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太明白也太殘忍,方薇薇無法接受,怨恨地瞠眸。「你不愛我,難道愛那個汪喜樂?她那麼不起眼,根本配不上你!」
徐世展臉色一變,朝前女友投去的凌厲眼神,嚇得她差點忘了呼吸。
「配不上的人,也許是我。」他冷冷推開前女友,將她交回給一旁等待的經紀人。「薇薇,請你不要再無理取鬧了,再這麼下去,我想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
方薇薇駭然無語。
徐世展也不想多說,他的心,只掛在那個獨自離開的傻女孩身上。她現在人在何處?可還安好?為什麼要騙他自己只是為了錢才嫁給他?
為什麼?
他茫然不解,直到坐上計程車,回頭瞥見前女友滿蘊怒氣的嬌顏時,才驀地恍然大悟。
你跟方薇薇,以後一定會過得很幸福吧——
難道他的妻子之所以主動提出離婚,是為了……成全?
*** *** ***
「怎麼樣?喜樂有沒有跟你聯絡?」
星期天下午,幸福公寓「三缺一」組聚在樓頂空中花園,交換情報,重點便是追問他們欠的那一咖,三人最疼愛的妹妹的下落。
「沒有啊,就上個禮拜收到她一張報平安的明信片,之後就沒下文了。」齊真心悵然若失地報告,其他兩個男人聽了,大感失望。
「這傻女孩究竟躲哪裡去了?」何燦宇皺眉頭。「連手機號碼都停用,是擺明讓大家找不到她嗎?」
「我看她是真的決定徹底消失了。」周世琛深沈地歎氣。「那天她開口跟我借錢時,我就覺得不對勁,只是沒想到她竟然跟徐世展離婚,一個人躲起來。」
「都怪那個該死的傢伙!要不是他惹得喜樂這麼傷心,她怎麼會連我們都不聯絡?」何燦宇愈想愈氣,忿忿踢椅子。
「別踢了,小心弄傷自己。」齊真心難得對他表示關心,溫聲勸阻。「現在怪誰都沒用,最重要的是想辦法找到喜樂。」
「要怎麼找?」何燦宇不樂觀。「她不寫信,不打電話,連還錢給世琛都是用劃撥的,要怎麼追蹤她的下落?」
「至少我們還有明信片上的郵戳。」周世琛提醒。「是從台南寄的,雖然不表示她一定在那裡,也是條線索。」
「可是我們總不能漫無目標地找吧?」齊真心很煩惱。「大家平常都有工作,就算週末殺去台南,人海茫茫,要從何找起?」
「我去找!」
一道堅決的嗓音忽然響起,三人一震,同時回頭,望向大踏步走來的男人。
「徐世展!你來幹麼?」齊真心首先發難,跳起來尖叫。
「這是私人聚會,不歡迎閒雜人等來插花。」何燦宇臉色也不好看,摩拳擦掌,一副迫不及待想痛扁人一頓的姿態。
周世琛瞥他一眼,暗示他冷靜。
「我知道你們都很不諒解我。」徐世展自嘲地抿唇,很清楚自己招人嫌,但為了愛妻,也只好厚著臉皮忍耐。「可是我跟你們的心情是一樣的,無論如何,我都一定要把喜樂找回來。」
「她不想見你!」齊真心很不給面子地駁斥。「就是因為不想讓你找到她,才會連我們都不聯絡,你不懂嗎?」
「我懂,可是我還是必須找到她。」他澀澀地表明態度。「她對我有些誤會,我必須跟她解釋。」
「解釋什麼?」齊真心冷哼。「解釋你為什麼跟那個前女友糾纏不清嗎?要不是為了成全你跟方薇薇,喜樂怎麼會選擇退出?」
「所以我才說她是誤會了,我根本沒打算跟薇薇復合。」
「你這話是真的還是假的?」齊真心狐疑。
「我是認真的。」徐世展堅定地環視三人。「請你們務必相信我。」
「呿!誰信你啊?」齊真心不屑地撇唇,態度卻明顯動搖了,眸光遲疑地掃過另外兩人。
最後,還是周世琛悠悠發話。「不管我們相不相信你,你確實已經傷了喜樂的心,不然喜樂也不會編出那一大套謊言,騙你跟她離婚。」
「對啊,你是笨蛋嗎?她跟你說那些的時候,你居然還相信?」齊真心怨怒地瞪視徐世展。「虧你還是她老公,在同一個屋簷下相處大半年,一點都不瞭解她!」
「總之,要是找不回喜樂,我們三個不會放過你!」何燦宇撂狠話。
「我知道,我很瞭解。」徐世展苦笑,甘願領受三人的撻伐,別說他們不放過他,連他自己也不能原諒自己。「我已經請徵信社的人打探喜樂的消息了,如果齊小姐願意把她寄來的明信片借給我,應該會有點幫助。」
「要我給你明信片?」齊真心冷嗤,很不甘心。「那是喜樂寫給我的耶!」她怎能出賣好姊妹?
「就給他吧。」何燦宇看出她的不情願,低聲勸。「我雖然也很不爽這傢伙,不過看在他還有幾分誠心的分上,就讓他試試看吧!」
「我也是這麼想。」周世琛表示贊同。
於是齊真心一面叨念著,一面將喜樂捎來的明信片交給徐世展。
他握著那薄薄的紙片,卻感覺自己握著的,是妻子厚實又溫暖的情意,心臟不覺激烈跳動著,氣息彷彿噎在胸口。
這次我絕不會辜負你,喜樂。
他對自己立誓,痛下決心,不論要耗費多少心血代價,他都一定要找回她——那個他唯一珍愛的女人。
第10章
十三個月後。
自從喜樂離開後,已經是第十三個滿月,也將是他第十三次在美麗華摩天輪下守候她整夜。
傍晚,徐世展便離開公司,來到摩天輪前的廣場,坐在角落,等夕陽落下,月亮升起。
今夜的月色清美,輪廓又大又圓,他仰頭凝望,想著她是不是也在某處看著同一個滿月。
她會是滿心歡欣,或是和他一樣,帶著滿滿的遺憾?
她一個人嗎?還是有人相陪?會不會感到寂寞?
晚風吹來,有些冷,徐世展拉攏西裝外套,雙手握著溫熱的咖啡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