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燕甄驚詫著,她盛裝打扮,化淡妝,特地穿花色洋裝,挖出久不開工的高跟鞋,還拎出過去常提的名牌漆皮包,結果是約在一百元的生猛海鮮店?
「喂……」
有人撞一下莫燕甄手肘,她回頭,看見譚真明。
他微笑,黑眸滿是笑意,看見她的喜悅全寫在眉眼間。他清瘦一些,但精神奕奕,白襯衫,藍牛仔褲,袖子卷高至肘,很英偉地站在她面前。
他笑著打量莫燕甄。「欸,特地打扮過了?真漂亮。」
她尷尬地清清喉嚨。「我不知道約在生猛海鮮店,不然我應該穿辣妹裝。」
他哈哈笑,真懷念跟她抬槓的時光。
「進去再說。」他牽起了她的手,走進店裡。
他的手大而厚實,牢牢握住她的手,瞬間,莫燕甄臉紅,這超不浪漫的海產店變得很粉紅。
他們被店員帶到牆邊位置坐下,前一桌客人吃的東西還來不及清理,滿桌狼藉。
「來,要吃什麼盡量點。」他拿菜單給她,然後就托著臉,炙熱地看著她。
她被瞧到很心慌,只好胡說八道起來。「這就是幫你找到蘭花的見面禮?一百元生猛海鮮就想打發我嗎?」
「我沒見妳穿過這麼女性化的洋裝,是特地穿給我看的嗎?」
可惡,莫燕甄很窘,菜單的字看得懂卻讀不進腦子裡。
明明是他急著找她,還在網站露骨表白,可是臨到頭來自己卻比他還緊張?他倒是從容不迫,還隨便約了生猛海鮮店,害她的盛裝打扮變可笑,暴露了她對他的重視,像是比他更在乎這次見面。
莫燕甄有點氣餒,會不會……她誤會了什麼?
「看這麼久,決定了嗎?」他指指菜單。
她說:「炒山蘇。」
「這裡的山蘇很老不好吃。」
「那麼蛤蜊炒絲瓜……」
「其實這道菜也不怎麼樣……」
夠了,莫燕甄撇下菜單,瞪他。她不緊張也不慌張了,燃燒的怒火超越緊張。
「這也不好吃、那也不好吃,不好吃你還約我在這裡吃?你是不是在捉弄我?」
「我幹麼捉弄妳?」他失笑。「難道妳看不出我很用心?」
這傢伙愛防衛又多疑的毛病真難改,之前他會動怒,現在他瞭解了。經歷那些風雨,她是被嚇怕了吧。他心疼她,對她的怒氣保持微笑,並決心以後要好好寵她,讓她很有安全感。
可是,他的笑容讓她更火大,脾氣來了,她發飆道:「你很用心?這叫很用心?你在耍我對不對?是不是在整我啊?寫什麼尋蘭記半夜約我立刻見面,好像一秒鐘都不能等,非常喜歡我的樣子,害我半夜裡又是洗頭洗澡,又是衣服換來換去的。結果是約在吵得要死的百元海產店?有誰會跟喜歡的女人第一次約會約這種地方?一點都不浪漫,還什麼菜都不好吃?這不是整我是幹麼?這叫用心?鬼都比你用心——我真失望。」
聽完她連珠炮的咆哮,他開心大笑。「我真高興。」
「你高興?」他有病是不是?她想揍人了喔。
「我當然高興了,現在我知道了,妳原來也非常喜歡我。」
她脹紅面孔,是啊,以上那段話把她渴望見他的心情全說穿了。嗚……不好玩,她猛一起身。「我要回去了,莫名其妙。」
他按住她的手。「請再給我半小時就好。」他拿回菜單。「我來點,雖然不是每道菜都好吃,地方又吵又不浪漫,但有幾樣菜妳一定要嘗嘗看。而且,我希望跟妳在這裡吃飯。」
「為什麼?」
「因為這是我最喜歡的店,我常來,妳不覺得這麼熱鬧很有活力嗎?沮喪的時候,覺得過不下去的時候,來這裡吃東西,四周吵吵鬧鬧的,好像什麼事都沒什麼大不了的。」
原來如此,她誤會他了,燕甄亂不好意思的坐下來。「那……那我再陪你坐一會好了……」
他勾選菜單。「蒜香魚片一定要吃,奶油的香氣還有煎到微焦的蒜片,魚片超嫩入口即化……炒海瓜子也一定要試,炒飯也是,還有煎豬肝,是這家的特色菜。燙沙蝦也來一盤好了,高麗菜也要,還有……」
他熟門熟路點了很多菜,點完了還喜孜孜地說:「等妳吃過我點的這幾道菜,再大的火氣也會消……不然,我去冰箱拿退火的酸梅湯給妳喝好不好?別氣了喔,乖。」
馬的,連「乖」都出來了,莫燕甄笑了。「拜託你,我又不是三歲小孩,你這麼說好像我很幼稚。」
他哈哈笑。「我只是希望妳輕鬆點,從剛剛開始妳好像一直很緊張,肩膀繃那麼緊,坐也坐得直挺挺,好像在跟殺人犯約會,妳不是超酷的,不用怕我吧?」
是啦,都逃不過他眼睛啦,莫燕甄氣餒。
「唉……」她歎息。
「怎麼了?」他發現之前冷酷的莫燕甄,今晚暴躁得很可愛,不對,今晚不管她是冷酷或暴躁都超級可愛,因為太思念她,見到面不管如何他都開心,她愛怎麼發脾氣都行。出發前譚真明就打定主意,絕不放她走了。
「我不知道,我心情很亂……」她煩躁地說。她不確定他跟高青梅現在怎樣了?她應該問得更清楚嗎?她可不能在狀況未明前傻傻地投入進去,雖然她好像已經這樣了……已經整顆心都放到他身上了。
「妳要不要喝酒?」他提議:「可以讓妳輕鬆點。」
「喝醉了我會發酒瘋。」她故意嚇他。
「沒關係,我不喝,妳可以盡量喝。妳喝醉了,我可以照顧妳。」
「我會嘔吐,吐你車上,臭死你。」
「沒關係,妳吐,我來善後,妳只要負責吃跟喝,其它我搞定。」
「這麼好噢?!」欸?有進步喔,這會兒他的話有像是很喜歡她喔。
「誰叫我喜歡妳啊,不然呢?又不是童子軍日行一善。」
莫燕甄心頭甜滋滋了,有點傻氣地說:「真的嗎?」
「是啊。」
「等妳喝醉了,就把妳帶回我家。我住在新店山上的小小區,只有我一個人住,所以妳愛怎麼吐,就怎麼吐,愛怎樣發酒瘋都沒關係,不會吵到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