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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頁

 

  「對!」曲無心點頭。「豆蔻姐姐可以嫁每一個人,除了曲問情。」

  「啊!」小手呆了。「為什麼?」

  「我不喜歡他。」曲無心皺眉,但他的神情不像討厭曲問情。「我不要他變成別人的。」

  這種說法好矛盾。小手想了好久才有一點明白,其實曲無心是太在乎曲問情了,所以見不得他被人獨佔。

  「但他若願意做很多好吃的東西給我,並且發誓不再甩掉我,我可以讓他娶妻。」曲無心又說。

  「你這是什麼立場?」小手傻眼了。「倘使大色狼給你食物,你是不是就幫他跟我搶豆蔻姐姐?」

  「只要他能滿足我的要求,我就幫他。」

  「你的要求是什麼?你說,我來做,你別幫他。」

  「不知道。」曲無心也不明白心裡真正的渴求,他忘了很多東西,他知道那很重要,但不曉得為什麼,他暫時不想取回它們。也許是因為現在的生活太美好,讓他有些沉溺其中,無法自拔。「不過,我認為以你的能力,很難做到我的要求。你太弱了。」

  「你什麼意思?我會長大,我會變強,終有一天,我會變成最厲害的。」

  「曲問情才是最厲害的。」曲無心對哥哥的崇拜永無止盡啊。

  「你這算什麼?自私自利,不分黑白、不講道理。」以為可以找到一個幫手,結果卻……小手氣壞了。

  「我不需要那些東西,我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曲無心聞到廚房又飄出香味了,他也飄呀飄的走進去,豆蔻對他笑,他也笑,拿了烤雞快樂地啃起來,心裡在想,曲問情做的應該會更好吃,但他吃過曲問情煮的飯嗎?沒印象,只是有這種感覺而已。

  曲問情很親近、曲問情很討厭、曲問情很了不起、曲問情很讓人失望、曲問情……他對曲問情的感覺很矛盾,但總的來說,他還是喜歡他的。不過偶爾他會讓曲問情生氣一下,看他跳腳咆哮,特別有趣。

  所以……

  「豆蔻姐姐,你要永遠煮飯給我吃喔。」他把頭擱在豆蔻肩膀上,兩手抱著她的腰撒嬌。

  這時,小手追他追到廚房,見此情景,怒沖九霄。

  「大土匪,你你你……還說你沒想娶豆蔻姐姐,你現在卻……你騙人,我要跟你絕交!」從此他們不是父子了,他要跟他做一對不共戴天的情敵。

  番外之三<私奔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成親對曲問情來說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但婚後生活就很讓人頭痛了。

  他沒有機會跟妻子獨處,不是兩人感情不好,而是閒雜人等太多,一個曲無心、一個小手,偶爾再加上一個卓不凡,讓他的生活很熱鬧、很吵雜,就是不浪漫。

  他作夢都想著要逃離這樣的環境,所以他從拜堂那天便百般謀劃與妻子私奔。當然,他失敗了。

  但他沒有死心,一年之內,他逃了八次,結果……咳咳咳,做人不應該太在乎成敗,失敗為成功之母嘛!縱觀幾回經驗,他發現自己都是利用人多的時候,牽老婆趁亂逃走。

  也許是這樣逃太多次了,曲無心和小手都有了警覺心,越是節慶,他們看守越嚴,曲問情和豆蔻逃走的機會越發渺茫。

  所以這回他學聰明了,七月初一鬼門開,凌晨祭拜過後,家家關門落戶,盡量減少夜行,以免遇到各位好兄弟。

  既然熱鬧時節逃不了,那最陰森冷寂的時侯呢?

  因此今晚,他牽著豆蔻跑了。

  「豆蔻,你放心,這回我們一定跑得了。」

  「噢!」她點頭,其實沒什麼信心,何況……「曲大哥,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跑?」大家一起住久了,雖少了小夫妻的旖旎,但屋子裡吵吵鬧鬧,也有一番趣味,她實在看不出非逃不可的理由。

  「我不想每晚睡覺時,都有人來跟我們擠一塊。」他痛恨與人分享床鋪,除了豆蔻。

  「可……」她臉紅紅、心發燙。「不是睡覺時,你也會找機會跟我一塊兒啊!」該做的事又沒少做。

  「那不一樣。」他咬牙。「我不要每次都偷偷摸摸的,搞得好像在偷情一樣,我們是夫妻啊!不是姦夫淫婦。」

  她私下翻個白眼,是誰昨天還說很刺激的?

  她覺得他根本不是想逃,不過是逃上癮了,一段時間不跑,渾身發癢。

  「曲大哥,那這回我們要去哪裡?」

  「啊?」他突然煞住腳步,整個人呆掉,好一會兒,他仰頭長嘯。「我不知道要去哪兒,我忘記把老爺一起帶出來了,我不認得路啊啊啊——」所以,私奔尚未成功,同志啊,繼續努力吧!

  番外之四<記得當時年紀小>

  十八歲的少年,生得艷美如花,如果不是一隻手臂殘缺,道他是江湖上最動人心的後起之秀,絕不為過。

  他是小手,現取名,曲洋。他其實想叫曲楊,意指曲家的小手和楊豆蔻,就算他們人不在一塊兒,名字也永遠相伴,多好?但怕她尷尬,他把「楊」字,改成了「洋」。

  但他總是告訴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隻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時候,他老把它藏起來,很自卑自己跟別人不一樣。長大後,他一直把它露出來,他想,一個人如果喜歡他,一定也會喜歡他這隻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邊逗著豆蔻姐姐的第四個女兒,一邊看著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廚房裡忙東忙西,為他張羅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讓豆蔻姐姐生幾個,一點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問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歲就喜歡她,大家都說這是小孩子的迷戀,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沒有變過。

  到底是誰規定了,小孩子的愛就不是真愛?也許孩童的心更純、愛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麼時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給我?」這句話他問了十一年,也許未來,他還會再問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問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長大了,進步成臭小子。「還有,她不可能嫁給你的,這輩子沒機會,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你都別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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