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彈坐起來,眼睛瞪得大大的。
「怎麼了?」朱寧夜關切地詢問。
「旎旎、旎旎她……」她的聲音、還有足間似曾相識的鈴鐺聲……
會嗎?會是他想的那樣嗎?
朱寧夜陪著臨江,一起將支票還給了孫旖旎。
「終於想清楚了?」孫旖旎似笑非笑瞥了臨江一眼,並不急著收回支票。
「嗯。」他想得很清楚。「寧夜是我的,我要陪著寧夜,就算她死掉了,我也會等她投胎再去找她,跟寧夜在一起我才會快樂!」
「孩子,等你這句話很久了!在我被你氣到腦溢血之前,總算讓我聽到這些話了!」孫旖旎拍拍他的肩,有種吾家有子初長成的欣慰。
想要幸福的人,就必須要有捍衛自身權益的魄力與決心,他老是一遇到事情就先犧牲自己去保全對方,為什麼不能有那種「無論如何都要守住自己的幸福」的念頭呢?兩全的辦法不是沒有,但是他試著努力過嗎?如果他一開始來找她商量時,不是賣了自己,而是請她幫忙,她會幫,二話不說地把錢借給他。
這個人實在是欠教育,害她這個壞人當得好累。
臨江似乎有些懂了。她這幾天以來的刁難,其實不是刁難,是在激他,教會他應該要勇敢守護屬於自己的一切。
「旎旎——」他感動地扯了扯她的手。「你對我真好。」
「少來。」她將支票塞回他手中。「拿去救你的心肝寶貝,先說好,每個月十分利,要連本帶利還給我!」
「好!」他中氣十足,答得好快樂,後頭的朱寧夜只能苦笑。他到底知不知道十分利是多少?根本是做到死也還不完好不好?這個吸血鬼!搶錢程度一點都不遜於地下錢莊……
「臨江說……是你救了他?」她凝思著,輕撫腕間的紅色印記。「這些,都是你嗎?」
「被發現啦?」說歸說,孫旖旎一點都沒有被看破的懊惱,大大方方承認。「對,都是我。」
「真的嗎?」他真的沒有猜錯!雖然那時看不見她,只認得她的聲音,還有移動時的鈴鐺聲響,但他沒有忘,一直記得牢牢的,想著有機會一定要向她道謝。要不是她,他早就死了,要不是她,他沒有辦法找到寧夜,要不是她,他再等幾千年都不可能和寧夜在一起,她真的幫了他好多好多的忙……
朱寧夜反倒沒有猛道謝的臨江那麼興奮,更為沉定的眼神瞅視她。
臨江心思直來直往,但她不同,她多了一分細膩,以一名毫無交集的陌生人而言,她做的未免多到可以,這當中包括撮合人與狼的情緣、腕間所施的法……她不認為這些都是合乎天地常規的,那麼,她為什麼要味臨江做這麼多?
「別這樣看著我,我本來是不打算那麼早說的,好好好——事情其實是這樣的,臨江身上有我遺失的東西。」
「咦?」臨江停止興奮。
有嗎?他一樣一樣回想,怎麼也想不起來,他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是寧夜買給他的啊!
「不是現在,是一千年以前。他吞了我——不,正確來說,是我家主子的元靈丹,也因為這樣他才能不必修煉就化為人形。」
「不是因為心誠則靈嗎?」他還以為是他太想變成人的關係。
她差點吐血!這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傢伙!
「本來,在他取心救你的時候,我可以直接取走元靈丹的,可是我總覺得很對不起他,要不是我遺失元靈丹讓他撿到,化成人形,就不會有與你的這一段情緣,現在還自在地在山林間嬉戲,不會把自己搞得那麼慘。」
「不是這樣!我很高興又那顆珠子,讓我可以遇到凝月……」不然他就不會知道什麼叫快樂,什麼是愛情,少活幾年也無所謂。
「我明白你的心願,既然你唯一想要的,是與她譜一世情緣,那我只好拿這個當補償。」害她為此得罪了一掛人,包括七世都綁不住朱寧夜紅線的月老,都氣得想拿拐子來追打她。
「那……我要怎麼把那顆珠子還給你?」他吶吶地問,不小心侵佔別人的東西讓他感到很不好意思。
那顆紅紅的珠子他還記得,是在山洞外撿到的,一開始被他當玩具,後來又舔一舔,雖然沒有跟電視廣告一樣,轉一轉再泡一泡牛奶,不過他真的有吞下去,接著,他就遇到凝月了。
「不急,你是因為我家主子的元靈丹才能化成人形,這個時候還給我的話,你就再也沒有辦法化成人形了。我說過,我會成全你和朱寧夜一世情緣的心願。」
「喔。」所以是要等寧夜走完這一生的壽命嗎?那是幾時?
「別擔心,我提著好酒去地府灌醉文判官套話,朱寧夜這一世有七十九年的壽命。不過很抱歉,我得戳破你們那個等她投胎,讓你一世一世去找她的美好幻想。失去元靈丹,你的壽命早就該結束了。」
一頭狼,活不了一千多年。
「沒關係,可以和寧夜一起結束生命也很好。」臨江笑得很釋懷。
本來就是因為他們的生命長短不一,他才要等她、尋她,現在不用等,也不用找了,他們可以手牽著手一起離開。
到了地府以後,他會求閻王老爺讓他轉世成人,這一千多年來,他沒有做過壞事,應該可以和寧夜一樣當人吧?只要他們都是人類,那月老就沒有理由不給他們紅線了。
他們可以一起來到世上,一起找到對方,一起——
他回首,目光與她相接,十指交扣。
一起,牽手白頭。
【全書完】
番外篇
番外之一 <皮夾>
「寧夜,要記得幫我買皮夾。」
基本上,臨江的物質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觀察到他需要什麼,自行替他添購,只要是她買給他的,他就會很高興,倒是極少主動要求什麼。
月初時,他突然提及想買皮夾,也難怪她意外了。
過沒幾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見他真的強烈希望擁有一個皮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