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邊工作可以嗎?」她指向餐桌的位置。
裴名競點頭。
「謝謝。」她喜出望外的立即道謝,快速走到餐桌旁拉開椅子,坐了下來,然後將包包裡的公司文件全部拿出來,再把計算機打開,鍵入密碼,找到所需的軟件,插入隨身碟,叫出檔案後,即專心的投入工作。
第3章(2)
裴名競將外套脫掉,鬆了領帶,在客廳沙發上坐了下來,打開電視,實際上卻是在看她。
她非常認真,坐下之後,目光只來回於計算機屏幕與桌面上的數據間,連看都沒看他一眼,似乎遺忘了他的存在。
他從來沒有遇過像她這樣的女人,遲鈍成這樣。
她難道都不會懷疑,公司到底給了他多少薪水,讓他這樣盡忠,下班之後還得監視部屬,以防公司資料外流?
她難道都不覺得奇怪,她工作做不完根本不關他的事,他何必要為了她做不完的工作而陪她耗時間,還請她吃晚餐,甚至還把她帶回家?
她真的一點都不感覺到奇怪,不覺得懷疑嗎?
真是個反應遲鈍的女人。
過去一個月來,公司裡所有的未婚女性都在找機會吸引他的注意,就只有她沒虎視耽耽的把他當成金龜婿。她的獨特讓他想不注意到她都不行,更別提在他未與她見過面之前,他的目光就已被照片中的她吸引了這件事。上任後的這段時間,他一直都在偷偷地注意她,想找出一個可以說服自己「她不可能會是他的菜」的理由。
結果他隨便也能列出幾十個,例如她很笨、反應遲鈍、工作太沒效率、太好講話、太沒個性、太好欺負……等等,總之多不勝數。
然而即使如此又怎樣?他還是被她吸引,滿腦子都想將她佔為己有,貼上屬於他的標籤,以及教訓那些佔她便宜還對她冷嘲熱諷的傢伙。
於是他終於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真的墜入愛河了,愛上一個反應遲鈍,對於他的優秀、他對她的關注與情不自禁全都毫無察覺的女人,一個名叫岳姍的女人。
看來他的愛情似乎有種前途多舛的感覺。
也許。
但那是對別人而言,對他來說一點困難也沒有,因為他這個人一旦鎖定目標,就會全力以赴,且在最短的時間內達成任務。等著瞧吧。
「妳該回家了。」
「啊?什麼?」
岳姍從專心工作的姿態中抬頭看向聲音來處,只見一個大帥哥倚在餐桌右側壁櫃上,雙手盤胸,好整以暇的看著她。
她的雙眼不由自主的瞠大,將穿著便服便像換了一個人似的經理,從頭到腳看一遍。
哇,他平常穿白襯衫的模樣已經夠迷人了,現在穿著鐵灰色深V 線衫,露出偉碩胸膛,再配上同色系休閒褲,順長的身形全都展露無遺的他,簡直就是秀色可餐。
好帥,好帥,真的好帥喔!害她都看呆了。
「怎麼了?」
「什麼?沒有。」她迅速的回神搖頭,把流口水的模樣收起來。「經理剛才是不是有和我說什麼?」
「妳是不是有輕微的重聽?為什麼總是要我說兩遍,才有辦法聽清楚我說了什麼?」
經理啾著她挑眉的模樣很迷人,但說出來的話就有點傷人了。
什麼重聽嘛?
「我剛剛工作太認真了,所以一時沒聽到經理說了什麼。」一頓,她忍不住小聲的抱怨,「我才二十幾歲,怎麼可能有重聽?」
裴名競聽見了,眼底迅速閃過一絲笑意。
「妳該回家了,已經十點了。」他說。
「十點?!」岳姍嚇了一跳,低頭看了手錶一眼。「時間怎麼會過得這麼快?我工作還有一堆沒做完耶!我不能再待一會兒嗎?」
〔一會兒就做得完嗎?」
岳姍看著桌面上待處理的成迭工作,無言以對。
「明天休假,妳可以明天再來做。」
「真的嗎?」她驚喜交加的立刻轉頭看他。「可是這樣我會不會打擾到經理的休假?」
「妳不想來打擾也行。」
「要,我要來打擾!」她立刻大聲說,還激動的站了起來。
「那就走吧,我送妳回去。」裴名競轉身道,藏起遏制不住展露的笑臉。她的反應真好笑。
「什麼?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坐車回去。」她迅速搖頭拒絕。
「我剛好要出去,順路。」
原來他要出去呀,所以才穿得這麼帥。不過都這麼晚了,他要去哪裡呀,夜店?那今天晚上他應該不會太早回來休息吧?她明天到底幾點來才好呢?
「經理,我明天大概幾點來你比較方便?中午會不會太早?」她在電梯裡開口問他。
「我不是妳,不會睡到中午十二點。」
沒料到他會這樣說,岳姍呆愣了下,忍不住臉紅起來。
那天她是太累加上太晚睡覺才會這樣,平常不用上班時,她大都只睡到十一點左右就會起床了。不過話說回來,十一點和十二點又有什麼差別呢?唉!
「妳還有很多沒做完嗎?」他問。她有些不好意思的點點頭。
「那妳想幾點過來?」
當然是愈早愈好,因為她估計自己至少還需要一整天的時間才能把累積的工作做完。如果明天她能早點來的話,就不用待到很晚,若太晚來,說不定還要拖到後天才能完成。重點是,事情沒做完,她根本沒辦法安眠。
「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早一點。當然,如果經理不方便,晚點也行。」她小心翼翼的回答,怕惹經理大人不高興。
「我明天早上九點去接妳。」
「啊?接我?」岳姍嚇了一跳,瞠目結舌的看著他。
「把妳的手機號碼給我,還有妳家裡的電話。」沒理會她驚嚇的反應,裴名競拿出手機命令。
「經理,不必麻煩了,我可以自己搭車來,只要你給我這裡的地址就行了。」
岳姍眨了眨眼,反應慢半怕的搖頭。
「不要讓我再說一遍,號碼。」他瞪眼。
她只好乖乖地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和家裡的電話號碼背給他。於是他開車送她回家,然後在隔天早上八點半打電話叫她起床,九點準時出現在她家樓下大門口。上車後,他說他還沒吃早餐,同樣沒吃的她開心的說她也是,結果他的車就一直開、一直開,離開了台北市,直接開到三芝海邊的一間民宿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