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還沒想到這件事。」她睜大眼睛,驚呼出聲。
白哲希看著她一臉的無辜,他抿緊唇,原是有些怒氣的,可一看到她的小臉已經在瞬間變得很哀怨,而且兩眼汪汪地像是馬上要大哭出聲後,他連忙攬住她的身子,好聲好氣地安撫著。
「別哭啊,又不是什麼大事。」
「見不到你,怎麼不是大事?你幹麼提醒我這件事啦!」她把臉埋進他肩頸,眼淚掉了一大串。
「你搬來香港跟我住。」他抬起她的臉,認真地說道。
「不行。」她馬上搖頭。「我去了之後,那誰來陪乾媽,還有我的早餐店怎麼辦?還是你搬回來台灣住好了。」
「我每個月有一半的時間都在香港和大陸找工廠比價,我怎麼有法子回來?」一想到即將要看不到她,他就忍不住提高了音量。
「是啊,你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工作,那我一個人在香港不是會很無聊嗎?」她澄瑩目光瞅望著他,小聲地說道。
白哲希看著她,眉頭擰得更緊了。是啊,他怎能為了他不想離她太遠,就要她放棄她的生活呢?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啊。
「我又犯自我中心的毛病了。」白哲希長歎了口氣,攬過她的肩膀,將臉龐埋入她的髮絲間。「我只是不想和你分開那麼久。」
「你不是打算要開始經營台灣改裝汽車零件的外銷生意嗎?那麼以後我們就可以經常見面了啊。你這回不是也留了兩個星期嗎?」古安妮撫著他的髮絲,安慰地說道。
「這回是因為要找工廠,所以情況特殊。以後就算會多花一些時間在台灣,最多也是每個月一周吧。當然如果轉型成功,那就另當別論了。」
「那你付我的機票錢啊,你沒回來的三個禮拜,我就去香港找你,把你拚命賺到的錢花掉啊。」她捧著他的臉,一本正經地說道。
「也只能如此了。」他仍然板著一張臉,心裡就是不踏實。
「幹麼這麼哀怨?該緊張的人是我耶!你一個人在那裡,萬一有別的女人乘虛而入……」她忍不住抱怨了起來,而且還打了冷顫以示擔心。
「我的個性,你還不清楚嗎?」他覆住了她的唇,用吻來證明他的真心不貳。
「不行,我還是不放心。」古安妮突然推開了他,一本正經地看著他。
「所以?」
「我們先結婚。」古安妮大聲宣佈。
白哲希看著她,有半刻的時間說不出話來。
復合之後,儘管他媽媽百般催促,但他卻沒再提起結婚這事了。畢竟,她說過她想要多付出一些,那麼求婚這等大事,自然該留給她啊。
他只是沒想到,她居然會這麼冒冒然地便提了出來。
古安妮一看他沒接話,馬上從袋裡找出一枚放在絨布盒裡的戒指,遞到他面前。
「你願意娶我嗎?」她正經八百地說道。
「你什麼時候去買戒指的?」白哲希看著那個簡單的白金戒圈,心裡一陣悸動。
「昨天,本來是想到香港再跟你求婚的。反正,擇期不如撞日嘛。」古安妮看他遲遲不接過戒指,乾脆直接扯他的手,想強行為他戴上。「你願意對不對?對不對?」
「稍安勿躁。」白哲希在她唇間印下一吻,側身從車子置物箱裡也拿出一個藍綠色盒子。
他打開盒子,裡頭是一枚簡單的一克拉鑽戒。
「我願意。」他握起她的手,將戒指滑入她的指間。
「你……你……」古安妮太驚訝,看著戒指,突然結巴到說不出話。「你……怎麼也買了戒指?」
「我一直在等待著你的求婚。原本是以為你會早點開口的,所以已經在香港訂好了鮮花、燭光晚餐、蛋糕和浪漫夜景套房了。」他緊握著她的手,沉聲說道。
「唉唷……唉唷……」古安妮握緊拳頭,把戴著戒指的手指貼在胸口,低頭垂眸以掩飾她感動的紅眼眶。「你對我幹麼老是比我對你還好……討厭討厭……」
「因為我愛你。」白哲希說道。
「你說什麼?!」古安妮馬上抬頭,大聲問道。
白哲希輕咳兩聲,別開了頭,對於說出這等親密詞語仍然深感不自在。
「因為我心甘情願。」他改了口。
「才不是,你剛才說『我愛你』!」她兩眼發亮,表情像是發現了彗星。
「你知道就好了,不用大聲嚷嚷。」他勾起她的下顎,想說乾脆吻到她閉嘴。
「你害羞啊。」她開心地捧起他的臉龐,興奮得甚至沒法子在椅子上坐好。
「還不快點幫我戴上戒指。」白哲希這回粗聲命令道。
她的注意力馬上被轉移,連忙拉過他的手,替他戴上戒指。
「啊——戒指太鬆了。」她驚呼出聲,懊惱地想跺腳。「為什麼你買我的就剛剛好,我買的就會出狀況?」
「因為我已經事先量過了。」
古安妮小臉皺成苦瓜,一看到他手上那只寬鬆的戒指,她就想踢自己一腳。還想說她目測了那麼久,一定是八九不離十啊。
「唉,好吧,我承認你愛我多一些,我認輸。」古安妮嘟起唇,無賴地用手屈起他手指,硬是要把戒指留在他手上。
「你可以繼續這樣傻傻愛下去,我無所謂。」他一聳肩,低頭笑看著她。
「傻傻愛嗎?這個我最拿手了。」古安妮一本正經地說完,卻忍不住噗地一聲笑了起來。
她笑得那麼甜、那麼可人,白哲希情不自禁地傾身吻住了她的唇。
誰愛誰多,誰先愛上誰,都無所謂了。
反正,他們相信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嗎?
【全書完】
後記
我一直想寫青梅竹馬及校園故事,寫完《傻傻愛》之後,也算是如願以償了。
寫作時,我一直想起我的青春歲月。雖然本人二十出頭時,其實比較酷似尉遲靜的行事風格。但是,每當寫到古安妮的傻氣及她們三人相處的情形時,我還是忍不住要會心一笑。
我有幾個很要好的死黨同學,雖然她們大部分都和我住在不同縣市。大家一忙起來,有時甚至要一、兩年才能見到面。但是,最讓我覺得奇妙的事情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