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咱們快回去吧!我可不想錯過大哥和小嫂子拜堂的良辰。」
尾聲
某個不知名的城鎮裡,剛搬來一對年輕夫婦,他們租住在一間質樸的小屋舍裡,而屋舍前方懸掛著一塊義診的木牌。有鄉民看到了木牌便前來探聽,知道那年輕少婦精通醫術,說是要在這城鎮裡逗留個把月,免費幫鄉民義診,不收取分文,消息一出,不少當地鄉民都前來求診。
這天,夕陽餘暉落下,滿天橋紅雲霞,將天空渲染得如詩如畫,楚非剛看完最後一個病患,邊收拾醫箱裡的東西,邊望著遠處天邊的瑰麗雲霞。
公孫凜走近,接手過收拾醫箱的工作,然後牽著楚非的手與她一同站著看夕陽。
公孫凜替她撫順被風吹亂的髮絲,體貼地問道:「看了一天的診,累了吧?」
「我不累。」楚非笑著搖頭,然後把頭側枕在公孫凜的肩上。「有你陪著嘛!怎麼會累呢?我覺得很快樂。」
她好喜歡這樣的日子,她能名正言順地待在公孫凜身邊,而他伴著她、寵著她、支持她所有的想法,即便她有時太過熱衷於義診而忽略了他,他也只是靜靜地等著,等她一起用膳,然後她幫他添飯挾菜,而他叮囑她要多吃點。
楚非知道,這就是她要的幸福生活,而這樣的生活是公孫凜給她的,是他為了她辭去朝政高官的職務,他們才能過著這樣的生活。
他們相偎著,看了一會兒夕陽,然後才手牽著手走入屋內,一進到內室,楚非便看見地上擺著一個木盆,木盆裡盛有熱水,正冒出霧氣。
「啊!你已經準備好了,真是對不起,還讓你動手燒熱水,下次我自己用就好了,你別忙,再說我已經復原得差不多,不太會疼了,所以你別麻煩了。」楚非感動地看著公孫凜。
他知道她自從在溫州那次扭傷腳後,患上了容易筋骨酸疼的毛病,於是每天必須用熱水泡腳祛寒氣,他貼心地已經幫她都準備妥當了,這讓她很感動。
「不會麻煩,來!趕快來泡,免得水涼了。」他拉了一把凳子在木盆前讓她坐下。
楚非脫去鞋子,將雙腳浸入溫水裡,一臉舒服滿足。
公孫凜走到一旁的櫃子,取來一把乾燥的艾草丟入溫水之中。「丟這樣的份量夠吧?」
「嗯!」楚非笑著點頭,誇他道:「好厲害,這麼會照顧人。」
公孫凜在她身邊蹲下,寵溺地說:「照顧你是應當的。」他很心疼她,當初,她若不是只顧著關照他的傷口,也不會放任扭傷的腳踝腫脹瘀血,導致現在只要一入夜,寒氣重了點便會犯疼,雖說她老是笑著說已經沒事了,但他還是不放心。
楚非聽到,滿足地笑了,她揚眸看著自己的夫婿,心裡有著惜福與感動,她主動把臉湊向他,把嘴唇靠在公孫凜的耳畔,用極細極弱的氣音說著:「相公,我愛你。」
公孫凜聽見了,他的眼裡翻飛過激動,他低下頭,學她的方式把嘴唇貼靠在她耳畔,同樣用著氣音說話。「我也是。」
說完,兩人相視而笑,那笑容甜膩得很……
【全書完】
後記
對我而言,這是一本有點兒難產的小說。
原本一開始的構想是想描述一個人為了愛情可以多癡傻;可以放棄多少?所以才開始著手寫這本稿子。
故事的結局和我當初設想的結果差不多,女主角為了愛情可以拋棄肩負醫堂名聲的責任,也可以不要小醫聖的美譽,只求男主角平安;而男主角為了心愛的女人,連令人欣羨的官位都可以放棄,只求兩人能平安廝守。結局OK,可是內容過程卻害我寫得要死不活的,怪就只怪我自己,挑選了古代的背景,又以女扮男裝為題材,一下筆之後發現,喔~~我的天啊,寫起來好卡喔。
還好在經過一連串的奮戰與修改之後,終於完稿了,還真是感謝狗屋辛苦的編輯。
雖然在小說的世界中,我賦予男女主角可以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的浪漫性格,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卻是個超級實際的人,要我為了愛情割捨一直以來努力的理想,這個嘛……除非再讓我年輕個十五歲,否則很難。(沒辦法!因為年紀大了,那種為了愛情而衝動的荷爾蒙已經不分泌了。)
畢竟到了我這種熟過頭的熟女年紀,很難去把愛情當成生命中的唯一,愛情可以是美好的點綴、可以是提供養分的維他命,但卻不會是骨血,失去它,不會死,頂多只是哀哀怨怨一些時日,或許,更豁達些的會覺得重新找回了自我也說不定。
說到實際,前陣子和一群女性友人一起聊天,大家談到如果以現在的名人來票選,你願意當誰的小老婆?
年輕一點的說:羅志祥、周傑倫。
有個性一點的說:馬英九。
浪漫一點的說:粱朝偉。
而我則毫不猶豫地說出:郭台銘、林百里、張忠謀……
立即,引來一群人的白眼。
呵呵……
好像真的太實際了點,完全以身家財產來當成首要考慮條件。
以上是閒扯淡的題外話。
總之,小說要出版了,很開心,希望讀者們會喜歡,也希望很快便能再推出下一本與你們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