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昱一怔,望著她蒼白的容顏,兩秒後才記得回答,「他找不到藥。」
女孩沒再多說,輕輕伸手推開擋在門口的他,「爺爺,爺爺,我來了。」她自身後扶住老人顫抖不已的身子,「別急,我幫你找藥。」
說著,她彎下腰,仔細在亂成一團的抽屜裡搜尋,終於在深處找到所剩無幾的藥瓶,她來不及感到寬心,立即揚首對站在門口的譚昱命令道:「倒一杯水來。」一面說,她一面打開藥瓶,眼角在瞥見譚昱仍站在原地時不覺擰眉,「快去啊!」
譚昱回神,黑眸掃掠辦公室一圈後,發現站在角落的飲水機,他迅速拿起紙杯倒了一杯。
「水。」
「謝謝。」女孩接過,立即喂祖父吃藥,在他一口吞下後,又拿手輕輕拍著他的後背,順服他的呼吸,「爺爺,怎樣?好多了嗎?」
老人點頭,深吸一口氣,在孫女的攙扶下在辦公椅上坐定。
「別擔心,曉晨,我沒事了。」
女孩這才放心,伸手攏了攏微微凌亂的秀髮,然後仰頭送給譚昱一抹感激的微笑,「謝謝你,先生,剛剛我有點急,口氣不太好,請你原諒。」
譚昱沒有說話。
「你們是跟我爺爺談公事的吧?對不起,他今天身體不太舒服,你們能改天再來嗎?」她禮貌地問。
「可以,那我們……」譚昱還沒來得及說完,便遭老人粗魯地打斷。
「別對他們這麼客氣!曉晨,快點送客!」
「爺爺……」
「讓他們快滾!」
「啊?」荊曉晨有些愕然,弄不清狀況的她只能對室內其他兩個男人抱歉地微笑。
接收到她溫恬的笑容,一直閒閒站在一旁的譚力忽地濃眉一揚,黑眸點亮利芒,「你的孫女挺漂亮的,荊先生。」
「哼。」老人只是重重一哼。
「只可惜我已經有了老婆和小孩,不然我們來場聯姻倒不錯,結合兩家的利益,這樣我們也不必急著收購永康了。」
「我們高攀不起!」
譚力置若罔聞,依然笑得不懷好意,「雖然我已婚了,不過我這個堂弟倒是單身,剛從哈佛法學院畢業,年輕有為,您老人家要不要考慮看看?」
什麼?!
兩個年輕人迅速交換了個眼神,荊曉晨震驚莫名,譚昱卻是深沉冷澈。
「不必了!令堂弟既然這麼年輕有為,紐約肯定有的是名門淑女等著嫁給他,輪不到我們曉晨。」
「那倒也不一定。譚昱雖然是譚家人,畢竟血統不那麼純正。」譚力輕聲說道,淡淡的,狀若漫不經心。
譚昱咬牙,緊握的雙拳指節泛白。
他早該料到的,他這個堂兄不會放過任何能侮辱他的機會,即使在外人面前。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不必懂。」譚力冷冷地說,「既然你身體不適,我們今天就先告辭。請你好好考慮一下我們剛才的提議,荊先生,我相信事情快點解決對我們大家都有好處。」語畢,他轉過身,率先離去,看都不看他堂弟一眼。
譚昱深呼吸,知道他這樣做是有意漠視與貶抑他。可他沒有露出一絲不悅的神情,依然保持冷靜。
回到譚家六年的他已習慣所有譚家人有意無意之間對他流露的輕蔑,不再像剛開始時會為自己的處境感到難堪與激憤。
他靜靜地將散落在桌上的文件一一收回自己的公事包,然後抬起頭。
冷淡的面具幾乎在望見荊曉晨嬌顏那一刻崩落——她望著他,溫柔的眼波隱隱蘊著同情……
他最不需要的同情!該死的同情!
自尊微微被刺傷了——
他再度咬牙,狼狽地瞪視年輕的女孩一眼後,驀地扭頭,大踏步離開。
XX XX XX
他是個私生子。
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的他經常幻想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何許人物,當他還小的時候,總是纏著孤兒院的老師希望他們告訴他一些有關父母的事,可他們除了一塊晶瑩剔透的寶玉外,什麼也不能給他。
據說這塊寶玉是他三歲時來到孤兒院就掛在身上的。
「這塊玉是真玉,和闐玉哦。」院長這麼告訴他。
可對他而言這並沒有什麼意義,這塊玉是真是假他根本不在乎,他只想知道這塊玉能不能幫他找到拋棄他的父母。
在他十八歲那年,寶玉總算為他帶來了一個人,可那人不是他的父親,也不是母親,是他的祖父。
是的,他祖父,譚勁。
「你是譚玉的兒子,沒錯,因為這塊玉是屬於他的,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寶物。」祖父告訴他。
而直到那時他才真正明白,原來自己不是窮人家的小孩,他的父親出身於紐約上流社會。
他是個譚家人,而在那裡,「譚」是個讓人尊敬的姓氏。
「你爸爸不顧我的命令,堅持與你媽私奔,生下了你,可卻因為車禍雙雙過世。這些年來我一直派人到處找你,總算讓我給找到了。」在一番簡短的解釋後,祖父便帶他回美國。
忽然,他從一個台灣孤兒成了叱吒美國的華人家族的一員,從一個必須省吃儉用、還得在速食店打工才能應付自己生活費的窮學生,成了錦衣玉食、一呼百諾的闊公子。
但這並不表示他從此得到了幸福,事實上,私生子的身份讓他在譚家得到的鄙夷多於尊重,譏嘲多於友善。
「這是你自己必須克服的處境。」祖父冷淡地告訴他,「我給你『譚』這個姓不表示你就可以理所當然得到家族成員的歡迎,你得以自己的實力在這裡得到一席之地。」
他必須靠自己的實力建立事業,獲取地位,得到譚家人的認同。
靠自己的實力——
譚昱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然後仰起頭,望向灰濛濛的天。
天,陰雲密佈,沉澀的鉛灰壓得人胸口窒悶。北風,冷冷吹來,刮得人瞼頰生疼。
譚昱豎起運動夾克的衣領。沒想到回台北會碰上這麼一波強烈寒流,即便習慣了紐約冬季的他,穿著薄薄的外套仍覺有些寒風刺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