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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家?她挑了挑眉。

  「我以為這裡應該叫飯店才是。」看到他在環視左右四周環境後露出的訝異神情,讓她有著惡作劇得逞的快感。

  「飯店?」他一臉的疑惑。

  她點頭,然後給了他致命的一擊。「昨晚我們喝多了,然後就到了這裡,接下來的事應該就不需我多說了。」

  昨晚應邀參加了一場由某位圈內大牌女藝人所舉辦的生日派對,成浩也是受邀的賓客之一。

  至於為什麼最後她會和他一起離開,自己是一點記憶都沒有。

  看他一臉疑惑的模樣,她想當時他大概已喝得爛醉,腦袋一定不清醒。由於兩個當事人都想不起經過,這件事恐怕就此變成無解謎團。

  成浩完全想不起昨晚的事情,但當務之急並不是要釐清到底是誰灌醉了他,而是──

  「我跟你上床了?」千萬不要說是啊。

  她倒是毫不扭捏的點頭,這令成浩瞠目結舌。

  天啊!他怎麼會因為多喝了幾杯就做出這種糊塗事來!要是傳了出去,他肯定會被魔鬼經紀人給剁碎了之後灑入台灣海峽餵魚。

  就在他懊悔不已、只差沒做出捶胸頓足動作的同時,她看了看手錶,發覺自己實在沒時間等他哀歎完再來和她討論後續問題。

  「如果沒別的事,我得先走了。」她得趕回去準備今天的工作。說完,從皮夾裡抽出幾張千元鈔放在床單上。「這些用來支付住宿費應該夠了吧。」

  成浩的視線在她臉上和幾張千元鈔之間來回梭巡。雖然她的話說得很清楚明白,他卻有種強烈受辱的感覺。

  「你給錢是什麼意思?當我是牛郎不成?」這真是對他天大的污辱。

  她挑眉,不明白他腦袋裡想的是什麼,竟將她的用意歪曲成這般。

  「我沒那個意思。很抱歉,我真的沒有時間再耗在這裡了,再見。」說完,馬上轉身離開。

  成浩哪可能這麼輕易就放過她;他床單一掀,立刻衝下床拉住她,一副非要她說清楚講明白不可的態勢。

  體格不錯嘛!她看著他光裸的身軀,在心裡發出讚歎。看來他挺勤於上健身房鍛煉身體。

  「你別走,給我解釋清楚!」成浩渾然不覺自己正處於人類最原始的姿態。

  雖然眼睛吃冰淇淋的感覺挺不賴的,但她還是好心的提醒他:

  「我想,你最好還是穿上衣服,免得著涼了。」

  聞言,成浩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竟全身赤裸。

  「該死!你這個女人怎麼一點都不懂得害臊!」成浩一邊罵一邊回頭找著自己的衣物。

  「光著身體的人又不是我,為什麼我要害臊?」倒是他竟會因此而感到驚慌失措才讓她覺得很不可思議。「你慢慢來。我先走了,再見。」

  當成浩好不容易找到長褲、再慌忙套上,轉頭想要再和她理論時,卻發現人早已離去;他追到房外長廊上,也不見她蹤影。

  他頹然返回房間,眼見一室凌亂的情景與散落在床單與地板上的幾張千元大鈔,突然之間,他覺得頭痛極了。

  是宿醉造成?還是昨晚到方纔所發生的荒謬情節讓人無法置信?或者,他是因為想著該如何向經紀人報備這件事才感到頭痛?

  一有空,蘭妮就會追問她親愛的經紀人表姊一夜未歸的內幕。

  「快說嘛!你以前不曾有過徹夜不歸的記錄,而且脖子上還被人種草莓,真是好可疑喔。」她興奮地在表姊身邊打轉。

  她對表姊脖子上出現的吻痕感到好奇斃了,第一次見到實物耶!

  對於表妹死纏爛打式的逼問,她並沒有表現出任何的不耐,兀自做著自己的事情。

  「你很吵,蘭妮。」她淡淡地說。

  「說啦說啦!」她撒嬌兼裝可愛。

  「扮可愛也沒用,我都說了沒什麼事可以對你說。」她正在確認今天接下來的行程。

  既然軟的不行,蘭妮決定使出撒手鑭。

  「我要告訴姨丈跟表哥他們,說你昨晚沒回家,脖子上還被人種草莓。」蘭妮威脅。

  她聽了,只覺得一陣好笑。

  「需要我幫你撥電話給他們嗎?你別忘了我們兩人可說是生命共同體。如果我被拎回家,你也別想繼續待在演藝圈;我頂多回歸本行繼續當律師,你卻得乖乖回澳洲一路念完碩士。」

  她對經紀人這份工作並沒有太大的不捨,但對蘭妮而言可不是如此。

  果然,一聽要回澳洲唸書,蘭妮的臉色便為之大變。

  「我才不要回澳洲!表姊真過分,老是拿這件事威脅人。」她鼓著頰抱怨的模樣十分可愛。

  真是惡人先告狀。「是誰先威脅人的?」

  「對不起嘛,我道歉。」她乖乖認錯。

  「知道就好。快把便當吃完。」她催促著蘭妮吃午餐。

  今天早上的工作是替一本新雜誌拍攝封面照與接受採訪,一直到過了中午才結束整個工作,因此午餐也就延遲到現在了。

  「又是排骨便當。」蘭妮打開便當,皺了皺眉;她已經連續一星期午晚餐都是以排骨便當裹腹,早就吃膩了。

  「我會記得從下一餐開始改成雞腿便當。」她態度認真地在PDA上記下這件事。

  「看來下禮拜起我最討厭的就是雞腿便當了。」蘭妮吐著舌頭說,然後乖乖地吃著手上的排骨便當。

  她被蘭妮方才可愛的表情給逗笑了。

  蘭妮是她小阿姨的獨生女,甫出生不久就隨父母移民到澳洲定居,每年的寒暑假返台度假都借住她家,所以她們表姊妹的感情十分融洽要好。

  十五歲那年蘭妮返台過暑假,沒想到在西門町逛街時被星探發掘,經由一番抗爭與條件交換,好不容易才讓阿姨、姨丈點頭答應她轉學回台灣念完高中,一邊接受經紀公司安排的訓練課程。

  經過一年的培訓,蘭妮才正式出道。短短的一年時間,她已經成為華人世界裡的一顆閃亮新星。

  人一走紅,來自各方的邀約便不斷湧進經紀公司,廣告、演唱會、偶像劇等等……每一天都忙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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