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都沒說過,它有我們的名字……」她不禁緊攫住胸口項煉。她配戴它多年,卻從不知其中秘密,收到禮物時,他們還是十七、八歲的孩子,在那時,他的感情已這樣深……她心悸著,濕了眼眶。
「我曾經想說,但沒機會,只好指望你自己發現。」
她搖頭。「不可能的。」
「為什麼?」
「因為你的字太醜了,還重疊,根本看不出來。」
他瞪她,眼神危險,讓她想溜,被他抓回來呵癢,她格格笑著求饒。
祁融開了光碟與她研究內容,她說,既然他看過她的繪本,那一起來挑選要展覽的畫,於是他們翻著繪本研究,討論該選哪些畫參展。
直到她困了,他說:「別回去,睡我這裡。」知道她保守,他補充。「我什麼也不會做,只是想和你一起迎接早晨。」
她信了他,換穿他的睡衣,躺上他的床,很快睡熟了。
他卻備受煎熬,覺得自己的提議很爛,心愛的女人睡在身邊,很難當君子,可是看著她寧靜的睡臉,他感覺溫馨,還是忍住慾望,閉上眼睛數羊,終於迷糊睡去,還作了一個奇妙的夢。
他夢到從小長大的熟悉巷弄,有個咬著麵包的小男孩,搶走了小女孩的雛菊小鞋,小女孩跌倒了,淚汪汪地哭著,他追上小男孩,質問他。
「你怎麼可以欺負女孩子?快把鞋子還人家!」
小男生瞧著他,笑了,露出一排細細白牙,他恍惚覺得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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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童雅女先醒來,看見身邊男人酣睡著,嘴角微彎,似在夢裡微笑。
他作了好夢嗎?她微笑,伸個懶腰,下床,瞥見桌上那個橘色小本子……她再看他一眼,他不動,睡得好沉。
此時不看,更待何時?
她躡手躡腳過去拿起本子。會有什麼內容呢?讓他甘心受楚秘書擺佈,而且死也不肯給她看……她充滿犯罪的興奮,手微顫,翻開第一頁、第一行——
「和童小雅手牽手去看電影」
咦?
「和童小雅穿情侶裝」、「和童小雅買對戒」、「和童小雅在公園散步」、「被人說和童小雅有夫妻臉」……字跡顏色都不同,顯然是經年累月的記錄,但每一行都是她,最後一項是「和童小雅一起喝一杯酸梅湯」,有些項目前頭有打勾,仔細一想,都是她和他最近做過的事。
她懂了,這個秘密的小本子,記載著他想和她做的事,也許是他看見哪個情侶的行為,心生羨慕,就記載下來,想要在將來與她交往後付諸實行,所以楚秘書一看,馬上發現他的心事。
她翻看著,不禁微笑,這又不是什麼壞事,和她分享啊,她很樂意配合,除非太荒謬,他防得什麼似的,生怕給她知道,他其實可以大方例如——
「和童小雅在沙灘上追逐,留下兩排足跡」。她噗哧笑出來,這好像是古老年代的電影才有的畫面吧?他喜歡這一味喔?
她摀住嘴,吃吃偷笑,沒注意背後黑影無聲接近,驀地一雙強壯手臂自後抱住她,她嚇得差點大叫。
「不是叫你不要看嗎?」祁融狠狠勒抱身前人兒。
「我、我沒看,它自己掉下來的,我撿起來而已,我沒看……」她狡辯,可是笑不停。「你想跟我在沙灘追逐,留下兩排足跡?你真的想嗎?」
可惡!他面子都丟光了。「叫你不要看你還看,看了之後,就不准離開這房間……」他恐嚇地咬住她頸後,她笑著掙扎,他扳過她的臉,吻她愛笑的嘴,她便癱成甜蜜的軟泥,在他身下酥軟,熱情融化……
清晨,鳥鳴啁啾,陽光閃耀,遲了許多年的愛情,正甜甜發酵……
【全書完】
後記
爆爆爆,字數又爆炸,每次都想要克制,結果一本比一本多,這本又刷新記錄了,下一本我一定要克制……
原訂書名是「就愛欺負你」,結果,可愛的編編想到更可愛的書名《小兔抱回家》,實在太可愛啦!毫不猶豫就拍板定案。
這本書的故事發生在《特助的小羊》之前,基本設定為純純的(蠢蠢的)青梅竹馬之戀。關於男主角,一開始就想寫個像小狗一樣的傢伙,天天跟著主人(女主角)轉,渴望被主人摸頭,渴望主人關愛的眼神,但是又蠢得常常惹主人生氣,希望他的表現是深情、有趣,但一方面又會讓人邊看邊笑罵「就北七」的純情笨蛋(基本上作者設定這種角色的心態,似乎也滿妙的),寫完一看,自己頗滿意。
至於女主角,是個單純內向的乖女孩,我滿喜歡她喊男主角名字時發音不準的感覺,想像起來很可愛。
這本書稿進行中時,編輯突然有感而發,對我說:「我覺得你頗有當諧星的天分耶!」這真是讓本人傷心,其實本人是很嚴肅很正經的(我懷疑有人會相信)。
說真的,我是個很務實的人,或者說很現實。大部分言情小說的所謂浪漫情節與對白,其實我看得麻木不仁、毫不感動,當然也有少數真的很動人,讓我再三回味。所以讀者們在看我的書時,泰半會看到很實際的情節,就像是發生在身邊,因為我習慣從生活中挖掘靈感與場景。想在我書裡看浪漫到爆炸的情節,嗯,本人也很努力想要寫出來,不過我似乎欠缺這方面的細胞,每次都要很用力地想,搞笑對我而言似乎比較簡單(但我真的沒有當諧星的意思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