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原來他的僻好是原裝貨。若有所悟的言醉醉半垂下眼皮,似笑非笑地。
好像是她高中導師吧!一個剛畢業的小菜鳥,當兵前的第一體驗,兩人都滿愉快的,他還打算打破師生戀的禁忌娶她為妻,可是她理智的拒絕了。
聽說他退伍後不久就結婚,對象是他再教的高二學生,人門已大腹便便,標準的奉子成婚。
當初獻身的動機很單純,因為她的孤僻、不合群引發他初為師表的熱枕,一天到晚在她耳邊嘮嘮叨叨青春歲月的可貴,所以她勾引了他。
記得他有點拙,意志不堅又強調為人師者規範,反叛期的少女是聽不進勸阻,他還是被她給吃了,一臉羞靦地直說要負責。
好在父母瞭解女兒的叛逆,未接受他突如其來的提親,不然她可能是好幾個孩子的媽,不能做她所喜歡的解剖工作。
「恬華,我已經找到暖床的對象,收起你的刻意討好。」仇琅的一雙黑眸直瞅柱旁佳人。
安恬華不高興的眼眶盈滿淚光。「她是害死我大哥的兇手,我容不下她。」
「容不下就滾,鷹幫不養器量狹小的廢物。」文不成,武不濟,只會挑撥是非。
「你答應大哥要照顧我一輩子,你想對兄弟出爾反爾。」安恬華的表情充滿驚慌不甘,不惜搬出他與死人的承諾穩定地位。
「只要我活著永遠有效,但是……」他不喜歡女人的咄咄逼人。
警告的眼神是如此明顯,安恬華再刁蠻也懂得適可而止,只是這兩年養成的驕氣無法輕易吞嚥,人一旦某種特異的個性定了型就難以扭轉。
她可以容忍心上人的言語約束,可是心頭的郁氣還是得找個出口,她把苗頭往旁人身上一栽,先除絆腳石為快,否則心不安。
「人家會很乖的聽話,不過死去的大哥的仇不能不報,仇大哥要坐視仇人對你的不敬嗎?」她一副大仇未報,含辱憤慨的模樣。
「她救過我,這件事就此了結,不許你再找她麻煩。」恩怨一筆勾銷。
「我不同意,剛剛你不是朝她開了一槍要她抵命,這哪能一句話就算了,我大哥死也難瞑目。」哼!功過難相抵。
仇琅因她的不馴不快。「尊卑之分你忘了嗎?你在跟誰說話?」
「我……」咬咬唇,安恬華滿心的怨恨,射出的眸光淬滿毒液。
成為目標的言醉醉泰山崩於前仍不改其色,杯子優雅的一舉,你再接再厲,國父革命十一次才成功,要有百折不撓的精神。
「我和她的事輪不到你插手,你要敢找她麻煩,小心我拆了你雙手。」他撂下重話,以確保某人的不受干擾。
存心挑戰他底限的安恬華表面像是忍下仇恨,突地一躍而起襲向悠哉佳人,兩柄短刃握在手中,每一刀都是下足勁道要實人於死地。
這次沒人上前去阻止,鷹幫的人本來對言醉醉就頗有微言,她的冷淡和疏離拒人於外,不識好歹的四下遊逛不為幫主換藥,還多次害他傷口崩裂,死了不足惜。
看似無大礙的仇琅是提不起氣喝止,他的傷勢絕對比想像中來得嚴重,強行下床裝作若無其事的原因,不外乎穩下眾人浮躁的心。
另一方面潛藏的敵人尚未現身,他必須佯作無恙以防敵人趁機坐大,蠶吞他打下的基業。
「小孩子不要玩刀,非常危險。」言醉醉端著一杯茶,柔中帶剛的揚腳一踢,一把利刀差點削過一旁石碣的頭皮。
「我不是小孩子,你還我大哥的命來。」安恬華不顧一切的耍狠,私心駕御了理性。
兩人只能留下一個。
鐵窗歲月你是避不開了。」積沉的戾氣太深,她是回不了頭。
杯子往下一拋,言醉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凌厲招式打落安恬華手上的刀,腳尖一挑勾起刀柄,劃破她的手背。
老虎不發威是想給她進命的機會,但執迷不悟是她自找苦吃,教過無數的警大學生,她的伎倆生嫩得不足為俱,她不留情地給予真正的「磨練」。
能救一人是一人,救不了就讓她自生自滅。
杯起杯落之際,二度受制於人的驕蠻女孩更加怨恨,手背上的痛比不上眼底捲起的風浪,在眾人面前落敗是她一生最大的恥辱。
「早晚有一天我會殺了你。」恨語似蛇,盤結於心。
茶冷了,有些苦澀。「仇先生,鷹幫應該累積了不少不義之財,買些好茶葉是你可改進的待客之道。」
「當我的女人能喝到最上等的好茶,你有成為富婆的資質。」她的身手好得讓他咬牙切齒。
那表示馴服的過程將倍感艱辛。
「禍不是禍,福不是福,別把主意打到我頭上,我離處女的年代已然久遠。」明麗清眸中閃過淡淡狐樣笑意,照樣忽視令她不舒服的人群。
「給我說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冷然的怒氣浮現在他眼裡。
「你能指望二十七歲的女人還清純無邪嗎?」雨打菊花心,貞操薄如紙。
女人也有追求感官快樂的權利,不再是男人專享的天下。
「誰?」仇琅當場捏碎∼只陶杯。
往事已杳,無跡可循。」輕輕一撥,她不談過往情事。
動心嗎?
是的,在當年她的確曾扯動了年少芳心,只是不足以讓她犧牲未來。
「我要殺了他。」沒人可以染指他的女人,她是他的。
輕笑出聲,言醉醉以調侃的語氣說:「我以為你中意的是處女。」
仇琅的表情是五味雜陳,僵硬的直瞪著她,彷彿她說出大逆不道的話令人難以接受,摻雜著憤怒與叫人捅一刀的矛盾心情,他握緊雙手想掐住她線條優美的頸項。
到最後他遷怒的命手下抽了安恬華十鞭,在鷹幫他才是做主的人,任何人敢違抗他的命令都該接受處罰,尤其是女人。
第五章
他對女人的不屑態度似乎由來已久,大概周遊女人圈被趨炎附勢的女人慣壞了。
鷹幫不算好地方,受限甚多,他們自成一套處事方針,視法律為無物,將司法踐踏於地,公然蔑視執法人員,以自身的標準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