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料理干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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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似乎能感覺她的不安,衛承南開口保證,「相信我,我……」

  抬手輕輕掩住他的唇,她像個乖巧的小女孩般溫馴的伏在他胸前,「你會不會一輩子都這麼愛我,永遠都不變心?」解釋她聽得多了,也許換一句誓言她會心安些。

  大手摸摸她的頭,臉上露出疼寵的笑,衛承南沒有回答也沒有否認,輕輕捧起她的俏臉,深情的印上熱烈的吻,這就是誓言。

  「陪在我身邊,不要離開我……」她的尾音盡失在唇內,他沉聲應允。

  兩具軀體慢慢糾纏到一起,他熟練的褪去她身上的衣物,並將自己最魅人的一面展露在她面前。

  一波又一波的熱情讓紀美純渾身酥軟無力,最後的衝刺終於將她完全擄獲在他霸道的愛火之中。

  佈滿旖旎氣息的豪華臥室內殘留激情後的味道,疲憊的紀美純安穩的趴在柔軟大床上。

  夜更深沉,室內靜默無息,忽地,擺在床頭的手機響起,衛承南急忙接起,生怕驚擾到懷中沉睡的女子。

  接起電話,他輕應一聲,漸漸斂起眉頭,臉色略顯不悅,「霍氏集團的案子還沒搞定嗎?臨走時我是怎麼交代你的?」

  彼端一陣無聲,他看了一眼懷中的天使,隨即再將聲音壓更低,「在公司等我,我現在馬上過去。」

  結束通話,他小心翼翼的將身子抽離,拉過羽絨被輕輕蓋在她身上,似乎怕太過用力會害她醒來。

  室內一片黑暗,他輕手輕腳穿好衣服,不忘伸手將檯燈扭開,將光線調到柔和的暈黃色。

  他沒忘記,她怕黑。

  在她的臉頰上印下一吻,他悄然無息的掩門而去。

  當空間再次靜謐,哽咽聲若隱若現,幾顆豆大的淚珠順著紀美純的眼角滾落,她難過的用手背擦去淚水,雙眼空洞的望著那扇在她面前緊閉的房門。

  牆上的掛鐘,時針正好指著2,又是這樣將她一個人扔在房間,這種情況自從他們回到台灣,已經發生過無數次。

  看了檯燈一眼,她心裡卻不再溫暖。

  他沒忘記,她怕黑,卻忘了,她也怕寂寞。

  慢慢起身,隨便套了一件輕薄的絲質睡衣,打開壁櫥,拿出一隻銀色金屬打造的小箱子。

  箱子是白金製成,大約十寸見方,四周鑲滿了華貴耀眼的碎鑽,箱子的正中是一顆看上去價值不菲的藍寶石,寶石下是鑰匙孔。

  她伸手撫向脖頸,摸到一條同樣是白金打造的項煉,繫著一枚金鑰匙,鑰匙上鑲著一顆比箱子的寶石小一號,但切割一樣的藍寶石。

  「這是什麼?生日禮物嗎?」

  「嗯……不算是,這只是時空膠囊,禮物我會放在裡面。」

  「……不懂。」

  「往後我們會一起度過無數個節日,無論是情人節、生日還是紀念日,這箱子有兩把鑰匙,每次我都會親自挑選禮物放進去,你拿鑰匙打開收禮物,不是有趣驚喜多了?」

  「哈哈——那如果我要你送我一棟別墅,你裝得進去?」

  「你不會,我知道你喜歡什麼,我可是打算為你收集全世界的限量版墜飾了。」

  「耶!果然還是你最瞭解我。不過,就真的為了驚喜,你要特地送我這個藏寶箱?」

  「不盡然,我可是用心良苦的,我問你,你平常最喜歡問我什麼?」

  「呃……『你還愛我嗎』……這麼難為情,你提這做什麼?」

  「你會知道難為情……好啦,別趁機揍我,我是想等到有一天,我們白髮蒼蒼,這只箱子將會見證我對你的所有寵愛和疼惜,還有我不變的愛,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去上廁所,你又想問這個問題時,就可以打開箱子看看我對你的愛。」

  「你這樣我要感動得哭了啦……等等,為什麼要舉你上廁所這種爛例子?氣氛都破壞了。」

  「傻瓜,除了上廁所,我都不會離開你,你幹麼對箱子問蠢問題?」

  「……」

  「不哭不哭,我會心疼。」

  「走開啦,我是哭你連我洗澡都不放過我啦……」

  紀美純打開箱子,數十顆作工精細的墜子安靜的躺在裡面,其中一顆鑲有雞血石的飾品最讓她心動。

  她在雜誌上看到時,語帶遺憾的跟衛承南說這墜子好漂亮,可惜是私人提供,只是借出版社拍照而已,既買不到又不知道是誰的。

  結果,為了她,他四處套私人交情,最後,以十五萬美金的高價從一個富商之妻手中買到它。

  她喜歡收集墜飾,他投其所好,相較而言,他比她更執著於這些飾品,因為那時的他急於證明對她的愛。

  所以,不能怪她就這麼傻傻的沉淪在他的執著,迷惑在他霸氣而充滿佔有慾的愛火之中。

  「你還愛我嗎?」摸著雞血石,她喃喃問。

  久久沒有聲響,他騙了她,她在這堆寶石裡根本找不出答案,而他承諾過的不離開,的確像當初說的一樣,只是玩笑。

  「你還愛我嗎?」輕柔的聲音再次響起,也只剩冰冷的空氣。

  *** *** ***

  ……這是我給我們最後的機會……

  擱筆,闔上日記,紀美純雙手輕揉酸痛的眉心,抬頭,視線看向窗外,太陽很大,該是中午了吧?

  她猜的,她懶得回頭看掛鐘、懶得抬手看手錶,準確的時間對現在的她而言一點意義都沒有。

  他現在應該是在公司邊開會邊吃午餐吧?

  她猜的,老實說除了這個猜測她也想不出別的,其實,她並不瞭解他。

  在美國,兩人有共同認識的朋友,他認識她加拿大的父母,而她只知道他在台灣有家人,就這樣,其餘草草帶過。

  回台灣,她知道他家在陽明山豪宅,這公寓是家人方便他工作買下的,奇怪的是,兩人討論過等他忙完要結婚,他卻一次都沒將她介紹給他家人,所以,她知道的,除了多一個他的助理叫朗昱風之外,並沒有分別。

  她曾問過他為什麼要這樣,他卻回答——談戀愛是我們兩個人的事,不用管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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