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經交往了兩年,對彼此都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也都有一定程度的期待。
沉默在他們之間流轉,盧禹孟瞄了一眼她的手,發現她沒戴戒指,語氣和緩地問她。
「妳結婚了嗎?」
這是她最不願意提及,卻又老是避免不了的話題,她原本想搖頭,卻又在最後一刻鬼迷心竅點點頭。
「我當然結婚了。」妳在幹什麼,柯蘊柔?快停止說謊!
「你的兒子都這麼大了,我怎麼可能還沒結婚?」她的良心叫她不要逞強,但她選擇維護自尊,把良心丟在腦後。
「……我想也是。」盧禹孟的笑容是那麼的無奈,柯蘊柔有一分鐘的錯覺,以為他並不希望自己已經結婚,希望她還單身,但這卻是不可能的事,是她自己想太多了。
「妳過得幸福嗎?」他接下來的問題一樣教她難以回答,她又得說謊。
「幸福。」從某一方面來說這或許不是謊言,她的日子過得確實不賴,除了無法忘記他以外,其它方面都很順利。
「那就好。」他的眼神,寫滿了對她的愧疚和不捨。
柯蘊柔選擇不看他,如果真的這麼捨不得她,當初為什麼要背叛她、傷害她,難道他不知道她的傷口至今依然隱隱作痛嗎?
「難得能夠碰面,找個時間一起吃飯如何?」
他顯然無法理解她有多痛,她痛得都想哭了。
「吃飯?」然而她非但不能哭,還得強顏歡笑,打起精神回答他每一個問題。
「我想請妳和妳先生大家一起吃飯,順便互相認識。」盧禹孟的腦子不曉得在想些什麼,竟然還想大家一起聚餐,柯蘊柔簡直快瘋了。
「好啊,大家一起吃飯。」即使如此,柯蘊柔還是硬著頭皮陪笑,繼續扯謊。
「把妳的手機號碼給我,等我安排好了以後再打電話給妳,到時候我們再約時間。」盧禹孟邊說話邊掏出手機,柯蘊柔只得將手機號碼留給他。
「嗯,可以了。」盧禹孟當場就打手機給柯蘊柔,她只慶幸自己沒有亂掰號碼,不然就糗了。
「爹地,我們可以走了嗎?」小男孩在一旁顯然忍了很久,才敢出聲拉他爸爸,盧禹孟愣愣地看著小男孩的臉,彷彿這一刻才想起他的存在。
「對不起,爹地忘了還要帶你去吃冰淇淋。」盧禹孟溫柔地摸摸小男孩的臉,看得出父子倆的感情很好,只是長得不太相像。
「不好意思先失陪了,我再打電話給妳。」盧禹孟總算想起對兒子的承諾,柯蘊柔跟他搖搖手,要他不必在意,快帶小朋友去吃冰淇淋比較要緊。
就如徐志摩的「再別康橋」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直到這一刻,她都還無法相信自己竟然在八年後和盧禹孟再相遇,這一切有如夢幻。
爹地,我們可以走了嗎?
只是,在作夢的同時,還是會不時有人提醒她不要忘記現實。
現實是他已經結婚,有了小孩,她只是他「過去」的女朋友而已。
拿起手機,找出盧禹孟的手機號碼,柯蘊柔考慮將它從手機中清除,讓這場意外的街頭相遇從她的人生中抹去……
別可笑了,柯蘊柔,說不定人家只是隨便說說,根本不會真的打電話給妳,妳又何必多此一舉?
心中有個聲音,阻止她做傻事,她盯著盧禹孟的手機號碼好一會兒,最後還是按下「清除」。
忘了吧,散了吧!他輕輕的來又如何?輕輕的走又怎麼樣?反正結果還是一樣。
把手機再次放回包包裡,這回柯蘊柔是鐵了心要忘記盧禹孟。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她或許沒有徐志摩的文采,但至少要有他的瀟灑她衷心如此盼望著。
第二章
金合歡花產自巴西,從法國傳出命名為mimosa,直接變成了顏色的名稱,為一種兼備謙虛和知性的黃色。因為有橙色的影響,所以可以感覺到活力和生生不息的律動感,時常給人一種幸福的感覺。
「嗯......就搭配yellowgreen和appelgreen好了。」
三天後的下午,柯蘊柔正在為一家新開張的麵包店設計海報和櫥窗配色,她決定以『新鮮』為主題,用mimosa黃搭配不同彩度的綠色,做出清爽瘦兼具幸福的感覺,相信業主也會喜歡她的設計。
她的名片頭銜是『色彩調配師』,顧名思義就是從事調配色彩工作的專家。色彩調配師和商業設計師的界線其實很模糊,只不過色彩調配師可以從事的範圍更廣泛,舉凡需要用到色彩的工作她統統都可以做,也時常和異業結合,比起單純的商業設計來,算是比較全方位。
柯蘊柔決定用直條紋為背景,在海報的正中央放置一藍熱騰騰的麵包,強調剛出爐的。「你好,我是盧禹孟。」
柯蘊柔手中的鼠標,差點因為他的突然來電而飛出去,心臟坪坪跳個不停。
他竟然真的打電話過來,怎麼會?
柯蘊柔原本以為他只是隨便說說,以為他回到家以後便會將她的手機號碼消掉,就像她做的一樣,沒想到盧禹孟會真的遵守承諾。
「小柔?」
更糟的是他竟然還用以前的小名叫她,教她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嗨,沒想到會是你,找我有事嗎?」她盡可能穩住心跳,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正常,對方好像也真的被她唬住。
「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了?」說被她完全唬住也不盡然,敏鳳如他還是可以從她的聲音中察覺到一絲不安。
「沒有的事!」她飛快回道,就怕他掛掉電話。「我只是剛好在想事情,你別誤會。」該死,都已經過了這麼多年,怎麼聽見他的聲音仍會心跳不已,她未免也太沒用了。
「那就好。」他的語氣還是一貫溫柔體貼。「我怕你還在生氣。」
他說到了重點,這也是那天他們來不及說的,在街上偶遇的當時,他們只忙著對望,建立八年後的第一次對話,根本來不及關係彼此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