵了好久。」他指著她站的位置。「然後他回了一句,你不要那麼白癡,被商人的手段耍得團團轉好不好,那個女人突然生氣了,拿著皮包不停打他,兩人一直追到那裡,那個女人用力踢了他一腳,他就坐倒在地上了。」

  「你就一直站在這裡看,什麼都沒做?」

  「我該做什麼?」那對吵架男女一看就是情侶或夫妻,他不覺得自己有資格去管人家的閒事。

  「也對啦!清官難斷家務事。不過那男人在這麼特殊的日子講這種話,難怪被打。」

  「明天有什麼特別嗎?」他只知道明天她出院,也不是國定假日,為什麼那對情侶要為了一個普通日子吵架?

  「明天是二月十四號。」

  「我知道啊!」他會記得替她辦出院手續的。

  天哪,他居然連二月十四日是什麼節日都不知道!

  「紹均,你應該感謝那位挨打的同志,如果不是他,明天你也會落到同樣下場的。你記住了,明天是情人節,每一個有情人的女人都很在乎的日子,身為男朋友,絕不能毫無表示,否則他就準備被『女友們』的怒火吞噬吧!」這個提示夠明顯了吧?

  他不禁頭皮發麻,後知後覺地想起以往幾年在這個日子裡,他那些名義上的女友們是如何蹂躪他的身體和精神。

  「別怕。」洪虹拍著他的手臂安慰他。「以前是我不在,沒人提醒你,你才會被整得慘兮兮,今年有我了,你儘管把女友們的名單列出來,我幫你打電話給花店,按地址送禮。你只要花一點點小錢就可以保證人身平安。」

  「沒有名單。」他連自己有幾個名義上的女朋友都記不清楚,又怎麼列得出名單?

  「你不是吧?連女朋友們的姓名,地址都不知道?」

  「向來都是她們找我,我又不找她們,那些東西我怎麼會清楚?」

  她沉默了三秒鐘。「等我出院後,你要每天給我一通電話,不准忘記,知道嗎?」這個男人不敲打永遠不會開竅。「拿筆記下來。」

  他點頭,乖乖照做。

  「既然你不知道女朋友們的資料,我想你明天最好跟我跟緊一點。」她說。

  他會的,或許明天乾脆留宿飯店,不回公寓了,省得被誰捉住,給他一頓好受。

  「另外,明天是情人節,你要陪我吃飯、逛街、看電影。」跟他交往,等待他會給驚喜就叫笨蛋,對付他唯一的妙招就是,想要什麼,直接說。

  「你確定辦完出院手續後,我們還有那麼多時間去做那麼多事?」

  也對,辦那些手續很煩的。「那……你是做小提琴的,會不會拉小提琴?」

  「會,但不是很厲害。」廢話,厲害的都進交響樂團了。

  「沒關係,我就要你拉一首曲子給我當情人節禮物。」

  他有點嚇到了,她的要求太簡單。「就這樣?」

  她開心地拉住他的手臂。「不然呢?難道你有其他想法?」

  「我不知道。」他連二月十四是情人節都不曉得,哪裡清楚怎麼去過它?

  「那就照我說的做啦!」

  「好。」原來過情人節很容易嘛!他突然覺得倒在走廊另一端那男人很可憐,跟女伴吵半天,卻只換來一記飛踢。要不要去告訴他,只消一首曲子就可過完一個情人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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