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因為我仗著舅舅的關係進入佳鮮,而且一進去,就空降為設計部總監。」
「我沒那麼想。」她淡淡回道。佳鮮食品是葉家的,他們想任用誰,她沒有意見。而且屆時如果他表現不好,以葉威的個性,三個月後就會請他走路,就算是親戚也沒用。
「真的嗎?可是你好像不太想跟我說話,我還以為你很討厭我。」沙啞的嗓音幽幽的說。
「我沒有討厭你。」但也談不上喜歡。
「你真的不討厭我?」白皓維立刻露出驚喜的笑容。
許晴歡被他那過份璀璨熠亮的眸光,給閃得心臟漏跳了一拍。
她這才發現,他其實很俊美,五官端正細緻,肌膚細如白瓷,兩片薄薄的唇充滿了誘人的性感,不笑的他透著一股說不出的陰沉憂鬱,但他一笑起來,卻像個天真開朗的大男孩。
這樣的笑容,不知為何,讓她有種無法形容的親切感,彷彿在哪見過。
一臉莫名的懷念浮上心頭,讓許晴歡怔怔看著他的笑顏看到失神。
是誰?她曾經在誰的臉上見過這樣的笑容?
***
一早,許哲嗣開車送姊姊到佳鮮,就在許晴歡準備下車時,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連忙出聲叫住她。
「姊,最近有沒有不認識的人到公司找你?」
「沒有。」
「要是有不認識的人去找你,不管他說什麼你都不要理他,知道嗎?」他一臉慎重的叮囑。
「怎麼會有不認識的人到公司來找我?」許晴歡不解的問。
「我是說如果。你也知道,最近詐騙集團很多,各種騙人的花樣層出不窮,我是擔心以前的事你有些不記得了,會被人給騙了。」許哲嗣急著解釋。
「我只是有些事情忘記了,又不是笨蛋,哪有那麼好騙,你不要操心啦。」說完,朝弟弟揚揚手,許晴歡才下車。
直到目送姊姊的身影走進大門裡,許哲嗣才驅車離開。
也許是他想太多了,那個人應該不會到這裡來找姊姊,那天他已經跟他把話說清楚,他要是敢出現在姊姊面前,他絕對不會放過他。
回想起那天那個男人說的話,許哲嗣至今還無法確定那些話究竟是真是假,可是他當時說的每一件事,卻又只有他跟另一個人才知道。
七天前,有個男人忽然來到他的工作室,對他說——
「你左腳的小趾少了一節,那是因為你五歲時被車子壓到,輾碎了那節小趾。你上高中開始迷上攝影,拍下的第一張照片是兩隻在打架的小狗。
「你十七歲時交了第一個女朋友,但沒想到你只是她劈腿的對象,知道這件事後,你在她面前摔爛了你原本打算送給她當生日禮物的MP3,因為她的下巴剛好有顆痣,所以從此你很討厭下巴有痣的女人。」
他一臉震驚。「你是誰?為什麼會知道這些事?」這些私密的事,除了姊姊,他只告訴過一個人。
「我是你姊夫費凌宣,我想見晴——」
還沒聽他說完,他便揪住他的領子,破口大罵。
「你說你是我姊夫?我還歐巴馬咧!」
領口被勒得快無法呼吸,那個男人掙扎著想扳開他的手。
「哲嗣,放手,我真的沒騙你,我是費凌宣,啊!」腹部被狠揍一拳,他痛得彎下腰說不出話。
「媽的!你說你是費凌宣,你當我是白癡嗎?就算我大白天撞鬼,也沒道理人死了之後會換了另外一張臉孔,還是你想告訴我,地獄也很流行整形?」
男人反問:「如果我不是費凌宣,怎麼可能知道那些事?那些事都是你親口告訴我的。對了,還有,當你第一次得到國際攝影比賽首獎時,我送給你一組你一直想買的長鏡頭,還有一本日本AV女星的清涼寫真集。」
聽到這些話,許哲嗣愣住了。姊夫送他那本寫真集的事,是他跟姊夫的秘密,他從不曾告訴過任何人,就連姊姊都不知道。
瞪著眼前那張陌生的臉孔片刻,他冷笑。「我不知道你有什麼企圖,又是從哪裡知道那些事的,但你別想騙我。」
「我知道你很難相信,就連當初我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也同樣震驚得不可思議。我不知道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然而,這確實是千真萬確的。在經過一場眼角膜的移植手術後,我醒過來,便發現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我沒有關於那個人的任何記憶,卻保留了費凌宣所有的記憶。」
聽見這番離奇的話,他雖然吃驚,但還是不相信,怒斥。
「我不知道你是哪裡跑來的瘋子,為什麼要編出這些鬼話?你給我滾,要是讓我再看見你,每看一次,我就揍你一次。」他揪著他的領子想拖他出去。
但男人不肯走,兩手緊緊抓住一張桌子。
「哲嗣,你相信我,我沒有騙你,我想也許是上天憐憫我,所以才再給我這個重生的機會,既然我幸運的以另一個人的身份活下來,我想要見晴歡,我——」話還沒說完,便聽到他激烈的揚高嗓音暴吼。
「我絕對不會讓你見我姊姊!」
「為什麼?」
「你要是敢在她面前提起任何有關於費凌宣的事,我就殺了你!」
一個念頭閃進腦海,男人焦急的問道:「為什麼不能提?晴歡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他沒回答,扳開那抓住桌子的手,惡狠狠的將他拖出工作室,厲色警告,「我不管你到底是誰,要是你敢出現在我姊面前,對她說出任何有關費凌宣的事,我絕對饒不了你!」
被催眠之後,姊姊好不容易徹底忘了費凌宣的死所帶給她的打擊,恢復平靜,他絕對不允許有人破壞姊姊目前寧靜的生活,即使那個人真的是姊夫也不行。
第6章(1)
在許哲嗣的車離開佳鮮後,停在不遠處的銀灰色房車這才緩緩駛進佳鮮大樓的地下停車場。
停好車,雙手顫抖的白皓維下車前,配著礦泉水吃藥,還因為手抖得太厲害,不慎將水灑了出來,弄濕了他的白色襯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