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王樣的完美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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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頁

 

  熊貓眼加上鬍渣渣,明明就一副生病的樣子。

  樣子很糟?他心頭一震。稍早前他是在鏡中看過自己的樣子,但,真有那麼糟嗎?

  突然,他在意起來,他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很糟的一面。

  「我只是沒睡好。」說著,他轉身往浴室走。

  「為什麼沒睡好?」她在他背後問道:「該不是你昨天晚上又帶什麼小姐回來了吧?」

  她第一次來的時候,他就帶了那個「鑽石耳環小姐」回來,雖然她是沒親眼看見。

  他停下腳步,轉頭看她,一瞼的嚴肅。「我已經很久沒跟什麼小姐在一起了,自從……」話未說完,他突然打住。

  自從什麼?自從……她來了以後。

  不自覺地,他的目光注視著她的臉,然後心跳加快,血液沸騰。

  該死!他確實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輕。

  「自從什麼?」她很好奇。

  「關你什麼事?」他懊惱地回了她一句,然後轉身走進浴室。

  千歌輕哼一聲,背身走進他的臥室,開始整理著他的床鋪。

  什麼很久沒有?距離她第一次來到今天,也不過才三個星期的時間,才三個星期就說很久?

  「色胚!」她忍不住對著他的枕頭咕噥了一句。

  ** ** **

  十真去餐廳吃飯的時候,千歌便開始著手整理他的床。洗了床單再鋪上乾淨的床單後,她站在障子前,看著外面的庭院。

  真奇怪!她居然還敢來,而且還那麼鎮定的面對他?老天,在幾天前,他吻了她耶!

  她跟他不過相識三個禮拜,但卻有種跟他已經相識了好久的感覺。

  跟他在一起時,她覺得很輕鬆、很舒服,雖然偶爾有點小緊張,但很快的就會消失不見。

  庭院裡積了一些雪,把草地跟石板步道都淹沒了。她走到庭院裡,拿了鏟子把雪鏟開,突然,她發現底下有個發亮的東西——

  「啊!」她一怔。

  她看見了一隻鑽石耳環,三個星期前被他扔到院子裡的那只耳環。

  她撿了起來,用衣服擦了擦。

  「好漂亮的耳環……」她想,這耳環的主人應該也是個大美女吧!

  她把耳環放進口袋裡,繼續著她的工作。

  將雪鏟開後,他也從餐廳回來了。

  千歌從口袋裡拿出耳環,快步地奔到他面前。「л!」

  吃飽暍足,十真覺得整個人精神多了,也愉快多了。當然,那是因為他吃了一頓美味的料理。

  「幹嘛?」他睇著她問。

  「這個。」她伸出手,掌心一攤,「我在院子裡找到了。」

  他當然知道那是什麼,但他從不期待再看見那個東西。於是,他挑挑眉,一臉的淡漠。

  「做什麼?」他懶懶地問。

  「當然是還人家啊!」她說。

  他眉心一皺,給了她一記「少煩我」的表情。轉身,他走向沙發,並坐了下來。

  「不管你怎麼不高興,既然是人家的東西,至少要物歸原主。」

  「如果我沒記錯,這應該已經是你第二次跟我說同樣的事情。」他的語氣還算和緩,「要我同樣的話再說一次嗎?」

  「我知道你不喜歡你的女朋友們把東西留下來,不過我還是覺得……」

  「女朋友們?」他在意她故意把女朋友講成「複數」,雖然那也不全然有錯,但……鈐木麗香不是他的女朋友。

  「我已經很多年沒有女朋友了。」說著,他拿遙控器打開電視,電視上正在播一個搞笑節目。

  「就算她不是……」千歌想說話,但電視機傳出的嬉鬧笑聲卻讓她有點分心。

  他從不喜歡看這種節目,但他沒有轉台,而且還把音量調大,故意讓電視機裡傳出來的誇張笑聲打斷她的話。

  他不懂她為什麼這麼固執。他老早就忘了鑽石耳環跟鈴木麗香,而她偏要拿同樣一件事來煩他,尤其這件事跟她根本毫不相干。

  她為什麼要管別人的事?她根本不認識鈐木麗香,也不清楚他跟鈐木麗香之間的關係並不像她以為的那樣。

  「相川先生……」千歌有點生氣,她知道他是故意把電視機的音量調大。

  他不看她,也不聽她,只是兩隻眼睛直盯著電視機裡那個無厘頭的搞笑男星。

  「相川先生,你懂做人的基本道理嗎?」她扯開嗓門。

  他斜睞了她一眼,不說話。

  「隨便丟了別人的東西這樣對嗎?」她續道,「這是很貴重的東西,你該還給人家。」

  老實說,她真的生氣了,而且還後悔剛才為他煮了一頓美味的午餐。早知道,她應該在湯裡面吐口水。

  十真不是沒聽見她的話,她喊得那麼大聲,除非他是聾子,不然就算在十公尺外都能清楚的聽見她說了什麼。

  但他有點惱了,他們明明可以融洽地、輕鬆地度過這一天,為什麼她要為一個她根本不認識也不瞭解的女人跟他吵架?

  他直視著電視機,還誇張地笑,擺明了就是「我聽不見你在說什麼,所以你閉嘴吧」的模樣!

  千歌只覺得一把火從她腳底燃起,然後迅速的竄過她全身。眉心一擰,她憤而拿起遙控器,關了電視。

  四周突然靜了下來,只聽見她生氣的、沉沉的、稍微有點急促的呼吸聲。

  「我討厭你這樣。」她瞪著他說。

  「我為什麼要討你喜歡?」他道。

  這句話說的也不是沒道理,但不知怎的,她聽了有點難過……不,是非常難過。

  「既然又被我找到了,你就還給她又怎樣?」她說,「這不是便宜貨。」

  「她不在乎這點錢。」他說。

  「所以說她跟你一樣都是不知人情世故、任性傲慢又不講理的有錢人家的孩子?」她氣憤地道。

  聞言,他濃眉一糾。

  「我跟她已經在三個星期前分手了。」

  「就是因為分手了,更應該把屬於她的東西還給她。」

  「要不是你把它撿回來,我已經忘了她,也忘了她曾留了東西在這裡。」

  聽他講得那麼決絕無情,她胸口有點痛。他是那麼對待曾跟她有過關係的女性的嗎?他是什麼心態?又把女人當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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