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老公,請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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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萬聖心搖了搖潘克軍的身體,見無法叫醒他,想也不想便搖頭,「志高,我還有三個小時的班,不會為這傢伙提早下班,反正酒是他點的,喝醉了當然要承擔後果,就讓他趴在這裡等酒醒好了。」意思就是堅持非上班賺錢不可。

  「那好吧。」粱志高走到萬聖心身旁低問:「聖心,你們究竟是什麼關係?」

  「沒關係啦,是他無聊才會找我麻煩,我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萬聖心幾乎是費盡力氣才能壓低聲音,讓自己的怒氣由齒縫間竄出。

  這可惡的男人真的想把她害慘啊!

  萬聖心忍不住想捏捏他的臉出氣,無奈最後還是捨不得下毒手,只能弄亂他的頭髮稍微洩憤。

  梁志高注意到她這個可愛的小動作,心底起了懷疑。「一點都不喜歡?」

  咦,是他眼花嗎?剛剛好像有看見潘克軍的手動了一下……

  「對。」她只會被他氣死。

  瞪著昏迷不醒的潘克軍,猶如想到什麼似的,萬聖心匆匆跑進休息室拿出自己的外套,輕輕蓋在他身上。

  說不喜歡,卻又對他那麼照顧?!

  粱志高可沒看過萬聖心還幫哪個喝醉的男人蓋過衣服,他只覺得萬聖心的行為一點都不像她嘴上說的那樣厭惡潘克軍,不喜歡又這般慇勤,難道……會是反面的意思?

  收到梁志高存著疑問的眼神,萬聖心趕忙解釋:「喔,我只是覺得我現在是在工作,他是我的客人,幫他蓋一件衣服也沒什麼啊!對不對?」

  很牽強的理由,於是萬聖心還故意問了一句「對不對」,不過沒等回答,便迅速回到工作崗位上。

  後來萬聖心似乎是很忙碌,不過他仍是眼尖的發現她不時都會注意就在面前的潘克軍,看得他一頭霧水,不曉得這兩人究竟在演哪出。

  假如潘克軍真的如萬聖心說得花心,他是絕對會好好保護她,只是這會兒看來又好像不是那麼一回事。

  最後等到萬聖心下班,他要她親自送潘克軍回去。

  「為什麼?」萬聖心抗議了。

  「他是你的朋友,在這裡喝醉,身為朋友的你,當然有義務照顧他。」

  「他是男人又不是女人,就算扔在路邊也不會怎麼樣的啦!」可惡,潘克軍居然連醒過來的意思也沒有,難不成自己真的要送他回去?

  「聖心,既然他是你朋友,就交給你負責送他回家。」梁志高端出老闆的架子命令。

  她到底是欠潘克軍什麼啊?

  萬聖心癟癟嘴,看了看動也不動的潘克軍,歎口氣後,終於認命地點頭。「至少找個人幫我扶他上計程車吧?」

  目送萬聖心離開藍調,梁志高感覺似乎是把小紅帽給推入火坑。

  只是萬聖心從來都不給其他人機會,他很擔心她會真的連個男朋友也不想交,看在她似乎又不太像是討厭潘克軍的樣子,就姑且試試。

  說不定最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好結局呢!

  *** *** ***

  經過一番折騰,萬聖心好不容易才把人平安送回他的大廈。

  潘克軍是一個人住,住處還挺豪華的,果然是有錢人。

  等她終於把人扔上床後,已經累得半死,坐在床上氣喘吁吁,他卻還睡得十分香甜,一想到他現在可以躺在舒服的床上都是自己的功勞,她忍不住抓起他的襯衫領子。

  「潘克軍,我要鄭重跟你說,我是少磊的女朋友,所以你不能隨意要我和他分手當你的女朋友,聽見了沒?而且我一點都不喜歡你,你別自大了!」

  「真不喜歡我?」原本應該不省人事的潘克軍突然睜開眼睛。

  萬聖心被他嚇了一跳,發現兩人靠得太近,正想要退後時,腰間又被他扣住。

  「當、當然了,我是少磊的女朋友,我只愛他一個人,絕對不可能……」

  不等她說完,潘克軍直接把人壓在床上,箝住她的雙手,讓她逃不了。

  「我是哪一點比不上少磊?」他真是受夠萬聖心老是提到齊少磊。

  從來還沒人敢這樣不斷在他面前拿他和齊少磊做比較。

  加上剛才在藍調聽見萬聖心居然敢說不喜歡自己,若不是想把她騙來這裡,他早就發脾氣了。他喜歡萬聖心,她竟然還這麼不知趣,真是不知好歹。

  她眨眨眼睛,顯然是被嚇到了,若不是躺在床上,早恨不得鑽入地底下好躲過潘克軍那如刀鋒利般的眼神攻擊。

  「呃……我沒說你比不上他,只是我就是先跟他交往了啊……」即使是生氣的潘克軍,依然是好看得不得了,震得她小鹿亂撞。

  「愛情沒有先來後到。」

  「你不是不相信愛情嗎?」萬聖心很不給面子地反問。

  「我不相信愛情不代表我沒有感覺,老實說……我是挺喜歡你的。」這點他不否認。

  萬聖心就像是個千變萬化的煙火,尚未綻放之時,毫不起眼,等到瞬間爆開釋放出特色時,她彷彿活了起來,展現著不同的風情,每一個面貌都吸引著他。

  而一旦喜歡她,便會不計任何代價也要擁有。

  等到擁有過她後,相信對她這份莫名的狂熱應該就會消失。

  他絕不會輕易讓她逃走。

  「你——喜歡我?!」她有點不敢置信。「真、的?」

  「喜歡就是喜歡,我沒必要騙人。」

  「只不過這份喜歡是來得快去得也快吧?」她不留情地拆他的台。

  潘克軍倒是十分坦白。

  「喜歡本來就不可能永遠,短暫的魅力更勝過永遠的現實,愛情不必太強求,喜歡就在一塊,沒感覺又非得綁住兩人,那多無趣。」他的喜歡從來不會超過三個月。

  坦白說,潘克軍的看法與她的不謀而合,她也不相信愛情,卻仍有喜歡的感覺。

  她也希望能去喜歡某個人,然後等這份喜歡逐漸淡去後,便能毫無牽掛地說再見,可惜就怕萬一她的作法對方無法接受,導致不好的結果,她才從來都不談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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