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美純已經熟睡,他幫她蓋好被子,關掉日光燈,突然的黑暗,讓她下意識顫抖了一下。
衛承南急忙幫她扭開檯燈,暈黃柔和的光線總算平息了她的恐懼,喃喃幾聲後,她睡得更沉。
藉著微弱的燈光,他癡迷的看著眼前熟悉的臉,大手輕觸細嫩的臉頰。
「美純,到底發生什麼事讓你忘了我?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嗎?」一顆淚水滑落,滴在她的睫毛上,他迅速別過臉,怕她發現他的脆弱,也怕驚醒她。
起身,他離開房間,帶著不捨和困惑。
夜空下,倒映出他略顯孤傲的身影,他掏出手機,熟練的撥號,「昱風,幫我聯絡可靠的徵信社,我有事要調查。」
第四章
紀美純呆呆的坐在床上,額頭髮疼,眉心糾結。難道這就是宿醉後的懲罰?腦袋昏昏沉沉,像被人灌了鉛,感覺真是糟糕透了。
她身上還穿著昨天出門前的衣服,只不過脫掉了靴子和風衣外套,但身上的酒味還很重,看來自己真的喝了不少。
眼角不經意瞟向床邊的檯燈,清晨陽光的亮度已經吞噬了它微弱的暈黃光線。
她下意識的將檯燈關掉,沒過幾秒,隱隱覺得不對勁。
昨天她應該是醉到不省人事了吧,怎麼還記得要開檯燈?
不省人事……對厚,那她是怎麼回到家的?記憶好像有些模模糊糊。
隱隱約約,她記得有個身材不錯的帥哥,有甜甜的酒、美美的燈光、柔柔的音樂、天南地北的聊著天……
難道……霎時,她恍然大悟。是昨晚那個陌生男人送她回來的!
老天!她下意識的摀住嘴,在胸口拍兩下,一副受驚的樣子。她怎麼會這麼粗神經的將家裡地址告訴一個陌生男子?
所以、所以靴子跟外套應該是他幫她脫的嘍?再次摸摸身上的衣服,縐了點,但至少還穿在她身上,除了頭很痛,也沒有哪裡奇怪,好吧,她運氣不錯,至少遇上的是君子。
環顫臥室一周,一切都安安穩穩的擺放在原位,沒有任何被人動過的跡象,看來他也不是小偷。
但當她的眼角再次瞟向檯燈的時候,內心又升起疑惑。那檯燈是他開的嗎?這麼剛好知道她的習慣喔?
手機鈴聲突然響起,紀美純嚇了好大一跳,也打斷了她的深思,急忙接通電話。
「喂,是我。」彼端傳來年輕男子磁性又略帶笑意的溫柔嗓音,「如果我沒猜錯,你現在一定才剛剛起床,我沒打擾你作美夢吧?」
「是你的話怎麼能算打擾呢。」聽到對方的聲音,紀美純放鬆的又往大床躺下。
林紹傑是出版社的主編,兩人相識很久了,對方始終都像一個大哥哥般對她。
父母去世後,在她生命中出現最多的人就是林紹傑。
他是她高中時代的同學,交情普通,回台灣之後更是許久沒聯絡,沒想到三年前一場車禍讓兩人重逢。
老實說,那場車禍留下了些後遺症,她的記憶斷斷續續的,尤其是上了大學之後的事,更是常常想不起來,有一大片都是空白,甚至記不得當年她是為什麼來台灣。
但有些事她倒記得一清一一楚,她記得出車禍前接到父母過世的電話,林紹傑一知道,隨即陪她去加拿大處理父母的後事。
當時,他本來還想陪她去美國找些老同學,但她拒絕了,老實說,她就是不太想,大概……大概是因為不熟吧。
因為她記不得原來是在台灣做什麼的,加上手機在車禍時摔壞了,靠著林紹傑的幫忙,她走上作家這條路,不然她還真不知道怎麼養自己。
「你就會耍嘴皮子。」林紹傑的語氣是溺愛的。
「謝謝你稱讚我口才好喔,對了,找我有事嗎?」最好是沒事啦,因為靠著枕頭她又有些睡意了。
「想和你談談稿子的事,有時間嗎?我們出去吃點東西。」
「出去啊∼∼」她興致缺缺,不否認她是滿懶惰的人,能不出門就不出門,最好能二十四小時躲在家裡看漫畫小說,不然就去租動畫來看。
況且出門真的很麻煩,為了要能見人,至少得打扮打扮,光鮮亮麗就不一定了啦,但起碼要整齊乾淨,所以,真的很麻煩!
難怪她益發覺得寫作這行業真的很適合她。
「怎麼啦?你還有事?」
「沒有啦,就是剛剛起床,頭還有些暈暈的,不過如果是大主編你請客的話,我當然義不容辭嘍。」
「那我老地方等你,不見不散。」對方也沒再給她拒絕的機會,而是直接掛斷電話,一勞永逸。
通話結束,紀美純不甘不願的爬起身,撫著酸痛的眉心下床,走向浴室,看到鏡中的自己時,差點被嚇死。
天哪!她還真夠狼狽的,要不是現在是早上,她還以為見鬼了勒!
驚嚇過後,她趕緊打扮出門,來到相約地點,一眼便看到林紹傑坐在餐廳的一角等她。
他總是那麼斯文有禮,笑容可掬,像個沒有脾氣的好好先生,無時無刻都會將笑容展露人前。
剛開始當作家時,她戰戰兢兢的,也很懷疑自己的實力,是他一直鼓勵,她才沒放棄的。
沒想到她寫的第一篇關於靈魂轉世的小說。一出版便受到不少讀者喜愛,讓她有了自信,也從此在寫作這條路上欲罷不能。
「等很久吧?」紀美純一頭短髮被風吹得有些凌亂,但無損精緻的五官及迷人的笑容,雖然因為宿醉,臉色略顯蒼白,卻仍掩不住她的嫵媚和柔美。
戴著金邊眼鏡的林紹傑收回看她的視線,故意低頭看了看腕表,掩飾剛剛的失神,「還好,只等了一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而已。」
「而已?算得這麼精準還叫而已?諷刺的味道很濃喔。」在他對面落坐,侍者迎來,她點了一杯卡布其諾和一份義大利面。
「你多心了。」對方笑笑,看起來真像是不以為意的樣子,「如果等的人是美女的話,就算再多等一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