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她再也穩不住身體,踩著椅子滑了出去,手裡還滑稽的揮舞著一塊髒兮兮的抹布。
他就知道這一次見面也不會太平淡了!慕霆遠心裡感慨,出手的速度卻一點也不慢。
這下鐵定會摔得慘兮兮,搞不好還會摔斷胳膊或腿啊!藍佩琪本能的把眼睛閉得緊緊的,彷彿這樣就能減輕痛苦似的。
「別怕,沒事的!」就在她以為痛苦即將來襲的時候,一雙結實的手臂先一步攬住了她。
下一刻,強烈的衝力讓她撞進一個散發出淡淡菸草味的胸膛裡,聽著那個胸膛裡怦怦的心跳聲,她那顆驚魂未定的心才稍稍安定。
「謝謝你救……」驚魂未定的藍佩琪睜開眼睛要道謝,卻意外的發現救命恩人是她最看不起的「二世祖」,而他的腦袋上還頂著一塊髒兮兮的抹布。
看那花色,分明就是自己剛才拿在手裡的那塊!
他的樣子一定遜斃了!慕霆遠的臉臭臭的。
雖然嘲笑自己的救命恩人很不厚道,可是他頂著抹布的樣子實在太好笑了!
「對、對不——哈哈哈哈……」清脆的笑聲響徹辦公室,她一邊笑還一邊猛捶他的胸膛。
他喜歡看她大笑的樣子!慕霆遠癡迷的望著她燦爛的笑容。
「哈哈哈……」她笑得眼淚都快掉出來了。
「真有這麼好笑嗎?」他俯身向她。
他的呼吸熱熱的吹在她的臉上,喚回了她的意識。她這才意識到,他們之間的距離已經近到了不恰當的程度!
「二、二少爺,對不起,我太沒規矩了。」她觸電般的推開他,低著頭囁嚅道。
「每次你喊我二少爺的時候,我都有一種回到古代的錯覺。」
他故意逗她說話,她卻沉默著沒搭腔。
「幹嘛把自己打扮成歐巴桑的樣子?公司裡沒有請人打掃嗎?」慕霆遠再接再厲,一邊說話,一邊抬起手去解她頭上綁的印花頭巾。
「陳姨的媳婦剛生,請了假,李姊她們人手不夠,我想這間辦公室也不髒,就決定自己打理了。」藍佩琪後退一步避開他的大手,解釋道。
因為慕總告訴她,他過幾天才會來上班,所以她計畫好了每天早點上班,用兩三天時間把雜務弄好。沒想到他第二天一大早就來了,嚇得她人仰椅翻。
見她對自己一副如避蛇蠍的模樣,慕霆遠心中很不痛快。他一把抓下頭上髒兮兮的抹布,一張俊臉臭得不能再臭了。
「副總,我這就讓李姊派人來打掃。」藍佩琪猜想一定是自己的自作主張惹惱他了,趕緊亡羊補牢道。
「不必了。」他大手一揮,否決了她的提議。
「可是這裡還沒打掃好……」藍佩琪囁嚅。
「我們一起打掃好了。」慕霆遠毫不猶豫的道。
這下輪到她傻住了。
「還愣著做什麼?莫非你真以為我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二世祖嗎?」見她愣著不動,慕霆遠一臉似笑非笑。
糟糕,被他知道了!藍佩琪「啊」的一聲,一張俏臉唰一下全紅了。
「還不幹活去,歐巴桑!」見她仍呆站著不動,已經挽起袖子的慕霆遠忍不住出言戲弄道。
「不要偷懶啊!歐吉桑!」藍佩琪亦回敬。
片刻之後,在她慘遭滑鐵盧的地方,還是同樣那張桌子、那張椅子,不同的是站在椅子上的換成了高大的慕霆遠。
藍佩琪則站在桌子旁,替他扶著椅子,以防悲劇重演。不過他的平衡能力比她好多了,她幾乎感覺不到椅子有晃動的跡象。
看不出他的手腳還挺俐落的嘛!真是讓人跌破眼鏡。
其實……他也不是很討厭啦!
似乎很少有男人從下面看,連鼻孔都長得這麼好看。
等待的時間裡,百無聊頗的藍佩琪望著站在椅子上的他胡思亂想起來。
「怎麼,看上你家二少爺啦?」發現她正一臉癡迷的望著自己,慕霆遠忍不住打趣道。
「你胡說什麼呀!我可是有未婚夫的!」藍佩琪不假思索的伸手一推——
這下可慘了,微妙的平衡被她徹底破壞,椅子往前滑,他則如玉山傾倒一般壓向她……
藍佩琪睜大一雙眼,嘴巴亦因為吃驚變成了「O」型。
其實以慕霆遠的身手本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不過看見了她雖然慌張卻仍打算以身當他肉墊的悲壯表情,就忍不住成全她了。
下一刻,他們鼻子頂著鼻子、嘴唇壓著嘴唇、胸膛貼著胸膛……手腳更是纏成一團。
嗚……她決定收回前面的話,這男人還是好討厭呀!藍佩琪回過神來,立刻推開他跑走。
呵呵!雖然很短暫,不過算起來他還是賺到了!慕霆遠邪氣的舔一舔仍沾著她氣息的唇瓣。
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鐘都不會覺得無聊,以至於他們才剛分開,他就開始盼望下一次的見面了。
呵呵呵!拋棄了「熱夜」裡醉生夢死的生活,果然還是值得的。
不過他的小秘書恐怕就不是這麼想的了,但俗話說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她的廟在哪裡他可是清楚得很。
「山不來就我,我就去就山,就這麼簡單!」慕霆遠笑得像只千年老狐狸。
第5章(1)
藍佩琪衝進秘書室的時候,辦公桌上的電話正好響起,而來擔任臨時秘書的宋映丹正把手伸向話筒打算接電話。
「放下!」她不假思索的大喝。
「藍、藍姊,你來接吧!」宋映丹被她的大聲嚇得哆嗦了下,趕緊退開一步以示自己沒有搶佔地盤的野心。
「您好,慕氏總裁辦公室。」她竭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冷靜,然而她的心卻在顫抖,臉上更是沒有血色。
幸好這通電話不是田一奇打來的,而是一家合作公司的來電。
「好的,等請示慕總之後,我們會給您笞覆的,再見。」放下電話,藍佩琪從抽屜裡拿出一份合約,交給宋映丹,「小宋,你把這份合約拿給總裁,就說聚星公司還想就這份合同進行再次協商,重點是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