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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

 

  「從現在起,我們再也下是朋友,因為——」他靠近,展露出她最無法抵抗的笑容誘惑著她。「我已經不想再當你的朋友。明萱,我喜歡你,你呢?」

  元以旭靠得太近,近到她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要拒絕,還是答應他呢?

  唐明萱躊躇著,而元以旭又緩緩挨近她,在她沒有防備之下,他再次給了她一記猛烈又熾熱的深吻,讓她再也無法用理智思考,只能沉淪下去。

  第四章

  那一晚,月亮很美、空氣很涼,與平常無異的一日,卻因為元以旭的吻有了不同。

  十二點以前他們還是普通朋友,過了十二點,他們竟已變成情侶,進展快速到讓她連深思的時間也沒有。

  這樣的變化,讓她永遠也忘不了。

  他們坐在車子內,牽著彼此的手,元以旭對她露出的笑容格外地溫柔、格外地與以前不同,他彷彿將她當作很重要的人般。

  後來,他們不停地聊天,聊到最後時間來到清晨五點多,唐明萱終於體力不支,靠在他的肩上睡了會兒。

  等到快七點的時候,唐明萱醒了過來。

  「我睡多久了?」

  「沒多久,累的話再繼續睡吧。」

  「好。」說完,她又沉入夢鄉。

  他一直沒睡,想到她就在他身邊讓他再也睡不著,眼睛只想盯著她看,彷彿再也沒有其它東西能夠引起他的興趣了。

  說也奇怪,不過是交了個女朋友,卻帶給他不同以往的感覺,他感到有點興奮、有點期待,還有些微幸福感,緊握著她的時候,那種安心愉快的感覺清楚滑過他心底。

  為何他以前不曾有過這樣的感覺?

  一撮髮絲落在唐明萱的側臉,他伸出左手將之撥開,露出她可愛的臉龐,他愈看心情愈沉靜。

  以前看她,只覺得她是個清秀的女孩,現在他卻覺得她變美了,對她的好感正慢慢往上攀升中。

  突然,他的手機響起,他立刻接起。

  熟睡的唐明萱被驚醒,她揉揉眼,看見正在講電話的他,然後望向車外才發現天已亮。

  「睡飽了嗎?」講完電話,他連忙關心起已成為他女友的唐明萱。

  「嗯,你都沒睡啊?」

  「對啊。」他眼眸盛著笑意。

  「沒睡精神還這麼好?」

  「因為我只要看著你精神就來了。」

  登時,唐明萱的臉頰透出粉粉的顏色,她連忙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幾點?」

  「七點多,還想睡的話,我可以陪你。」

  「不用啦,我睡得很飽,所以精神都來了。」

  「你確定是因為睡得很飽的關係?」他別有用意地問。

  被他這麼一問,唐明萱臉頰益發羞紅,她急忙解釋:

  「當然是啊,要不然呢?」

  「唉,我還以為是我讓你精神好呢!」

  「才不是這樣!我十點還要去打羽毛球,所以要先上去了。」

  「我也要去打球。」

  「啊?」

  打從他們約定過後,前幾次要去打球她都有邀他,但總遇上他臨時有事,所以她以為是他不好拒絕她,才找借口推卻,以至於後來她都沒有開口再邀請他。

  「不行嗎?還是你想背著我會情郎?」

  「別亂說,是我每次約你你都沒空,怎麼今天你突然有空?」

  「之前我真的有事情,後來沒事你反而不約,現在你是我女朋友,我當然要好好看顧你,免得你被人拐跑,到時我會很傷心的。」

  「應該是我比較擔心吧!你長得實在是太不安全了。」

  其實,她只是在開玩笑,她是真的沒有什麼嫉妒心,原因在於她對這份感情還有些不確定感,她還不清楚自己有沒有嫉妒的權力。

  「但我的心很安全。好了,我先回家一趟換個衣服,九點半再來接你。」

  給她一吻後,他才放她下車,再發動車子緩緩離開。

  唐明萱站在巷子前目送他:心中有一股不踏實的感受,她不停地自問,這是真的嗎?還是只是一夜好夢而已?

  伸手摸了摸唇,仍留有元以旭的餘溫,證明了這一切不是夢,他們的的確確變成了男女朋友。

  倘若元以旭真有可能屬於她,那就讓一切順其自然;假使他不屬於她,那麼即使她算盡心機、用盡手段,仍是會徒勞無功,所以她絕不強求。

  現在,還是先上樓準備比較實際。

  *** *** ***

  元以旭以為只有他們兩人要打球而已,沒想到唐明萱卻帶了另一個女子下樓來。

  對方是一個冷艷女子,亦是他喜歡的類型,但……不是他現在會動心的對象。

  「這位是我的好友金艷,這位是以旭。」

  沒聽見唐明萱報上他的「新身份」,他不介意,他會再給她幾天去習慣。

  金艷終於見到元以旭本人,前一陣子她忙著跟雜誌社的人到各處拍照,根本沒回家,豈知一回來,他倆已經變成無話不說的朋友。

  金艷與元以旭相互點頭打招呼後,隨即出發到羽球場,這時元以旭才得知還有一個夥伴要加入。

  加入他們的人叫盧勝文,是唐明萱在球場認識的球友,他長得還可以,不過元以旭一眼就看出他對唐明萱非常有興趣,他一直慇勤地招呼著唐明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盧勝文看見元以旭出現,立刻升起戒備,但一看見他是站在金艷身邊,隨即放下心,他想元以旭與金艷應該是一對,所以沒什麼好操心的。

  在互相介紹後,據說按照慣例,是由盧勝文與唐明萱先單打。

  拜託,這是什麼鬼慣例!?

  不過,元以旭不想在第一天就顯現出自己的度量狹小,於是面帶微笑陪著金艷坐板凳。

  金艷看著他們三人的互動,由於她是個攝影師,天生就有雙敏銳的眼睛,所以這麼一看就看出端倪。那個小笨蛋之前還想將元以旭介紹給她,現在看來,元以旭早就心有所屬了。

  「你也喜歡明萱嗎?」

  聽見金艷用「也」這個字,他隨即明白她的意思,於是轉過頭來回道:「不是『也』,明萱已經是我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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