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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這是妳的物品?」他對她微微笑,指著她腳邊裝滿地瓜的塑料袋子問。

  她被他帥帥的一笑給迷暈了眼,只能傻傻點頭。「嗯,李媽送我的。」

  「我來拿吧。跟妳的朋友道別,我們走了。」

  「啊,可是、可是那個……」

  她結結巴巴的想要嚴正聲明自己的立場,可是一切的努力都被他的一個動作給融化成無形——他他他,居然握住了她的手!然後,她就暈了。「說再見。」一個命令。

  「李媽再見。」一個動作。

  「走了。」接著是驅動程序。

  於是,她就像個被上了發條的人偶,乖乖的動作了。

  好不容易,終於清醒。發現自己安坐在闕大少的房車裡,車行的方向很熟悉,好像是往她家的方向開。

  「你你你,闕先生,你這是——」太過驚訝,於是連指責的話也卡在肚子裡,硬是無法順暢發出來。

  「妳可以叫我東辰。」

  「東、東、東——」她怎麼叫得出口?!拜託,她跟他一點交情也沒有好不好!

  「別緊張,多叫幾次,妳就習慣了。」他很寬容的笑道。然後問道:

  「妳朋友都怎麼稱呼妳?」

  「小姁……」

  「嗯,我知道了。」他點頭。

  「你知道什麼?」她發現眼前的闕大少好像突然被外星人附身,因為他說的話她一點也聽不懂。

  「我也叫妳小姁吧。」逕自決定之後,無視於她嘴巴大張,似乎企圖抗議的模樣,接著道:「好,我們進入正題。」

  「正題?」什麼意思?

  「妳自六月十五日離開藍絲絨之後,目前還沒有接到新的工作任務是吧?」

  「呃,是的……啊!你怎麼知道我哪一天離職?」她忍不住問。

  「我當然知道。」他還是在微笑,但不知道為什麼奉姁看了就是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怎、怎麼說?」

  「六月十七日,我下午四點抵達桃園機場,飢腸挽輾的請司機直奔藍絲絨,已經十二個小時沒有進食的胃隱隱作痛,因為想著馬上就可以飽餐一頓,也就沒有造反得太厲害。結果,妳猜,最後是什麼結局?」

  「我、我怎麼會知道。」他的臉可不可以不要那麼靠近?奉姁覺得全身寒毛都豎立起來了。

  「猜猜看。」不容拒絕的輕聲建議。向來很沒原則、很容易被吃定的軟柿子只好乖乖回答——

  「呃……你吃了金牌主廚的特製套餐,心滿意足的回家睡覺覺。」

  「錯。」

  「那麼是……?」

  「讓肚子繼續餓著,餓到忘了,然後睡覺。第二天起來,吃胃藥,塞進二碗白粥,然後,每天每天,把吃飯當成公事,就沒有那麼難挨了。我可以一餐吃下二碗白飯。」

  「只吃白飯?」

  「當然,還有一盅堡湯,外加一天兩瓶雞精。」

  「喔。」她點頭,沒有發表任何身為廚師的專業意見,把嘴巴閉得很牢。

  「只是一聲『喔』?就這樣嗎?」

  不然還能怎樣?

  「小拘,妳該知道,妳煮的食物很合我的胃口。」

  「啊……謝謝惠顧,歡迎再來。」她一時找不到合適的感謝話,只好這麼說。「既然妳都這麼說了,那接下來就好辦了。」

  「什麼接下來?」奉姁突然有了不好的預感。

  「妳下一個工作定案了嗎?」

  「還沒——啊,不是啦,我是說,叫我去上班的餐廳很多,我還沒挑好。等挑好之後,我馬上就要上工了。」她手忙腳亂的亡羊補牢。

  「別挑了。妳下一個工作在我這兒。」

  「什麼?」

  「當我的專屬廚師。」他握住她僵硬的手,上下晃了晃,對她笑得白牙閃閃,好不刺眼:「合作愉快,請多指教。」

  第五章

  工作月志

  日期:2008年07月07日

  役女編號:J03

  姓名:奉姁

  嗚……

  嗚…………(放聲嚎叫)

  姑媽,總管姑媽,我親愛的總管姑媽,代志大條了啦!!!

  人家、人家被惡勢力欺負了啦!!!!

  嗚嗚嗚嗚……

  嗚嗚嗚嗚嗚…………(哀傷啜泣)

  我知道妳一定會以為我在湊字數,以為我在混,亂用標點符號,標點符號甚至用的比文字還多對吧?其實不是的,真的,我發誓?!我實在是太悲憤、太震驚、太生氣、太無奈、太——哎啊!就算用完全世界的「太」,也不足以將我此刻激動的心情表達於萬一啦!所以妳一定要原諒我的語無倫次,原諒我亂用標點符號。而且這篇可能會有錯字,因為我是發抖著打字的,也沒有心情像以前那樣,寫完了還一校二校三校的,簡直比出版社的編輯還認真。如果我這裡面有錯別字的話,妳也別再罵我國小沒畢業了,人家沒心情挑錯字啦。

  好了,該該叫完之後,我心情稍有平復,可以跟妳說一下這件事情的始末了——

  姑媽!我實在不敢相信闕東辰是這種人!我真是無法相信啊?

  妳說他是不是很過分?!我真是不得不懷疑他們闕家以前是不是當強盜起家的!不然怎麼會有這種惡霸的行為?

  姑媽,看到這裡妳一定會因為我叫他「闕東辰」,而沒禮貌的稱他「闕大少」而皺眉對吧?我跟妳說,姑媽,我從今天開始,再也不要叫他

  闕大少了,他一點也不值得我的草敬!

  如果妳知道他對我做了什麼的話,一定也會跟我一樣唾棄他的!妳知道嗎,他居然單方面決定了我必須在他那裡工作!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抓去幫他煮飯了!妳說是不是太過分了」我說了我不要的,他根本不聽,自做主張的把合約打好,抓著我的手就逼我畫押了……嗚嗚嗚……我好冤呀!

  姑媽,怎麼辦?我從今天開始一年之內都要當他的卑屬廚師耶!我的考績怎麼辦?我還要參加奉主的競賽耶,怎麼可以把生命浪費在他這個挑嘴的傢伙身上?我的前途多麼光明,未來多麼燦斕,我才不要天天幫他煮三餐……哦,還外加消夜!姑媽,妳相信嗎?闕東辰那傢伙現在住在我隔壁!我保證,在他沒有送我回家之前,我隔壁的空屋並不屬於他,而且屋主據說移民海外多年,至少有六年沒回台灣了。他是怎麼找到人,而且還在最快的時間內把房子,買過來變成他的?這莫非就是傳說中的有錢人惡勢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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