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要鄭如詠堅持只與警方配合,對新聞記者一律三緘其口,這個八卦新聞也炒不起來。不過,鄭如詠卻來個形象大逆轉,主動對新聞記者大打悲情牌,在鏡頭前對著搶匪淚眼喊話:「請你們主動聯絡我,我願意用一百萬元的現金買回那些首飾,因為那對我而言紀念意義重大,是我同居十多年的王姓男友送我的,我不能失去它們……反正你們也很難脫手,不如讓我買回來吧……」
有記者大膽追問:「你那位王姓男友,是不是王鼎傑?」
鄭如詠沒有回答,等於是默認。
有女記者犀利的問:「王鼎傑是有婦之夫,你說你跟他同居十多年,你不就是搶人家老公,破壞別人家庭,請問你都不會愧疚嗎?」
鄭如詠泣訴道:「不,我們是真心相愛,只是認識得太晚……」
新聞畫面播出鄭如詠的特寫鏡頭,一身名牌、珠光寶氣的,看到新聞的女性觀眾恐怕心裡都會想:男人果然是對外面的女人比較大方!
沈雲從關掉電視,怕天香受到太大的刺激。何自如顯然早已得知消息,乾脆不看新聞,關在書房裡彈琴。
「天香,來抱抱。」
「不要。」有氣無力。
「傻孩子,你要為了鄭如詠而折磨自己嗎?」沈雲從主動靠過去抱住她,用他低沉而溫柔的嗓音安撫她的情緒,「不要讓鄭如詠的小伎倆壞了自己的心情,更別讓她的詭計得逞。」
此刻的天香真是恨死鄭如詠了,存心讓全台灣人都知道她爸爸搞外遇!搶人家的老公真有這麼得意嗎?一句「真心相愛」便可以抹殺所以的罪行?
沈雲從疼憐而溫柔的摩挲她的髮梢,讓她的心情逐漸平復。
「你說這是她的詭計?」
「我也聽說了,你堂姐訂婚那天,鄭如詠在外頭嚷著要見你爺爺一面,目的是希望你爺爺承認她是王鼎傑的二房夫人,是王家的一分子。但是你爺爺一口拒絕,不肯見她一面。」
「真的?我沒聽說。」天香訝異的抬起頭。鄭如詠好大的膽子!
「沒人會故意轉播給你聽,今天若不是發生這麼大的新聞,我也不會告訴你。」沈雲從啼笑皆非的望著她。
「所以呢?」
「就因為你爺爺拒絕她的請求,加上她可能在你父親身上得不到名分上的保障,因此才會利用這一次的搶劫事件,將十多年的同居戀情搬上檯面、公諸於世,大概是想向你父親施加壓力吧!」
「然後呢?」天香冒火道。
沈雲從面色凝重了。「這要看你父親如何處理了。他是長輩,我不便多說什麼,只希望將傷害降到最低。」
天香側著頭思索了一下,「爸現在一定焦頭爛額吧!」
「可想而知。」
「他活該。可是,媽是無辜的,她一定很痛苦很難過,老公的情婦在電視上真情喊話,真是情何以堪。」
「是啊!所以你要好好安慰阿姨,風波很快就會過去。」
天香不那麼樂觀。「我怕她又繼續在媒體上放話,豁出去了似的。」
「那未必是壞事。」沈雲從揉揉下巴。
「什麼?」
「她錯估了一位最厲害的對手。」
「誰?」
「你爺爺,王奇川總裁。」
天香訝然地揚起眉笑了。好,她要打電話給爺爺,換她哭給爺爺看!
鄭如詠呀鄭如詠,你以為你哭給媒體聽,就可以得到輿論的助力嗎?這個社會的價值觀雖然改變了,沒人對「第三者」吐口水、丟石頭,但是也沒有人會頒貞節坊給同居一、二十年的女人。
以愛為名,就可以傷人於無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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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第三者通常也覺得自己很委屈,掏心掏肺的愛一個人,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為什麼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尤其這個情婦如果沒有在男人身上敲到豪宅名車、股票現金,充其量只拿到生活費或一些首飾而已,更不認為自己是拜金女、狐狸精,隨著年齡的增長會開始恐慌,若是男人在此時開始對她逐漸冷淡,她不使出非常手段才怪!
王鼎傑真的是被她嚇壞了。
「你真是瘋了。」
「我沒瘋,我很正常。」鄭如詠的得意之中,交織著一份無以言喻的悲哀與憤怒。「就因我是正常的女人,我也想要一個家,一份歸屬感。結果呢?守了你十多年,我得到什麼?你的財產以後是你女兒的,我得不到你的錢總要得到你的人才公平吧!可是你卻開始想著跟你老婆重修舊好,帶你老婆去買鑽石買皮包,你想拋棄我是不是?沒那麼簡單!」
「你簡直不可理喻。我帶著愧疚的心買一份禮物送老婆,是因為大哥的女兒要訂婚才買,值得你這樣小題大作?過去我動不動便買禮物送給你,討你歡心,我老婆有說什麼嗎?」王鼎傑更氣的是,鄭如詠竟然派人跟蹤他,否則怎麼會曉得他幫何自如買禮物。
「我不管,你是我的男人,你只能對我好。鼎傑,我不是故意要鬧,而是我太沒有安全感了,這全要怪你。」姐妹淘的每個人都勸她不要太傻太天真,男人不會感激你不爭不吵。要吵才有糖吃!
「所以,我大哥的女兒訂婚,你跑去鬧場,吵著要見我爸要去名分。你怎麼可以這麼做?這已經違反了我們當初約法三章的條件!」
「如果你真的愛我,約法三章有那麼重要嗎?」鄭如詠目光如炬的盯著他,「我不能當你的大老婆,連做一個卑微的二房夫人都不行嗎?」驕傲如她,不想說出「妾」這個字。
那些有錢的大老闆,不乏有二房夫人、三房夫人,說出去比較好聽。
王鼎傑卻苦笑一聲。「我何德何能,也配有小老婆?不要笑死人了,我爸都不敢做的事,我有什麼資格?又拿什麼臉去面對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