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她不知道的那一段,他若不願說,她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因為,如同她對他說的——
他們相遇,也相愛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番外之二<買單>
就在寇君謙頓悟後的隔天,孫旖旎上門來,劈頭便說:「該買單了吧?」
買單?他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房租啊,要買什麼單?
「不要裝傻,本姑娘勞心勞力,你能有今天,抱得美人歸,不用表示一下誠意嗎?」
話是這樣說沒錯,孫旖旎確實在他與采嬪的故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如果沒有她的話,他也無法回到過去,嚴格說來,能夠佔盡先機讓采嬪對他另眼相恃,她真的功不可為沒。
但是一向直線思考的腦袋今天突然精明起來,多拐了幾個彎。
「可是,我有一點點疑問……」他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
「什麼疑問?」
「你早就知道——采嬪沒死嗎?」
咦?這傢伙腦袋今天管用了。
孫旖旎聳聳肩,答得乾脆。「知道啊。」
「所以就是說……你知道她不是鬼,她應該也不會帶衰我……」
她說養鬼會帶衰他只是陳述一件事實,可沒說采嬪會。
他也從來沒聽過出竅的靈魂會帶衰人的!
「是不會。」
「所以我腳受傷,跌下花台……」
「自己豬頭,要怪誰呀!」
對,是他耍智障,可是——
「采嬪是因為你說了那些話才離開的……」害他痛苦了好久,他不得不陰謀論地合理懷疑,她是存心誤導人!
「我不這樣,她有辦法回到她的身體嗎?你想要她再昏睡多久?」
聽起來很有道理,他不小心就心生感激了一下下。「可是……你還是可以跟我們說清楚的……」
不用讓他這麼痛苦,還有,只要想到采嬪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離開他,他就覺得好心疼。「是誰一再灌輸她,她已經死透了的?」
……是他
寇君謙心虛地閉上嘴。
從一開始,他就認定了她已死,於是讓她也直覺認定自己會死,乖乖聽話在這裡等他,再然後……
「所以是誰的錯?」她進一步質問。
「是我。」一時不察,低頭懺悔。
「那你要怎麼補償我的辛勞?」
「什麼……補償?」
孫旖旎頓了頓。「我要你畫魂的能力。」
「畫魂?」是因為那個能力,他才能畫入采嬪的魂?也因為這樣,他才會老是很蠢地追著自己畫的東西跑……
「怎麼,捨不得嗎?其實那本來就是我家主子的東西,我只是要回來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沒等她說完,他點頭如搗蒜,恨不得立刻雙手奉上。
開玩笑,這樣他以後就不用截稿日逼近還要一天到晚重畫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乾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麼多彎,直接開口不就得了?
「不過……孫小姐,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個……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全書完】
編註:
*關於臨江如何「追」到朱寧夜的故事,請看【綺情之等待篇】橘子說789《換心》。
*鄰居是只愛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樣的故事?請看【綺情之時空篇】橘子說810《易命》。
後記 樓雨晴
畫龍,點睛。
如果有人疑惑這本書的書名太怪,我直接亮出這句耳熟能詳的成語,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沒錯,正解。這本書真的用四個字就可以說完。(從以前的十個字內,進化到現在四個字就能夠長舌成一本書,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層樓了。)
這本書,真的是非常童年時期的印象,記得晴姑娘前一本書所說的「木偶戲」嗎?答對了,就是這部晴姑娘六、七歲時看的兒童戲劇,引發寫這本書的靈感。
故事本身,是一隻紙鶴鳥要求書生替它「畫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後書生卻沒有辦到,害得紙鶴鳥摔得傷痕纍纍……(怪了,明明是優質兒童戲劇,怎麼看起來好陰鬱憂傷,一點都不歡樂?)
它其實是告訴各位小朋友,承諾的重要,和本書的愛情搞笑劇(咦?!)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可、是——真正的重點來了,那個「點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腦海裡,多年來始終忘不掉(當然也有可能是這個故事太悲傷,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靈承受不了)。於是,決定要寫【綺情】這一系列時,幾乎是本能地想起那個關於紙鶴的故事……
所謂眼睛是靈魂之窗,點睛,便等同賦予生命。
於是,關於「點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來,插播一則關於書中的小小劇情。
記得那個粗手粗腳、連養個蠶寶寶都養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嗎?(啥?不曉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後記了,快,先回頭看故事去。)
對,你沒有猜錯,那真的是真人實事搬上戲棚實地演出,領銜主演的女主角——還能有誰?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嗚……)
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養蠶寶寶的經驗,不過我可不是「粗殘」地把蠶寶寶給捏死,而是學校那時放連續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將它留在教室裡,待三天後再回學校去……想當然耳,咱家蠶寶寶已經魂歸西天。
當時,晴姑娘還為它掉了好幾滴珍貴的女兒淚,養到蛻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說……
當時也不曉得哪根神經打結,還真的做出將蠶寶寶放入紙盒裡,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讓它「安息」的舉動,可惜當時晴姑娘文筆不佳,否則搞不好還真會寫篇感人熱淚的「祭蠶二郎文」出來,被後世文壇併入抒情文第四傑……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請不要理會發瘋的某人晴,我們下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