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吵架,我們恩愛得很。」姜澤綸笑著白了眼好友,「你呀,嘴巴這麼毒,我看你的店早晚有天會被砸。」
「呸、呸、呸!沒事別亂咒我。」他笑罵了聲。
「對了,難得我過來,怎麼沒有看到成俊?」好友可是這裡的常客呢,居然會沒有碰到他。
「大概有事抽不開身吧。」
「不過他也該收收心了,畢竟他下個月就要結婚了。」他轉頭對身旁的宋采蓁說道:「對了,小蓁,我忘了跟你說,成俊他下個月要結婚了,他的未婚妻叫房晴晴,是妍妍的妹妹,以後我和成俊就是姻親了。」
「喔……」沒想到成俊哥會娶妍妍的妹妹。
高宇看著從剛剛就一直親密依偎在好友身旁,長相清秀的年輕女孩。「澤綸,我好像沒有見過她,幫我介紹一下吧!」
「她是我母親好友的女兒宋采蓁,上個星期從舊金山回來的,打算在台灣住一陣子,我今天帶她來,就是為了要幫她介紹男朋友。」剛剛在來Hill的時候,他已經跟小蓁說過這件事了。
「澤綸哥,我不是說不用了嗎?」她一點也不想要認識其他男人。
他當她是害羞。「多認識幾個朋友,偶爾出去玩玩,這樣你住在台灣的日子才不會太無聊。」
「有澤綸哥你陪我就行了,我才不要交什麼男朋友,我從以前就只喜歡你一個人。」她對姜澤綸笑得很甜,忽地她瞄到了高宇正用奇怪的眼神看著自己,但她不予理會。
「那是小時候,現在你已經長大了,而且我也結婚了,所以不該再這麼黏著哥哥,要黏男朋友。」小蓁從以前就喜歡黏著他,像個長不大的孩子。
「可是……」
「別可是了,高宇是這裡的老闆,他認識很多人,我讓他幫你介紹男朋友。先告訴我,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
「我……」宋采蓁此時又看見高宇好整以暇的看著她。她真的不喜歡他,讓她看了就討厭。「我要去化妝室!」
「直走右轉就到了。」他熱心的指示方向。
看著她走開,高宇忍不住問:「澤綸,你確定她把你當成『哥哥』嗎?因為她看起來好像不太願意當你的『妹妹』。」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這樣問他。「我知道我們感情好,常讓別人懷疑我和小蓁之間的關係,但我們真的只是兄妹之情而已,小蓁她也知道,再說,我只愛我老婆一個人。」
「是嗎?」
雖然本人這麼說,可是他覺得不像,待會兒是不是要來做個測驗呢?應該會很好玩,不過別讓好友知道,他要一個人玩,誰教那傢伙方才要咒他的店被砸,所以不給玩,嘿嘿!
*** *** ***
「澤綸哥呢?」
宋采蓁從化妝室回到吧檯後,不見姜澤綸的蹤影,便問著高宇。
「在前面和朋友說話。」他比了下好友的所在位置。
「那我去找他。」她不喜歡這人。
「你愛澤綸,對吧?小妹妹。」
原本要去找姜澤綸的她回頭瞪了他一眼。「不關你的事!」
好凶吶!他不過是困惑地稍微提問了下,結果馬上就得到答案,看來他不去當警察或檢察官,還真是可惜了。
「我勸你別白費心機,就乖乖的做他妹妹吧,免得哪天他把你趕回舊金山。」不知道自己為何要向她勸說這些話,也許是因為她眼底所透露出來的強烈慾望,她愛澤綸,她想要得到他!
開玩笑,他經營Hill很久了,之前在美國也和朋友合夥經營酒吧,看過太多的男歡女愛,宋采蓁的眼神給人一種不單純、非常有心機的感覺,而好友之所以沒有發現,那是因為他自小和她熟識,內心認定她只是妹妹。
「澤綸哥他喜歡我,所以絕對不會那麼做。」他從小就疼她。
「他喜歡的人只有他老婆房妍妍,他只把你當妹妹,我勸你還是乖乖的回舊金山去,不要在這裡浪費時間。」
一直說姜澤綸不會愛她,他的話讓宋采蓁氣壞了。「該離開的人是房妍妍,因為高阿姨根本就不喜歡她這個媳婦,高阿姨喜歡的是我。」
澤綸的媽媽?!高宇心驚了下。有趣的事情這下變得複雜起來。
「你也說了,喜歡你的人是澤綸的媽媽,不是澤綸。」
「反正,澤綸哥總有一天會發現我比房妍妍更適合跟他在一起。」
她比自己所想像的還要更可怕、更執著!高宇只能搖頭。「我是好心勸你,成俊曾說澤綸愛房妍妍愛得很變態、很瘋狂,你知道那個意思嗎?也就是說,如果他失去了房妍妍,將會變得不正常、變成瘋子,你懂嗎?」
「沒關係,到時候我會陪在他身旁。」
「看來你是沒有聽懂,瘋子通常都是六親不認的。」
「我看你才是瘋子……」宋采蓁瞄到姜澤綸走過來,立刻停下話。「澤綸哥,我不喜歡這裡,我們回家!」
被拉著往大門口走的姜澤綸一臉困惑。方纔她不是在和高宇聊天嗎?是不是發生什麼事?
他回頭向好友揮揮手,然後和小蓁走出Hill。
高宇也揮了揮手,然後表情哀戚地自言道:「澤綸,保重了,希望下次再見面,不是在瘋人院。」
「什麼瘋人院?」
熟悉的聲音自身後傳來,他不悅地回頭看著站在身後,身高一百九十公分,體型高大魁梧得像只大熊的男人。
「誰准許你進吧檯內?」被他這麼一站,整個吧檯內頓時變得很小很擠。
「因為我剛剛叫了你好幾聲,你都沒聽到,所以我想進來叫你,你應該就聽得見了。」大熊無辜地回答。
發現有幾位客人看著他們,高宇勉強笑臉以對,接著輕聲對大熊說:「你跟我過來。」
兩人走出吧檯,進入辦公室,因為他得好好跟這隻大熊說清楚,免得他一直來纏著自己。
「我直接跟你說吧,你不是我喜歡的型,所以請你以後不要再來Hill找我,熊至昊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