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晚上要工作的人不會老是這樣啦。」江日昇揮揮手,「久久白天出來,只不過最近兩次都剛好遇到你。」
丞萱嗯的一聲,不太相信,「哪有這麼巧的事情?」
「中央公園裡差點跌進水塘,八十八街的地鐵附近又潑得我一身該死的番茄汁,我前兩次看到你,你不也是都冒冒失失的,還講什麼,」他想都沒想就說出這串話,「『如果我告訴你,我一年就冒失這麼兩次,你大概也不會相信吧』,你自己想,有沒有這麼巧的事情?」
她眼睫一揚,「你還記得啊?」
「怎麼會不記得?要不是看到你在閃那條黃金獵犬,會以為你在發羊癲,有路不騎衝向水塘?」
丞萱沒說話,但卻笑了。
夕陽漸沉,當給人錯覺感的溫暖顏色消失之後,她覺得微晚的風有些冷,拉高了領子,正想說些什麼,卻被他打斷。
「等我一下。」
她看著江日昇挺拔的背影消失在視線裡,忍不住笑了。
不知道這算不算余緣未了。
應該算吧,不然兩個在紐約分手的人怎麼會在狹小的台北再次相遇,都跨越了大半個地球啊……
台北這麼多地方,他們卻參加了同一場婚禮,又在同一個時間裡於醫院的門口一進一出,就在幾個小時前,她還紅著眼睛,但此刻,醫生拿著報告的遺憾表情已然被拋到腦後。
一會,一件外套披上她的肩。
「你回車上拿?」
「廢話。」
丞萱扣住了最上面那顆扣子,笑道:「你怎麼講話還是這個樣子。」若不是清楚他的個性,會以為他在不高興什麼。
江日昇對她的反應頗不以為然,「這樣就很好了,不然要怎樣?」
「你女朋友受得了你啊?」
這句話一說出口,丞萱自己嚇了一跳——怎麼會?她還以為自己聽過就忘了,原來她始終記得瑤瑤口中「江日昇現在有個女朋友」這件事情,不只是剛剛在醫院的時候,而是一直在心裡。
丞萱有種揉太陽穴的衝動。她在想什麼,這不該是她關心範圍內的事情,無論如何,她不要他清楚「過去一直在她心裹」的事實。
江日昇的表情更怪,似是想起什麼,但還是算了的樣子,「她是無敵鐵金剛,不用怕。」
「這樣下去女朋友會跑喔。」
「奇怪?你們怎麼每個人都跟我講一樣的話?」林輝煌是,同住的韓凱聖跟喬雅捷是,貝蒂與小米是,現在連前前前女友都加入這個行列,「我告訴你,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無論結果是怎麼樣,絕對不是一個人就可以主導的,需要與信任都是建立在相對的基礎上,如果兩人的認知不同又沒人願意妥協,感情自然會變得可有可無,不過現在說這個也是白搭。」
丞萱小心翼翼的問:「分手啦?」
據瑤瑤跟林輝煌打聽來的消息,江日昇跟女友大小吵不斷,交往半年多,分分合合沒停過,兩人從旁人眼中的天生一對,變成「為了求己身寧靜而希望他們快點分手」的候選名單第一名。
聽說兩人吵起來很可怕,是鍋碗瓢盆齊飛的那種。
江日昇從口袋中掏出煙盒,意態悠閒的燃起紅光,對於她的疑問大方回答,「大概吧。」
語畢,點煙,抽煙,別人遇到這種事情會痛哭流涕,但他卻一臉不在意。
丞萱十分熟悉他這種對愛情可有可無的樣子,就像以前一樣,太過平靜,沒有情緒,比起戀人分手,感覺更像是室友退租——後來,她又搬回去與涼子、瑤瑤同住的那問公寓,瑤瑤已經畢業,涼子進入醫院實習,她在那間住了兩年半的公寓一裊度過她大學時最後一年的時光。
涼子曾經「褒揚」過她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沒丟女生的臉。
如果沒哭、沒鬧、沒到處投訴算是爭氣的話,那麼,她算是很爭氣了,只是,這爭氣並非來自於她的堅強,而是來自打一開始就有的心理準備,如果事情說開,她也許會是上東區,不,也許會是紐約最沒用的女生,明知那是特別為她挖的坑,居然還是往下跳。
事情過去了,心情還沒過去。
事情過去了,記憶卻還留在心底。
在只剩燈光的河畔,丞萱的眼眶突然間又熱了起來,有點慌,有點亂,怕梳理好的心事會像髮絲一樣,在漸強的風中四散開來,亂了,散了,無法整理。
※ ※ ※
自從半個月前跟丞萱意外在馮名珊工作的醫院門口碰到後,江日昇開始有那種風水輪流轉,而且轉得很快的感覺。
談過好幾次戀愛,只為兩個女子傷過腦筋,一個是丞萱,另一個是馮名珊,她們類型不同,談感情的時間也不一樣,但卻在此時此刻,同時出現在心中,該消逝的還沒消逝,該有熱情的卻逐漸失溫。
凌晨過後,喝下今天第一杯血腥瑪莉,面對認識十幾年的好友威爾,江日昇總算卸下了男人的驕傲與面具。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三十幾年的人生到底是要做什麼。」
「三十……要而立啊。」這句成語是他的中國籍未婚妻麗莎教他的。
三+而立,就是過了三+歲要結婚生子的意思,而他們正準備遵循此禮,奉子而立。
「你以為現代人結婚這麼簡單?」不以為然的語氣。
威爾咧嘴一笑,「幹麼這麼哀怨?」
「越大越沒用,什麼都搞不定。」
「至少你的酒吧生意很好啊。」他非常實際的說:「而且你剛剛不是才趕走兩個想收保護費的流氓嗎?」
他親眼看到的,那兩人穿著夏威夷襯衫大搖大擺的進來,而江日昇的應對之道則是舉起以前拿筆開出醫囑的手,吸氣後狠狠擊向正在舞弄蝴蝶刀的流氓手上。
照他看來,混混當然是要退的,因為江日昇骨子裡根本就是個靠暴力解決事情的野蠻人,而稍有腦筋的現代人都不會跟野蠻人較勁的.總之一句話,算那兩個流氓倒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