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江偉銘也是近半年才開始變成男女朋友,起因是某位媽媽的女兒剛好是江偉銘的學生,那位媽媽又常到旺旺來雜貨店光顧,就這麼替她和江偉銘牽起了緣分的橋樑。
她的年紀也不小了,以前年輕總是不顧一切愛得瘋狂,現在年紀大了,談戀愛就是以結婚為前提,在各方面條件都適合下,她沒有理由拒絕像江偉銘這樣的好男人。
「曉冬,這學期快結束了。」江偉銘挪了挪鼻樑上的眼鏡,顯得有些不安。
「是呀!只剩一個星期,你就可以放暑假了。」迎著海風,她喝著她最愛喝的拿鐵。
「我已經申請到學校了,下個學期就可以調到台北。」江偉銘猶豫了一下下,還是把含在嘴裡的話說出口。
她小嘴微張,擱下咖啡杯的手有些遲鈍。「那恭喜你了,待在這裡,對於一個大男人來說的確是太埋沒了。」
聽她這麼說,他眼露欣喜。「曉冬,意思是你不反對我調回台北?」
「你家本來就在台北,調回去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她表面上笑瞇瞇的,其實心情直往下墜,他事先完全沒跟她商量,都已經成功申調回台北了,那她現在又能說什麼?
「我媽說,若是你願意,我們可以先訂婚,然後你到台北來找工作,我們可以住在一起。」
江偉銘已經三十二歲了,這幾年總是在偏僻的鄉下當老師,好不容易有調到台北市的機會,他當然不能放過。
「那旺旺來怎麼辦?」她沒有因為他的求婚而昏了頭,她得為現實考慮。
「我覺得雜貨店做得很辛苦,又賺不了多少錢,倒不如轉型為超商,然後請幾個工讀生,再讓曉夏看著就行了。」
她猛搖頭。「之前才倒了一間超商,我不認為這個地方需要的是超商,雖然沒賺多少錢,但我覺得旺旺來的存在對我有不同的意義。」
「曉冬,你不能只考慮旺旺來而不考慮我們的將來。」江偉銘說得情深意切。
「我當初以為你會一直在這裡教書,會跟著我一起守著雜貨店。」
「我也一直這樣以為,畢竟現在師資過剩,流浪教師一堆,我根本沒有把握可以調回台北,沒想到我還真的很幸運。」
「台北離這裡只有一個小時的車程,你先別擔心這麼多,我們就順其自然。」
她心裡明白,任何戀情都禁不起遠距離的,若她想要跟他繼續交往下去,最好是跟著他一起去台北奮鬥,否則兩人只有走上分手一路。
「曉冬,我們結婚吧!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嫁給我,你來台北工作,我們共組一個小家庭,我一定可以給你幸福的。」
江偉銘年紀不小了,父母都在催促,梁曉冬本身的條件又這麼好,他不想失去她。
海天湛藍成一色,眼前的風景很美,他的誓言很誠懇,為何她卻沒有任何心動的感覺?
是的,她少了一份奮不顧身的衝動,她放不下曉夏、放不下旺旺來,雖然她的年紀不小了,但她還沒有跟江偉銘結婚的渴望。
一旦走上結婚這一條路,那麼她勢必得跟著他一起去台北。
她一直以為她是渴望婚姻的,這中間的問題究竟是出在哪?
到底是時間不對?還是人不對?
*** *** ***
這段日子,媒體無所不用其極地把沈育奇和新娘丁禹彤的生平八卦給挖出來報尊。
於是沈育奇父母當年那段地下情又被搬上了檯面,吵得沸沸騰騰、眾人周知。
梁曉冬這才知道,沈育奇雖然是豐強集團總裁的大兒子,卻也是一個私生子,這真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一直以為他是含著金湯匙的幸運兒,那一年她被羞辱的記憶猶新,就是因為他是豪門貴公子,所以她才選擇離開他。
身為豐強集團總裁的沈父,原本只是豐強集團底下的一名小職員,因為外表出色、做事認真,於是被當時豐強集團總裁的千金小姐看上。
千金小姐瘋狂愛戀上沈父這個小職員,沈父為了前程名利,於是同意迎娶千金小姐。
而沈育奇的媽媽就是沈父青梅竹馬的愛人。
沈父為了前途,忍痛與沈育奇的媽媽分手,然後娶了豐強集團總裁的千金小姐,沈父因此順利當上廠長之位,也從一個窮小子變成人人稱羨的駙馬爺。
沒想到沈育奇的媽媽早就懷有身孕,而沈父為了座穩豐強總裁的寶座,直到沈育上了國中,才敢跟沈育奇相認,讓沈育奇認祖歸宗。
於是沈父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是沈育奇、小兒子是沈育鋒,這也就是沈育奇明明是長子,卻也是小老婆生的私生子的緣故。
商界人都知道,雖然沈育奇是小老婆生的私生子,但在沈父眼裡最愛的還是青海竹馬的小老婆,最疼的也是這個從小失去父愛的大兒子,因為沈父想要彌補對他們的虧欠。
所以沈育奇會選擇逃婚這樣激烈的手段,外界的分析,一定跟家庭環境背景有關聯。
已經夜裡九點了,梁曉冬把雜貨店的鐵門拉下,她看著沈育奇,他正在櫃檯前操作著電腦,而她在櫃檯前的板凳坐下,雙掌托著腮,凝看著他。
「你怎麼了?臉色怪怪的。」他停下敲鍵盤的雙手,看著她那慘白的臉色。
這會兒是他坐在收銀台內,而她坐在收銀台外。
這陣子,她對他是另眼相看了,他身上穿著廉價的衣服、做著粗重的工作,跟婆婆媽媽及黑手工人也都能隨和的聊上天。
他不是貴公子嗎?為什麼他一點驕氣都沒?為什麼他沒有眼高於頂?為什麼他可以這麼隨遇而安?
他從早到晚幫她顧著這間破舊的雜貨店,甚至搬貨送貨,從來都沒有一句怨言?
為什麼他可以和她認知的不同?
難道她也是從來都沒有真正瞭解過他嗎?
自從他來了之後,原本曉夏是在家裡從事翻譯工作,這會曉夏可是名正言順的留在台北接了采編的工作,一個星期才回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