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這麼忙,連吃個宵夜的時間都沒有喔?」她撒嬌地盧他。
他不為所動。「抱歉。」
她沉默兩秒,不知想些什麼,然後澀澀揚嗓。「好吧,那算了。明天開始我要到香港走一場服裝秀,要三天後才能回來,不然到時候我們再一起吃飯?」
「嗯,你去吧,回來Call我。」他果斷地掛電話,瞪著手機螢幕。
「……這樣可以嗎?」一道爽朗的聲嗓悠哉悠哉地落下。「女朋友都親自打電話來約了,居然不賞臉?」
鍾雅倫愕然抬頭,只見鍾雅人不知何時倚在辦公室門口,姿態既瀟灑,又帶著一股氣人的懶散。
「這種時候你怎麼可能還在公司?」他嘲謔。弟弟不是一向主張享樂人生,堅持把靈魂賣給工作的人是笨蛋嗎?
「還不都是思晴?說什麼明天要去見客戶了,硬要我把專案報告寫出來,害我這幾天都沒好好睡。」鍾雅人一面抱怨,一面打呵欠。自從辭去總裁後,他便成為鍾心研究開發部的主管,發揮自己真正的專才。
「她做得好。」鍾雅倫稱讚梁思晴的盡責。「如果不是她認真鞭策你,我看所有的案子到你手裡,都會一拖再拖。」
「呿∼∼我是那麼不負責任的人嗎?」鍾雅人不以為然地抗議。
鍾雅倫聳聳肩。事實勝於雄辯。
鍾雅人也懶得繼續辯解,走進來,灑脫地躍上辦公桌,以一種很不禮貌的神態打量兄長。
「哥,老實說,你這陣子幹麼這麼拚命?」
「什麼拚命?」
「工作啊。」鍾雅人戲劇化地揮揮手。「你現在比以前更誇張了,每天除了睡覺幾乎都待在公司,你真的對鍾心有這麼狂熱嗎?愛鍾心比愛你的女人還多?」
「什麼女人?」
「Pauline啊!你不是都已經當媒體記者面前承認她是你的女人了嗎?」
鍾雅倫一窒,不自覺地沉下臉。「那是因為——」
「因為她無緣無故從工作崗位上消失。」鍾雅人主動接口。「如果你不當場承認她是你女朋友,為了照顧你才沒辦法工作,恐怕會毀了她的演藝事業。」
「你到底想說什麼?」鍾雅倫面無表情,等著看弟弟葫蘆裡賣什麼膏藥。
「我說,其實你沒那麼喜歡她,對吧?」鍾雅人問得直率。
鍾雅倫愣住。「我當然……喜歡她,她對我很重要。」
「以前當你失明的時候,她是很重要啦,可是你現在眼睛都能看見了,有什麼女人不能要的?何必執著於她?」鍾雅人意有所指地眨眨眼。
這是暗示他對恩彤只是純粹的依賴與利用嗎?
鍾雅倫不悅地擰眉。「她跟別的女人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了?」
「……」
見兄長半天吭不出一句,鍾雅人忽地笑了,嘴角噙著諷刺。「OK,我承認她算得上漂亮,但又怎樣?台灣的美女又不只她一個,而且她條件也沒特別好,家世也不怎麼樣——」
「那些都不重要!」鍾雅倫粗聲打斷弟弟,胸口一把怒火悄悄燃起。
「那什麼才重要?」
什麼才重要?
鍾雅倫頓時惘然,千言萬語卡在喉頭。
外型、家世、氣質,從前他的確會這樣百般挑剔與自己約會的女人,要求她們必須達到某種程度,以免污染自己的眼睛,浪費自己的時間,但對恩彤,他開不出任何條件。
所有的外在條件都不重要,他都不在乎,他只需要她是原原本本那個她,那個總是惹得他心動又心疼的她。
可現在的她,彷彿失去了當初令他動心的特質,有時候,甚至令他覺得俗不可耐。
不該這樣的,他曾對她保證過,不論她外表如何,他都不會嫌棄她,如今她明明擁有那麼出色的容貌,他反而感到失望……
「你說不出來嗎?哥。」鍾雅人似是看穿了他矛盾的思緒,目光一閃。「好吧,那我換個方式問你,你幹麼要把她趕出門?」
「什麼?」鍾雅倫又是一愣。
「我聽說她現在已經搬出去,不跟你住在一起了?」
「我們又還沒結婚,住在一起總是不像話,何況她是個公眾人物,得顧及形象。」鍾雅倫自認這借口很合情合理。
但鍾雅人卻不肯買帳。「得了吧!現在這社會,同居算得了什麼?而且名模跟小開陷入熱戀,難分難捨,不是更有新聞價值嗎?」
「我不是讓人拿來炒新聞的!」鍾雅倫慍怒。
「可是你的身份,偏偏就是很有新聞價值啊。」鍾雅人才不管哥哥生氣,自顧自地笑。「不過這不是我的重點,重點是,如果你真的想要那個女人,怎麼會捨得放她離開你身邊?如果是我,絕對想盡辦法留住她。」
「所以呢?」鍾雅倫目光銳利。「你到底想說什麼?」
「如果你真的愛她,也不在乎她的出身,那就證明給我看。」鍾雅人頓了頓,嘴角拉開詭異的笑。「你要不要乾脆跟她求婚?」
*** *** ***
「求婚?」恩彤傻住,握著手機的手忍不住顫抖。「你說他向……恩琳求婚了?」
「是啊。」鍾雅人的聲音聽來總是那麼歡快。「他們兩個禮拜後就要訂婚了。」
「訂婚?怎麼會……」恩彤不敢相信。「恩琳不可能答應的。」
「怎麼不可能?」鍾雅人冷嗤一聲。「能夠高攀豪門小開,我看你妹可樂得很,一點都不像你之前告訴我的,她只是為了挽救自己的事業才不得已在我哥面前取代你的身份。」
可是……怎麼可能?
妹妹是白恩琳,不是白恩彤,難道結婚證書的名字也能亂簽嗎?恩彤用力咬唇。
「事情演變到這地步,你還不採取任何行動嗎?」鍾雅人慢條斯理地問。「你真的可以眼睜睜地看著你妹嫁給我哥?」
不,她不能!
可是她該怎麼辦?事到如今,她還有臉跟鍾雅倫表白嗎?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