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
「甘先生,你不需要每天都來接我,我搭捷運回去很方便。」她清亮的嗓音透著有意的疏離。
車內的人沒耐性的下車,朝她走來,一把拉起她,塞進銀白色的座車裡。
「甘先生,可不可以請你尊重我個人的意願?」她輕擰秀眉,語氣裡帶著一絲慍怒。
「那麼也請你尊重我想送你回去的意願。」說著,甘爾謙替她扣上安全帶後,踩下油門,朝她家的方向而去。「對了,我們昨天說到哪裡?」
「……」她有點氣悶的看向窗外不想搭理他。
甘爾謙不以為意,自問自答,「我想起來了,你說你家那條叫冬瓜的狗太肥了,你想幫它減肥……」
江梓緒轉過頭來,糾正他,「它才不叫冬瓜,它叫地瓜。」這一個星期來,送她回去的路上,他常常會提及自己的事,同時也會詢問有關她的事,以及她的家人。
她明白他這麼做,是希望能增進彼此的瞭解,看得出來他真的很有心想跟她交往,但他這陣子每天都來接她下班的事,已經被健身俱樂部裡的同事發現,給她造成了不少困擾。
連小美都很不滿她竟然瞞著她跟甘爾謙來往的事,一些聽到謠言的女客,還刻薄的酸了她幾句。
天知道,她根本是身不由己。
「噫,它叫地瓜嗎?」甘爾謙唇角揚起可疑的笑,很滿意她終於出聲了。「我幫它買了一種能減重的飼料,到你家後再拿給你。」
「多少錢?我給你。」江梓緒瞟他一眼。即使他很蠻橫,完全不理自己多次的抗議,但她卻無法真的討厭他。
像前天,她無意中談起母親很喜歡某家店的蛋糕,翌日,送她回到家時,他從車上拿下來了一盒那家店的蛋糕遞給她。
大前天,她不經意說起想替喜歡爬山的父親買一件排汗衣,第二天,他就交給她一打名牌的排汗衣。
這樣的人,要她如何討厭他?
「不用,你請我吃一頓飯當抵償好了。」
「如果是要去松之華那種店,我恐怕請不起,我寧願現在給你飼料錢。」
「好吧,這次的地點由你來選總可以吧。」
「那我會挑路邊攤,請你吃一碗三十五塊的大腸麵線哦。」
甘爾謙揚唇一笑,「好呀,我剛好很喜歡吃大腸麵線。」雖然身為道雄集團的少爺,但他可不是在溫室中被呵護長大的孩子。
幼年時,他們三兄弟曾跟著祖母在鄉下住過幾年,很瞭解一般人的生活。
而且父母也不希望他們三兄弟成為不知人間疾苦的孩子,所以從小,他們的零用錢便都是自己付出勞力賺來的,沒有富家少爺的那種豪奢氣息。
「你真的喜歡?」江梓緒有些懷疑。
「嗯,我還喜歡吃蚵仔煎。這樣吧,你就請我吃一碗大腸麵線和一份蚵仔煎好了。」
江梓緒側首凝瞬他須臾,「我真不懂,你究竟喜歡我哪一點?」她是長得還算清秀,功課也還不錯,但這些絕不可能是他看上她的地方。
甘爾謙沉默了下,忽然說:「你還記得三、四個月前,在T大,有三個女孩攔住你,指責你勾引其中一人男朋友的事嗎?」
「噫,你怎麼知道?」她訝然。
「我那天就在你們附近不遠。」
「所以,你想告訴我,你因此對我一見鍾情?」
「很抱歉,論外表,你並不是令人驚艷的女孩,反倒是那幾個女孩中的一個,長得還比較出色。」他不客氣的諷笑。
「既然我長得不夠出色,你為什麼還要來纏著我?」她眉梢輕揚。
「因為那件事,你後來在綠野健身俱樂部工作後,我才開始留意你。」車子來到江梓緒家門口,他停下車,猛然俯過身來。
有了上次經驗,江梓緒連忙伸手摀住他的嘴,不讓他再得逞。
他握住她的腕,移開她的手。
她被困在座椅裡與他之間,動彈不得,擰眉警告。
「我跟你說,我好幾天沒有刷牙,有口臭哦。」
「是嗎?我不介意。不過,你該不會以為我想吻你吧?」他伸手替她解開安全帶,墨瞳帶笑的瞅著她。
「……」見自己誤會他了,她微窘的瞪了他一眼,推開車門要下車,旋即被他給拉回去。
「既然你這麼期待的話,我也不好讓你失望。」甘爾謙一笑後攫住她的粉唇。
這一吻並沒有持續太久,他便放開了她,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
他神色自若的說:「你等一下,我拿飼料給你。」
江梓緒輕咬著粉唇下車,神色隱隱透著一抹氣惱與羞澀。
「有點重,要不要我幫你拿進去?」甘爾謙從後車廂取出一包飼料走過來。
「不用了,我沒那麼嬌弱。」從他手上接過飼料,她遲疑了下低聲叮嚀,「回去開車小心一點。」
「嗯。」目送她的身影沒入那扇銀白色的大門後,甘爾謙俊臉揚起一抹愉快的笑,這才驅車離開。
走進那扇銀白色的大門裡,江梓緒伸指撫上適才被他吻過的唇瓣。她無法欺騙自己一件事,她不討厭他的吻,他的吻甚至讓她有種悸動的感覺。
她輕搖螓首,試圖將剛才那一吻從她的腦海裡給抹掉,卻反而勾起了她在松之華時被他強吻的記憶。
他蠻橫的強吻雖令她不悅,卻深深震撼著她,在那瞬間心頭彷彿有什麼被撥動了似的。
*** *** ***
「那麼到時候學生會的會議記錄,就要麻煩你了。」
「好。」江梓緒微笑頷首。
談完公事,謝明聖接著問:「我聽說前陣子茵琴有找過你是嗎?」
「嗯,你和學姊的事還沒解決嗎?」這幾個月來,很少再看見兩人像往常那樣親密的出雙入對,看來這兩人之間似乎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謝明聖沉重的歎息了一聲。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們之間沒有第三者介入,但茵琴卻執意要把一個暗戀我的學妹扯進來,還對我說,她沒有辦法與別人分享我的感情,向我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