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我發現我討厭穿內衣,所有會勒緊皮膚的我都不愛,難怪我愛秋天跟冬天,可以不穿內衣,用大外套窩藏身體,別人什麼都看不見,我站在冷風裡,很舒服啊。我發現,我本性懶惰,沒野心,只想當閒人。還發現昂貴衣物和皮件,全不適合我,因為我討厭繁瑣的清洗步驟,對我來說,扔進洗衣機就OK的最合拍,所以我愛棉T,愛寬鬆的棉長褲。過去曾經為工作穿套裝襯衫高跟鞋到處闖,步步艱難,常背筆電的我,不適合細高跟。那時,前輩建議我,要穿得稱頭,別人才會看重你。但其實,我更看重自己的感受。現在不管見誰,我都一樣,就是我的老棉T舊棉褲夾腳拖鞋一雙,就這麼辦。除非哪天我想當時髦女,才將我的王牌裝拿出來作秀。
我發現,我算術差,不適合從商。我發現,我是諧星路線,愛耍寶,愛自由自在,所以不適合當誰的老婆,這個,我放棄。我發現,我生活沒規律,討厭義務跟責任,而且本性幼稚,還是個娃娃,所以不適合當媽媽,這點,我也放棄。我認養一個瓜地馬拉的小孩很久了,但我從不跟他通信,因為不知道要寫什麼。我試過關心他,但覺得奇怪,難道我要說——哈羅,我就是那個每個月寄錢給你的媽媽,這真夠詭異,於是通信的事,被我一直擱著。他其實已經有自己的媽媽了,我只是局外人,只把他的相片放皮夾,偶爾拿出來瞧,虛榮地安慰自己,我其實也有一個小孩要養。
我發現,我的「母愛」,是挺任性的那一種,要看我的心情才發作。所以,決定不生小孩。我發現,我只能從事喜歡的工作,為了賺大錢勉強去做,我會生不如死,交出壞成績。我發現我愛朋友,可是臨到出遊,卻常常犯懶病。因為有時一個人日子過得太頹廢,沒辦法和人好好約時間。我發現我愛寫雜文勝過小說,寫小說對我來說很吃力。我發現,我對人越來越寬容,這是我的進步。我發現我愛吃煎到破裂的蛋,或滑嫩的美式炒蛋,或醬油蛋或蔥花蛋,那麼愛吃蛋,但我可不是笨蛋,我很聰明,太聰明了,常常看得太清楚,讓我好痛。
我發現我很愛喝山藥排骨湯,鳳梨苦瓜雞湯,可是不愛吃裡面的肉。我喜歡別人燉湯給我喝,要我拿鍋鏟我會下跪求饒。我發現我喜歡害羞的人,喜歡很白目的那一種,不然就跟我大智若愚吧。我喜歡喂街貓,但不愛養貓,因為出遠門會擔心,而且我怕麻煩。我有時會跟驕縱的孩子生氣,是真的很生氣那種,還會幼稚到跟小孩吵架,是真的吵架那種。還有,我會對那種軟弱無能的父母憤怒,看起來我好像沒愛心,但其實很心軟,一看到別人打小孩打貓狗我就會哭。
基本上我是一個好人,我發現。
跟我做朋友其實很福氣,我發現。
那當我的讀者呢?也不錯啦,哈哈哈。雖然沒辦法本本小說讓你們滿意,但我已經絞盡腦汁,如果你們還不喜歡,那已經跟我努不努力無關了,相信我,那絕對跟我天賦有限有關。
我還發現,我越來越少哭,越來越愛笑。看樣子,我是更快樂了。所以,我是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沒走偏。
你們呢?是否微笑多過生氣哭泣?
我其實想跟你說,對別人清楚,卻對自己盲目的人,沒有好結果,只會不斷兜圈跟迷路。
你還沒找到自己的路途嗎:但願你多嘗試不同領域,或各種新鮮事,這世上一定有個很適合你的人或讓你熱衷的事物,那就是神要給你的禮物。請不要枉走這一世,到最後,忘了把你的禮物拆開,又繼續重複的輪迴,請加油!
那我呢?我已經打開神給的禮物,所以活得很踏實,很心安理得。
這次我想祝福你們,去打開你們的寶藏,今生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