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情單戀指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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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他的手指優雅修長,輕輕順、慢慢滑,將她的頭髮織成長辮,簪上一朵鮮嫩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鈞璨偏愛的桂花香。

  「希壬哥,我能不能申請你和鈞璨哥的學校?」她懶洋洋問,不是太認真。

  「很難。」他實話實說。

  「你和鈞璨哥的說法一模一樣,我怎麼做才能像你們一樣聰明?」她不明白,人類資質怎麼高低相差那麼多。

  他掃她一眼,抓起她的手,凹出勝利的V字型,說:「把你的食指中指分開成兩眼寬度,對著自己眼睛往裡用力戳刺,你的手指就能順利進入大腦中樞,然後,順時鐘方向轉三圈、逆時鐘方向轉五圈,腦漿經過手指充分攪拌之後,你就能和我們一樣聰明。」

  「你在開玩笑?」點點斜眉。

  廢話,當然是開玩笑。「你的腦袋只裝得下食物,怎能變聰明?」他觸觸她的發,莞爾說。

  點點聽懂了,他指她的腦漿使用率太低。

  「或者,我別念大學。」她咬咬指甲說。

  「不念大學要做什麼?」

  「結婚啊,反正鈞璨哥要娶我。」她說得理所當然。

  嫁給鈞璨那根木頭?

  他幾時關心過她?她餓到在沙發上亂滾,他連替她煮碗泡麵都不肯;不管是生日、情人節或聖誕節,他從沒對她認真,她的禮物要過一遍又一遍,還得逼他把禮物做成記錄重點,交代管家太太去準備。試問,嫁這種無心男人,有幸福可言?

  「你怎知,鈞璨想娶你?」

  心扯兩下,對這議題,他極不願碰觸,即使他早從點點、長輩口裡,聽過千百次,知道她早晚會成為鈞璨的新娘。

  「我們說好啦。」這是兩人約定,在鈞璨病榻前。

  「為什麼想嫁給鈞璨?」

  「因為我們一見鍾情呀。」點點想起那個初見面的下午,興奮。

  是嗎,一見鍾情?希壬臉色刷白。

  「嫁給鈞璨哥後,我要拿著結婚照四處跟同學炫耀:『來哦,看清楚,他是我老公,我不必餓肚皮、不必把自己放到竹竿上曬鹹魚,就能以二十八吋的粗腰圍,輕鬆拐到好老公,所以同胞們,丟掉沙拉吧,喜歡二十八腰比喜歡十八腰的男人更可靠。』希壬哥……」

  「做什麼?」他的口氣加了兩分兇惡。

  「你喜歡二十八腰還是十八腰的女生?你是外貌協會會員嗎?」她想證明希壬和鈞璨都是可靠男人,沒想到,他編派自己不可靠。

  「當然,我的女朋友要絕對絕對的高,不能像你這種冬瓜梨形人,而且要五官分明,不能像你,胖到五官糊在一起。再來,要夠瘦,十八腰、十九腰都能接受,超過二十腰的女人別到我面前走秀,那會讓我聯想到餿水桶。最重要的是,要夠聰明,能申請得上長春籐名校獎學金,不能只會做麵包,就四處誇耀。」

  「我就知道。」沉下臉,她悶聲回應。

  「知道什麼?」

  知道他對她想嫁給鈞璨這事反感?知道她想嫁鈞璨的理由很爛?還是知道,如果他樂意,他也可以讓她拿著照片四處炫耀?

  「知道你不像鈞璨哥對我那麼好。」

  說什麼鬼話?

  搞清楚,她餓肚子時,是誰替她偷渡食物?她受傷時,是誰當她的人肉輪椅?她掉淚時,誰的衣服給她當臨時抹布?

  「鈞璨哥從不諷刺我,他總是溫柔對我說話。」點點伸出指頭,細數鈞璨的優點。

  那叫作矯情虛偽,不是溫柔體貼。

  「鈞璨哥從不罵我,他總是假裝沒看見我做錯。」她扳開第二根指頭。

  那叫作漠不關心,不是寬容善解。

  「鈞璨哥為我好,堅持不替我偷食物,其實他是痛在心底口難開。」

  所以囉,他是笨蛋,割肉喂鷹,老鷹還嫌肉味太腥。

  「我害怕的時候,他不抱我,是為了訓練我的勇氣。」

  所以囉,她作惡夢跑到他房裡,出讓床鋪陪她到天亮的宋希壬是小人,目的在於摧毀她的膽識?

  氣悶,他站起來,調頭離開,不讓她看見他的鐵青臉色,生怕再多待一秒鐘,他會控制不住自己,真會伸出食指中指攪爛她的腦漿。

  「希壬哥,你要去哪裡?」她扯住他的褲子問。

  沒去哪裡,他要留她一個人在這裡訓練勇氣,撥開她的手,他逕自往前走。

  「希壬哥……」

  他假裝沒聽到,繼續往屋子走去。

  「希……唉,我就知道你不喜歡我。」

  點點苦了臉,好煩。

  煩什麼?煩希壬哥不如鈞璨哥喜歡她,也煩他突如其來的脾氣,將她獨自留在這裡,她討厭「一個人」、憎惡「一個人」,她想要牽著他的手,不愛一個人。

  風吹開劉海,發間的玫瑰花香飄散,再加點油,希壬哥會慢慢喜歡她嗎?

  魯鈍的點點看不見希壬的心,而希壬被她的笨弄得很悶,他們都不喜歡三角關係,卻沒想過,他們從來都不是三角,只是單單純純的直線。

  她對他,是什麼心態?妹妹對大哥哥?

  他的女友滿街跑,說不定湊在一處,還能湊出親戚關係,身邊那麼多女子環繞,照理說,他對女人的心理應該很清晰,只是,罵他懶吧,他連交往中的女人都懶得費心機。

  所以他不知道女人和男人的差別在哪裡,也因此,點點的心情,他永遠抓不住。

  點點黏他的次數比黏鈞璨多,可她說一見鍾情注定了她和鈞璨的命運。

  點點有心事只會告訴他,可她說愛鈞璨比愛任何男人多。

  點點在他床上睡得安適甜美,她抱他、親他,說他的懷裡是最讓她心安的避風港。可她居然捨棄避風港,想嫁給鈞璨——一個連讓她開心都懶惰的男人。

  點點問希壬,男人女人的飯要怎麼炒?他說,可以無條件親身指導,她笑紅了臉說,不行,鈞璨才是她的實驗對象。

  試問,當女人嘴巴和行為表現分歧時,你該相信她的語言或肢體動作?

  希壬猶豫很久,決定相信她的語言,因為他相信,點點太笨,笨到連說謊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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