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槍傷,是被兩支鋼筋從背部穿透的傷。」雷秉函轉過身,讓她看背部的疤痕。
孫宜蘋倒抽了口氣,背部除了兩個「洞疤」之外,還有一些不規則的疤痕。
「怎麼會……受這麼重的傷?」光是看著這些疤痕,她都覺得好痛好痛,眼眶微微發熱,不敢想像當初他傷得有多重。
「在某個工地失足墜樓。」雷秉函的語氣好像只是走路下小心跌了一跤似的。回過身,若有所思的望著她微微發紅的眼眶。「你在為我心疼嗎?」
「就算看見一隻被車撞的流浪狗,我也會為它心疼。」她紅了臉,撇開視線,逞強的回嘴。
雷秉函挑眉。把他和流浪狗放在同等的地位?很好!
「你想談什麼,等我洗完澡再說。」說完,他轉身走進浴室。
「等一下!」孫宜蘋趕緊喊。「我要說的事情很簡單,我不能留下來。」
「我不想頂著一身酸臭和你討論你的去留,等我洗完澡再說。」他冷漠的瞥了她一眼,隨即勾起一抹嘲弄的笑,側身一站,揮手比出一個請進的動作。「如果你堅持要馬上談,那就一起來吧!」
一起來?
孫宜蘋漲紅臉,惱怒地瞪他一眼。「我等!」
「就知道你沒那個膽子。」雷秉函嘲諷地望著她,旋即當著她的面,砰地一聲甩上浴室的門。
「可惡!」咒罵含在嘴裡,她對著浴室門口凌空揮了一拳,竟然耍這招!
哼!若不是不想讓他「恢復記憶」,否則她一定會讓他知道她膽子有多大,床都上過了,孩子都生了,她還會怕參觀他洗澡嗎?笑話!
聽著浴室裡的水流聲,她在床沿坐下,靜靜環顧房內簡單臨時的擺設,恍惚問,記憶重疊,彷彿回到了那日清晨醒來時……
她猛地搖了搖頭,將思緒拉回現實。
現在不是緬懷過去的時候,她該想的是,要不要承認他們不僅見過有過一夜情,還有,該不該告訴他小廷的存在!
*** *** ***
溫熱的水柱從頭上沖刷下來,雷秉函閉著眼,抬手將濕發往後一撥,抹掉臉上的水,才睜開那雙暗潮洶湧的銳利眼眸。
他到底在哪裡見過她?
手滑過身上的疤痕,這是六年前受的傷,所以她是在更早之前認識他的。
能有機會見他赤裸上半身的女人並不多,只有他的親人,或和他交往程度達到上床的女人,再不然家中的傭人也有機會見他著泳褲在泳池游泳的樣子,但他確信她不在這三者之內。
他不是濫交的人,沒道理對和自己上床的女人印象這般模糊,他也不是會搞一夜情的人……思緒一頓,眼微瞇,除了十年前那一夜。
身軀猛地僵直,他想起她是誰了!
她就是十年前對他酒後亂性,隔天一早只留下一個小小紀念品便逃之夭夭的那個該死的女孩!
記憶開始清晰了起來,是同樣一張臉沒錯,經過十年,少了青澀,多了成熟,但基本上五官的變化不大。
她想必是一眼就認出了他,才會有那樣的表情。
想到經過十年,她竟能一眼就認出他,雷秉函心情愉快極了,這代表那時她神智清楚,不是醉糊塗了。
那一夜的記憶越來越清晰,他記得當她和幾個朋友走到吧檯前,他便注意到她了。
她的模樣白白淨淨、清清純純,就像是一隻踏入狼群的好奇小綿羊,不識險惡,被慫恿地灌了幾杯酒精濃度極高的調酒。
當他看見她的眼神已經有些失焦,知道她開始醉了,卻還是傻傻的接受朋友有心的陷害,一杯接著一杯的喝時,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根筋不對,居然主動替她調降了酒的比例,而她想必也發現了,才終於注意到他。
那微醺的眼眸意外的帶著一股媚,配上她純真的面容和氣質,帶給他一種奇異的感覺,縱使表面上依然維持淡漠,彷彿沒注意她,但實際上,整個晚上他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也因此,他們那群人的一舉一動他都看在眼裡。
當她纏上他的時候,他不是真的趕不走她,而是看見了她那幾個所謂的朋友帶來的兩個男人並非善類,她們打算做什麼他很清楚,如果不幫她,她一定躲不過被那兩個男人輪暴的下場。所以他才讓她跟上樓,打算待她的「朋友」離開之後再讓她離開。
只是他沒料到,事情最後竟然會演變成那樣的狀況,更沒料到,她竟會趁著他淋浴的時候偷偷溜走!
關掉水,抓來毛巾擦了擦頭髮,雷秉函披上浴袍,腰帶隨便一扎,便走出浴室。
本以為她會先行離開,沒想到她還在,就坐在床沿,微垂著眼,不知道在想些什麼,完全沒有發現他的出現。
他站在原地不動聲色的審視著她,忍不住想,如果當初她像這樣等他出來,他們之間又會有什麼發展呢?
不,現在想這個都是多餘的,時間已經過去,不可能重來。他現在比較介意的是,為何她見到他會那麼驚慌失措?
若只是因為當初的不告而別,這種反應未免太過了,應該有更大的原因,才會讓她見到他像見到鬼似的!
他會查出來的!
將浴室的門關上,刻意發出聲響,她卻嚇得跳了起來。
「坐。」他閒適地說,拉了張椅子反坐下來,雙手靠在椅背上,銳利的眸定在她臉上。「好了,你可以說了。」他一副施恩的口吻。
這傢伙!孫宜蘋心裡有氣,但還是強迫自己隱忍下來,小不忍則亂大謀,她不能在這裡直接和他槓上,再說,她也沒有本錢和他槓上。
「雷先生,就像我剛剛說的,我不能留下來。」她盡量以緩和的語氣說道。
「為什麼?」
「雖然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小老百姓,但偶爾也會事先安排約會,今天下午我已經有約,不能留下來。」孫宜蘋淡淡的嘲諷,故意抬手看了眼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