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如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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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鬼書名 陳毓華

  到牆角去數了一圈螞蟻再回來還是想不出來這本書書名要叫啥。

  終於知道自己的腦袋要歸類到破銅爛鐵堆了。

  既然不管用,只好拿個可以放進倉庫的老名字來充數。

  原來呢,抱著枕頭要睡覺的時候也想過乾脆取個穿越時空的你和我之類的,不拗口又簡單還很有現代感(哇哈哈)。

  我每次發懶的時候就想不如把書名丟給徐女王陛下去傷腦筋好了,當然這腦筋是傷不到她的,因為她麾下精兵千萬,隨便編派一個也好過我為個書名頭痛到睡不著覺的好。

  於是,我就原本呈上了。

  不過老實說《如夢令》我還挺喜歡的,莊周夢蝶,還是蝴蝶夢莊周,從古到今都無解,如夢小令也是,你來現代玩一玩,我到古代走一走……嘿嘿,小老太婆我當然覺得好玩,小讀者們大概看到書名就塞回書架去了。

  這年頭嗆辣書名才吸引人。

  丫華很少吃辣,所以就有勞大家了。

  說起來奇怪,最近,很愛那種純純的戀情,喜歡那種純粹和無畏,愛上了就勇往直前,不管萬難非要在一起的瘋狂。

  或許因為逐漸在失去,所以當某年某月重新再見那樣的癡情無雙,就很難遏止不去想人的一生要遇到對的人真的不容易。

  愛情的迷思對我來說,也許是打從現在才開始的功課。

  故事的歸故事,女兒家到了古代,要是我肯定結結實實的適應不良。

  想想,沒有冰箱冷氣、沒有衛生綿的日子要怎麼活?

  女兒回來帶兩本書,丫華剛好完稿就給他很努力的看,這一看龍心大悅,果然,好的文章還是值得一看再看。

  有點舊的書,很多年前那個拒絕聯考的瘦小子吳祥輝的《芬蘭驚艷》,有空的人可以去找來看。

  我呢,則是再接再厲去找他的另外一本《驚歎愛爾蘭》來K。

  果然,對人的刻板印象是應該要破除的。

  然後,再把放很久的九把刀殺手系列拖出來看。

  真是幸福到爆啊!

  下本書是百里家的最後一個,問女兒要不要寫他,女兒很跩,她說:「老媽,寫的人是你又不是我,不想寫就把他踢牆角去!」

  拍拍手,我那女兒……真是酷得可以。

  百里陌,你就聽天由命吧!

  至於預備這一系列都要用三個字的書名,就……哪邊涼快哪邊去吧!

  還有,嘿嘿,最近中毒很深。

  每到星期五非要看「超級星光大道」不可,很乖地,時間一到就等在電視機前面,完全不肯漏掉一點鏡頭。

  沒辦法,太迷蕭敬騰的滑音,第一次聽見是驚艷,爾後,是歎息,再來就一整個的著迷到不行了。

  楊宗緯也喜歡,他的靦腆跟蕭魔王真的如出一轍,傻笑∼∼

  楔子

  如夢、如夢,如夢一場……

  不記得什麼時候身子骨開始變差的,天氣稍有變化或是季節交替,第二天一早他就下不了床。

  長白人參是寶貝,他拿來漱口,天山雪蓮可遇不可求,他拿來當蘿蔔啃,可是三天兩頭他還是莫名發燒,全身骨頭酸痛,一帕子的血經常駭得服侍他的下人們雞飛狗跳。

  因為他,家無寧日。

  既然只是等死,牛嚼牡丹,不如做做好事幫爹娘省點銀子花,他索性扔了那些吊命的東西。

  京城稍有知名度的郎中不知道看過多少,可憐了爹娘只要聽說哪有好的大夫就往哪找,跋山涉水,心思是用盡了,苦哈哈的藥方子他也吃過不知凡幾,又喝又抹又吃,長年下來他覺得自己都可以充起蒙古大夫替別人問診尋脈開方子了。

  除去吃藥睡覺、睡覺再吃藥的時間,他很閒。

  玩伴?

  當然不會有,誰家父母會允許自家的孩子來找藥罐子玩耍?要被傳染了重症誰要負責?

  除了偶爾會翻牆偷偷地來瞧他一眼的大哥和老三。

  當然那也要防著被爹堵到捱一頓罵,被當作眼線訓練的家丁會一狀告到娘那裡去。

  爹娘其實是疼他的,除了伺候的奴婢、家僕、奶娘、教他識字臨帖的先生,當然也為不能出門的他造了個什麼都有的大院子。

  不過,那院子他只有看的份,想去裡頭逛逛,得挑日子,風日晴和,春暖花開,這樣的日子用膝蓋想一年裡能有幾天?所以院子再雅致也只是個空殼。

  不允許多看書,怕傷神。

  不能下地,要是厥著怎麼辦?

  不能出門,外頭車雜人多對病體一無是處。

  守著這樣無望的人生茍延活著到底為什麼?

  由於什麼都不能做,他只能無聊的透過窗戶看院子裡更迭的四季一年又一年。

  可是,他要油盡燈枯了嗎?

  從臘月開始很多事情就不對了。

  梅樹不開花。

  柳樹推遲發芽。

  桃花拖了長長的尾巴直到夏末才看見幾朵花開了應卯。

  最扯的還在後面,梧桐提前脫皮不說,不該是這季節的蝴蝶居然鋪天蓋地如同飛雪一樣的呼嘯過院子。

  彷彿一切都亂了套。

  疑惑還在肚子裡滾來滾去沒著落處時,他把眼睛揉了又揉,沒錯!不應該在同一時間發生的六種現象居然一一出現。

  他怕是自己眼花,掙扎著從床鋪下了地,咬著牙不敢驚動任何人,直奔院子。

  的的確確是飛雪,這次不是成群結隊的蝴蝶,是凍在身上會冷,落地會溶的白雪。

  可這會兒才初秋啊。

  雪下得飛快,一下落了薄薄的一層。

  他扶著能夠支撐身體的任何東西,穿過瓶門,他眼睛好得很,在同個時間梅樹開了花,柳樹發芽,桃花燦燦的開滿了一樹的粉紅,然後,天空白茫茫的一片……

  地下有他淺淺的印子。

  他走進蒼茫裡,被掩蓋了。

  第一章

  勾曦玉發誓她沒有隨便撿東西的習慣。

  路不拾遺是古風,她卻貫徹得很徹底。

  會扔在地上的都不會是好東西,這是家訓。

  不過她的良好傳統卻因為撿了這麼一個大型垃圾走入了歷史。

  她為什麼要那麼多事,當作什麼都沒看到就好了,這樣不是比較乾脆?管他被那些壞小孩當流浪狗還是什麼,真的是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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