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假面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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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看到這個莫名其妙的場面,於捷本來一肚子火的,突然就消了。

  或許莫海嵐真的很倒楣吧,又或許她社會經驗太少,聽信婚友社的一面之辭,才會老是碰到怪人。

  他歎口氣,把餐點拿到櫃檯,請服務員打包外帶。

  他把兩個玩具放進口袋裡,拎起餐點,準備走出麥當勞。

  「等一下。」劉先生忽然從後頭追過來喊住於捷。

  「什麼事?」於捷問。

  「莫小姐呢?」

  「你不是跟著她?」

  「她跑進女廁以後就不見了。」

  「你進女廁找過,確定她不在?」

  「對喔,我只在外面喊。好,我再去找。」劉先生又往回跑。

  於捷呆了一下,放聲大笑。「我會幫你祈禱,你在女廁所亂逛的時候,不會被人當成色狼送進警局。」

  於捷才走出麥當勞,就看到莫海嵐在馬路對面跟他招手。

  他拎著餐點走過去,到她面前,先敲了她腦袋一下。

  「對不起嘛,於大哥,我也不知道會這樣,以後再也不會了……」她可憐兮兮地眨著大眼。

  「還有下次?!」於捷瞪她。「那位劉先生雖然性急了點,但我看得出來,他是真的很想結婚。很多參加相親的人都是抱著相同的目的,如果你沒有結婚的意思,就不要再隨便相親。」

  「我當然想結婚,可是哪有這麼快的?」

  「那你希望認識多久再結婚?」他才不信她的話。

  「三——不,五年。」她看著他,與他相識至今的點點滴滴瞬間淌過腦海,眼神不禁迷濛。

  於捷也是一愣。這傻瓜,愛得如此迷惘又痛苦,何必呢?「海嵐,忘掉那些不開心的事吧!我們——」

  「我一定會把自己嫁出去,我的老公存款會超過五千萬,有一棟百坪大別墅,兩台以上的雙B跑車!」她突然仰頭大喊。

  瞭解,她根本不想嫁,她在糟蹋自己、折磨別人。於捷翻了翻白眼。「隨便你。」

  莫海嵐看著他的背影。她真的把他惹火了,他走了,不會再回來了……她喉嚨苦澀,手腳冰涼。

  應該追上去的,她知道自己喜歡他,偏偏,她又害怕這種心動的感覺。

  她是媽媽的女兒,有一天,她會眼媽媽一樣,為愛情迷失自己,然後……她不敢想了。

  「喂,你還不跟上來,東西都快冷了,我可不要吃冷掉的漢堡。」就在她前方十步遠的地方,他停下腳步,背對著她,揚了揚手中的袋子。

  她的眼眶一瞬間紅了,咬著唇,她一步一步走向他。

  他向她伸出手,她卻不敢牽,輕輕拉住他的衣袖。

  他低歎口氣,她聽見了,好想給自己一巴掌。她是全世界最愚蠢的女孩。

  「不要胡思亂想,我瞭解你的憂慮,也願意給你時間克服自己的心結,只要你開心,隨便你想思考一年、兩年,甚至是十年,我都等你。不過你要答應我,別再隨便相親,那是耽誤你,也是耽誤別人。」

  「好。」她伸手揉揉眼睛,視線內一片水霧,她都看不清楚前方的路,但他一直領著她,大步向前,她心裡有一種感覺,牽著他的手,跟他在一起,永遠不必擔心迷路。

  她低頭,看著他的手,心裡有一個聲音,牽吧、牽吧……

  她忍不住頭暈。

  突然,他一把攬過她。「放輕鬆,我在你身邊,沒事的。」

  靠著他的肩膀,迷迷糊糊間,莫海嵐緊繃的心弦鬆開了些。

  *** *** ***

  十年後

  「莫、海、嵐——」於捷的咆哮聲響徹整棟木造洋房。

  「嗨,於大哥。」值緩的身影從廚房探出來。二十八歲的莫海嵐褪去青澀,削薄的短髮服貼著精緻的鵝蛋臉,明眸裡神采盎然,不變的是,那眸光裡的溫和與善良。

  「吃早飯嗎?」

  她現在住在於家的隔壁,一棟剛蓋好的公寓,她在公寓裡租了一間小套房。

  不過她只有睡覺時才回自己的家,其他時間,她習慣賴在他身邊,習慣在於家的廚房裡舞鍋弄鏟。

  他們除了沒結婚、沒同床之外,跟一般夫妻幾乎沒兩樣了。

  「誰吃得下?!」他拿著一張紙飆到她面前。「你不是答應我不再相親,為什麼還一直相?」那是一張聯誼通知。

  「於大哥,這不是相親,是聯誼,大家交朋友而已。」再聲明一件事,她是聯誼的主辦人。

  唉,說起這件事她也很無奈,是上天懲罰她年輕的時候不懂事,亂相親,招惹一堆風流債吧!所以當她拒絕一切活動後,很多人反而纏上她,都是她在婚友社裡認識的朋友,他們透過她再去認識新朋友,居然還有不少人配對成功。

  接著他們又介紹她認識新朋友,東拉西扯的,她就變成了介紹人,於是,麻煩一天多過一天。

  「一群未婚男女聚在一起聯絡感情就是相親!」他簡直要被她氣死了。「這幾年你搞了多少聯誼?惹了多少禍?你怎麼就是學不乖!」

  「我們通知單上寫得很清楚,不以結婚為前提,純粹是交朋友。當然,某些人自己看對眼,想更進一步,我們也不會干涉。既然都有白紙黑字,就不是相親啦!」

  「你是這麼想,但其他人呢?三天兩頭聯誼,你說,有多少人追著要請你吃飯,跟你交往?甚至還吵到家裡來!」他現在完全像個妒夫。

  「是那些人搞不清楚狀況,我說過幾百次,我是主辦人,不是參加者,他們不相信。所以後來我把他們從聯誼名單上踢出去啦!」

  「你未婚,又年輕漂亮,還拚命辦聯誼,能怪別人嗎?」

  「這樣說不公平,又沒有法律規定年輕女性不能擔任聯誼的主辦人。再說多認識些人,拓展人際關係,也沒有壞處。」

  「沒有壞處?是誰的名聲已經臭到遠近皆知?你出去問一下,上自八十歲、下至八歲,都曉得你拜金,什麼追你的人要存款五千萬,有房有車,被人家這樣講你也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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