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根本是一隻花蝴蝶!」說得更明白一點,那個女人根本是一個脫星。
「別再這麼說她!」紀可法的臉瞬間超過沉下,語氣難得嚴厲。「她不是這種人!」
雖然她是個發光體,更是眾人注目的焦點,但是她的行為舉止得宜有禮,從不招蜂引蝶。
她唯一會賣弄風情的對象,只有他。
「你……」他居然為了一個脫星凶她!她驚愕地愣住了,難忍心中的難受。「我認識你這麼多年,竟然比不上一個剛認識沒幾天的女人!」
當年他考進T大醫學院時,全校師生都爭相認識他,為的當然是他背後的「紀中醫院」。
但是他總是冷漠以對,自顧自地過日子,幾年下來,眾人不再對他另眼相看,只當他是個怪胎。
就只有她,還「不離不棄」地守著他。
一開始,她的確是為了他身後所代表的權勢而接近他,但幾年的刻意相處下來,他不再只是一個跳板,她已經喜歡上他了。
因為喜歡,她不能、也不會將他讓給那個脫星。
他是她的!
「……你們不一樣。」他頓了一下才回答。
「哪裡不一樣?」她不滿地反問。
她的長相出色,頭腦更是一流,想追她的男人多到數不清,她到底哪點比不上那個脫星?
「你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不一樣。」一想起丁茤萸,他的表情立刻變得好溫柔。
「朋友不能成為女朋友嗎?為什麼不是我?為什麼?」她突然撲進他的懷裡,緊緊抱住他的腰控訴。
雖然他不重視打扮,還是有一些「識貨」的女人追著他身上的光環跑,但她從不把那些女人放在眼裡。
因為那些女人的條件太差,而且看得出來他沒將心思放在那些女人身上過,所以她們雖然是他的女朋友,但影響力還不如她這個「學妹」,她們的存在根本不會對她造成任何威脅。
知道他熱愛工作,經常會因公忘私,忘了他們的約,她總是扮演善解人意的解語花角色,不會像他以前那些女友一樣又哭又鬧的。
知道他喜歡研究就屍體的死因,她強忍不耐,每次見面都跟他討論噁心的屍體。
她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讓自己成為「紀中醫院」老闆的兒媳婦,且認定他最後一定會成為自己的囊中物,因為只有她不離不棄地守著他。
這幾年來,她甘心當個「學妹」,因為「學妹」不會被替換掉,而且立場超然,完全將那些正牌「女朋友」比下去。
她甚至認為他這麼久沒交新的女朋友,就是因為發現她的好了,誰知道,她多年來的努力全成了一場空。
他居然喜歡上一個……脫星!
一個穿著內衣褲對著鏡頭搔首弄姿、賣弄身材的脫星。
真是夠了!
「嗄?!」他錯愕地瞪著她的頭頂。
「我喜歡你!」她抬起頭,用力吼出心意。「我喜歡你好幾年了,我一直以為你也喜歡我的!」她相信一定是她的心意沒有傳達給他知曉,他才會被那個脫星迷惑。
「我、我不知道……」他完全呆住了,他真的不知道她對他懷有「貳心」。
「好,你現在知道了。」看到他呆愣的模樣,陳俐敏理所當然地解讀成他深受震撼,因而對自己在他心裡的地位深具信心。「你要選我?還是選她?」
從小到大,她沒有嘗過失敗的滋味,這一次肯定也不會輸的。
「我……」他才開口,一個低啞的嗓音便緊接著插入……
「我也想知道你要選誰?」丁茤萸好不容易衝破防線趕來看他,竟然撞見別的女人緊抱自己男朋友告白的場面,若不是長久訓練下來的自制力,這裡可能會成為犯罪現場。
「……茤萸!」一聽到聲音,紀可法馬上轉頭,臉上的表情難掩興奮。他站起身來,快步迎上前去。「你怎麼來了?」
原本半跪在地上、趴在紀可法懷裡的陳俐敏,因為他突然站起來,整個人差點往後摔倒。
她有些狼狽地站起來,眼神不善地瞪著那個偷走她男人的「脫星」。
沒錯,就是這個女人!
「我再不來,「女朋友」的位置就要被別人取代嘍!」穿著桃紅色短外套搭著墨色緊身牛仔褲的丁茤萸蓮步輕移,一踏進辦公室,立刻替灰白沉悶的狹窄空間帶來色彩和活力。
「我不——」
「小紀,你什麼時候認識丁茤萸的?怎麼「暗嵌」沒說?」好幾名聞風而來的男同事紛紛擠進小辦公室裡,視線追著大美人不放,將他們兩人團團圍在中間。
他們都不是八卦新聞的讀者,理所當然沒看過他上報的那篇報導,就算看過,也認不出來那個自稱老公的人是眼前的書獃子。
陳俐敏被擠到遠遠的外圍,臉色猙獰地瞪著被圈在中央的那一團桃紅。
哼,賣弄風騷!
「茤萸,我——」紀可法試著開口,又被丁茤萸刻意打斷。
「各位大哥,你們忙到現在還沒吃吧?叫幾盒披薩一起吃吧,我請客。」丁茤萸笑臉迎人,——對著其它同事點頭,就是不理會一直緊緊接著她的紀可法。
敢抱別的女人,找死!
接到來歷不明的女人的電話後,她才驚覺不是只有她一個人懂得呆頭鵝的好,所以就算現在外頭風聲鶴唳,她還是想盡辦法趕來看他,沒想到,他竟然背著她搞七捻三!
可惡!
「好,當然好!」所有在場的人都興奮地猛點頭,紛紛慶幸今天留下來加班。不但能親眼見到丁茤萸,還能跟她一起吃披薩,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大好運啊!
丁茤萸不僅人長得美,又親切好相處,不像那個「學妹」,除了紀可法外,都不跟其它人打招呼,跩得很哩!
「對不起,現在能不能先讓我處理一下「私事」?」丁茤萸客氣地請求。
「沒問題。」同事陸續走出辦公室,有的還邊走邊朝著紀可法擠眉弄眼,對他的艷福羨慕不已。
第7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