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整天恍恍惚惚的,甚至在一次開會的時候,呆呆的說出那句「我願意」,讓在場所有人呆若木雞,而她則羞得無地自容。
藍佩琪也曾告誡自己「你已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不能再肖想別的男人」,卻無法讓自己不去思念。
每次面對鄭韋成,她總覺得既內疚又尷尬,更要命的是,因為兩家的合作,這段日子鄭韋成頻繁的出現在她面前。
經過那次之後,藍佩琪一直很擔心,如果他再有什麼親熱的舉動,而自己又做出了讓彼此尷尬的反應,該怎麼辦?
這些日子她一直提心吊膽的,幸好鄭韋成表現很君子,甚至連主動去拉她手的動作都沒有做過。藍佩琪在鬆了口氣的同時,對他的內疚也就更深了。
別的她沒法子幫他,只有盡量把兩家合作的事情辦好。皇天不負苦心人,合作事宜一直進行得很順利,預計再過幾天就能簽合同了。
這天早晨,藍佩琪到慕氏上班,忽然發現公司裡的氣氛很詭異,幾乎每經過一間辦公室,都會看見有一堆人在那裡竊竊私語。
到底出什麼事了?她的疑問直到看見當天報紙才得到解答——
慕氏副總為爭酒家女大打出手
聳動的標題旁還有一張慕霆遠被一個妖艷女子親吻的照片。
而後來宋映丹帶來的另一份報紙報導的就更誇張了。該報不只詳細的報導慕霆遠的打架事件,還查出他之前化名「傑克」在酒吧大跳熱辣勁舞的事情。
整篇報導充滿香艷的文字與刺激的圖片,最後還引用「傑克」狂熱fans的話作為結尾,稱他為「二十一世紀女人最想要帶上床的男人」。
「慕總的弟弟居然這麼勁爆,藍姊,你說慕總他會不會是那種悶騷型的男人呀?」宋映丹的手在報紙上畫來畫去。
自從那次慕致遠拒絕她的表白後,宋映丹便離職了,畢竟她隨便買個包包都要十幾萬塊了,哪會在乎這每個月七、八萬塊的薪水。
藍佩琪對她一直很照顧,兩人已成為好朋友,所以宋映丹仍時不時的會過來看看她。
這次慕氏被爆出這樣的事,宋映丹看到報紙後,自然第一時間就跑來和好友分享。
「我不知道慕總是不是悶騷,不過說他是情聖倒挺貼切的。」
宋映丹手指畫過的地方剛好是慕霆遠赤裸的胸膛,藍佩琪看得心裡酸酸的,趕緊找個機會把報紙移開。
「是啊!如果我們是活在古代,這傢伙都可以立貞節牌坊了。」宋映丹「噗哧」一聲笑。
「貞節牌坊?」她先是一愣,隨即笑著點頭。
戀人失蹤了五年,他不但沒有放棄尋找,還為她守身如玉,這不正是現代貞夫的表率嗎?
至於這個花心的慕霆遠嘛……也夠格浸豬籠了!望著照片裡笑得沒心沒肺的男人,藍佩琪惡狠狠的想。
「我也該走了,約了NO.44下午見面,得先去美容院做個造型。」宋映丹拿起GUCCI包包,起身告辭道。
「上回不是NO.25嗎?怎麼才隔幾天就變成NO.44了?」宋映丹喜歡幫相親對像編號,之前的慕致遠是她的NO.25。
「我到年底就二十五了,老古板下了命令,如果到年底我還不嫁出去,就要停止給我的津貼了。」宋映丹苦笑著道。
如果把宋家比作是王國,那麼宋老太爺就是專制的皇帝了。也不知是哪個該死的人告訴他,女人的生育能力過了二十五歲就開始下降,所以就有了二十五歲前必須嫁出去的家規。
「二十五……」藍佩琪不由發呆。她都已經二十六了,結果感情的事還被自己攪得一塌糊塗。
「管他呢!要嫁就要嫁給喜歡的,我才不像我二姊那麼傻。」宋映丹拍拍她的肩膀,離開了。
「喜歡的……」她的話觸動了藍佩琪的心。
恍惚中,一張英俊得過火的臉龐浮現她的腦海……
***
幾天前,慕霆遠接到林凱傳來的消息,說在加拿大一個叫做「奧羅拉」的小鎮上發現陳欣怡的蹤跡。
每次得到陳欣怡的消息,慕致遠總是興匆匆而去,敗興而歸。每經歷一次從希望到失望,他都像是大病了一場似的。
如果說慕霆遠在以前還不能理解他的這種行為,那麼自從他愛上藍佩琪之後,就能夠感同身受了。
因此,當他拿到陳欣怡的地址時,並沒有急著告訴慕致遠,而是決定自己先去當地查探。
從台北到多倫多的一路上還算順利,可是從多倫多到奧羅拉就必須坐上好幾個小時的車,路又顛簸。雖然途中經歷一些波折,但最終還是找到化名為「瑪麗亞」的陳欣怡。
因為怕她會再次逃走,慕霆遠沒有驚動她。
去奧羅拉之前,慕霆遠就已經決定了,如果陳欣怡和大哥一樣都孑然一身,那麼他就支持大哥去尋愛;如果陳欣怡已經琵琶別抱,那麼他就假裝從沒得到過這消息。
所幸,最壞的情況並沒有發生,而且他還得知另一件他大哥絕對會開心的事,就讓大哥自己去挖掘吧!呵呵!
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慕霆遠也才感覺到對藍佩琪的思念已瀕臨潰堤。他滿腦子轉的都是她,隨身筆記本上也畫滿了她的圖像。
他一向獨來獨往慣了,從未像牽掛她這樣牽掛過其他人,起初他還有些不習慣,後來才體會到這種牽掛的甜蜜。
慕霆遠迫不及待的想回台北,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她,迫不及待的想抱她、吻她……
唉!說來還真是弄巧成拙!本來想趁這次的分離給她時間弄清對他的感情,沒想到煎熬到的卻是自己!
他恨不能插翅飛回她身邊,偏偏因為颱風的影響,飛往台北的班機全部停飛。於是他在倉促中做出一件令自己以後後悔萬分的事。
更倒楣的是,他付出了代價卻仍沒能及時回來。因為半途中他們乘坐的直升機遭遇雷電,被迫降落在一座荒島上。他們在荒島上過了好幾天魯賓遜的生活,才終於被過路的船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