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到底能賺多少?」
「賺多賺少不是問題,重點是,一切都是……愛啊。」為了愛,拋頭顱灑熱血都是應該,再辛苦也要繼續堅持下去。
「中午要吃什麼?」
「隨便.」啦啦啦,要包書了。
這個美好的星期六早上,因為葉幼美要包書,他們沒去看電影,過著很普通的悠閒日子,只有音樂縈繞耳際。
葉幼美坐在客廳裡,面前擺放一張小桌子供她簽名用,在廚房準備午餐的原蘭桂不時可以聽見外頭傳來的笑聲,究竟在笑什麼,他不想問,身為同人女的男友,只有兩條路可行,一是陪她一起作奸犯科……不,說錯了,是感受BL世界的美好,二是徹底充耳不聞、視而不見,裝傻裝笨裝不懂。
他該選擇哪一條呢?又聽見她笑了。
明白她確實很喜歡那個他一直不太能理解有多美好的世界,不過若她喜歡,他會包容,底線是別指望他能融入其中。
男人跟男人的愛情是他拒絕踩入的禁地。
中午,他們吃了一頓很美味的咖哩雞飯,原蘭桂大方賞她兩隻炸蝦,他的廚藝很贊,不知不覺讓她增加兩公斤的肥肉。
下午,外頭下了一陣雨,兩人急忙去收衣服,之後,原蘭桂坐在客廳的一角折疊衣服,葉幼美的書已經弄得差不多,正在做最後確認就要套入牛皮紙袋裡。
原蘭桂完全幫不上忙,唯一的用處是負責煮東西給她吃。
她很忙,雙手並用,沒有空,他餵她喝綠豆湯。
兩點的時候,書本包裝完畢,堆在牆角準備等CWT過後寄出。兩點半,葉幼美答應要陪他去看電影,不過在這之前得去赴個約,約她的人是范多萸。
「姊姊,這是二十七個人的預購書錢,你數數看。」
「這次一樣把書寄到你家,不來會場領書嗎?」
范多萸怯生生地點頭,「會場人好多,我不喜歡,而且二十七本我也拿不動。」
葉幼美略微失望。「這樣啊,可惜你這麼喜歡BL,卻不能來親自感受現場的威力。」
「不用啦,我是喜歡姊姊的作品,不用特地去那邊人擠人,而且我個子小,萬一不能呼吸就糟糕了。」
「也是,你真的好嬌小喔。」葉幼美摸摸她的頭,超可愛。
一個號稱一百六十五,一個肯定也一百六十左右,半斤八兩。
「沒人陪你去我會擔心,那就乖乖在家裡等,不過如果你改變心意還是歡迎你來我的攤位找我玩,我的攤位號碼是B三十四,要記得,不要跑錯攤。」
B三十四,三十四B,巧合嗎?原蘭桂狐疑地陷入沉思。
兩個女人打開話匣子便有聊不完的話題,什麼都能聊,葷素不忌,原蘭桂很有耐心坐在一旁閱讀,完全不催促,直到葉幼美累到突然往他肩上靠,他們才發現她睡著了。
范多萸神情滿是歉意。「對不起,我不知道姊姊這麼累,還拉她聊這麼久。」
「沒關係。如果你有事可以先走。」
明明很客氣的話,聽在范多萸耳朵裡卻覺得自己似乎打擾他們,於是點點頭趕緊離開他們的兩人世界。姊姊的男朋友溫柔又體貼,和姊姊筆下霸道的小攻一點都不像,而且姊姊那麼放心地靠著男朋友入睡,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呢,真好!
原蘭桂替她蓋好外套,任由她一直睡,他繼續閱讀《哈利波特》。
已經五點,太陽漸漸下山了。
看什麼電影不重要,有沒有看也不重要,今天仍是一個美好的假日,因為有她陪伴。
一切都很幸福、美滿。
就好比桌上這一壺水果茶,酸酸甜甜的令人滿足。
*** *** ***
「葉幼美!」
「我是,請問你是哪位?」眼前這名來勢洶洶的女孩子穿的是另一間學校的制眼,她不認得,也沒見過,後面那幾個凶神惡煞也沒見過。
「長得不怎麼樣嘛!」女孩雙手抱胸,不屑地評頭論足一番。「你竟然敢搶我男朋友!」
莫名其妙的指責讓正在吃小美冰淇淋的葉幼美錯愕,「我……搶你男朋友?請問你男朋友是誰啊?」
「就是孫志彬。」女孩報上男友姓名,等著她磕頭認錯。
孫什麼彬的,沒聽過。葉幼美把冰淇淋繼續往嘴裡塞。「我不認識你男朋友,你會不會認錯人了?學校很大,難免會認錯,你還是去找你男朋友問清楚後再來找人,要不然認錯很糗的。」
居然說她認錯人!她怎麼可能會認錯人,男友皮夾裡的照片經她多日探查確定就是葉幼美,絕不可能認錯。
「敢搶我男朋友不敢承認嗎?」
喔,氣勢很強,應該是想打人了,看樣子,這位女施主不找人出氣是不會罷休。葉幼美實在很想勸她回去弄清楚再說,以免讓人死得不明不白,不過就怕一說下場更慘。她有危機意識,立刻把冰淇淋收起來,回家再吃。
「這位女……同學,我真的不認識你男朋友,我也沒搶你男朋友,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根本沒人追求,怎麼可能會搶你的男朋友。」功課壓力很重也沒時間去交男朋友,十四歲的年紀應該是很青春的,她的背景顏色卻很黑。
「最好我認錯人啦!既然你死不承認也不肯跟我道歉,不教訓一下你是不會怕的!乾哥,幫我好好教訓她!」
真的要打人啦……這下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誰來救救她啊?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動她。」冷冷的警告自一旁飄出,跟著走出一名高大還手持球棒的俊俏男人。
帶頭的女孩被他的眼睛一電,差點就想撲過去,最後還是靠堅強的意志力才忍住,嬌軟地問:「你是她什麼人?」
「ㄍ……」
「我是她男人,誰敢動她就是跟我這根球棒過不去!」原蘭桂作勢用球棒敲了敲一旁的電線桿,果真鏗鏘有力,嚇死人。
就算他們這幾個國中生人多勢眾,個頭卻不夠高、身材也不夠壯,而且對方還手持球棒,嘖嘖,重重打下去肯定會斷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