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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頁

 

  「不可能是因為想看吧?」她歪著頭,說出了一個連自己都覺得應該是絕對不可能的猜測。她因為自己的妄想而感到丟臉,只好開始轉移注意力,隨意望望週遭,結果在長椅旁的茶几上看見了一本精裝書。

  她停住動作。那是原本擺在林想歌床頭的那本書。

  在照顧他的那個夜晚,她因為想要打發時間。所以曾經翻開過,她以為那只是一本普通的書,卻看見了他的秘密。

  那張照片有點髒,好像掉到泥水裡然後再被撿起。即使沾了泥巴,他仍一直保存著。

  那現在呢?

  她衷心希望他不再想著那些令人難過的事。郭凝純望著那本書,仔細一看,有什麼夾在裡面的東西露出一小角。

  那絕對不會是先前那張照片,因為那一小角紙上的東西是顏料。

  她不禁伸手拉住那露出來的小小部分,然後一點一點地將之扯出。在慢慢顯露出來的那一刻,她屏住了呼吸。

  那是她親手畫的明信片。

  她翻開書本。根本沒有什麼照片,只有幾張她手繪的明信片。她呆住了,好久沒有動作,在聽見腳步聲的時候,她拿著那本書,站了起來。

  「這是什麼?」郭凝純伸直雙手,將書本遞到林想歌面前,問他。

  他明顯一愣,跟著別開臉。

  「……你又偷看我的東西。」

  她傻住。

  「才……才不是偷看呢!」第一次是她不曉得,這次是東西自己露出來的。

  「你……你昨天抱住我是什麼意思?」她不想問這種事,也害怕問,但現在一定要問。

  他抬手掩住口唇,還是沒看她,臉上有可疑的紅痕。

  「你……你自己想。」

  「你不講出來我不知道啊。」她說,不知為何已淚眼汪汪。

  他總算轉過頭來,直視著她。

  「不要哭。」

  「可是……」她忍不住閉緊眼睛,在哽咽的同時,被他抱入懷中。她一呆,這次沒有猶豫,雙手搭上他的背脊。她的臉靠在他肩膀上,不敢相信這一切,她問:

  「你……你喜歡上我了嗎?」

  「嗯。」他的聲音透過胸腔直傳到她的心。

  「哈哈。」原來是這樣,原來他是因為這樣才來找她的。她流著淚,卻又笑著。「我好開心,真的!」真的,真的!

  雖然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雖然不曉得是為了什麼,但那些都無所謂、不用明白也沒關係。

  只要這一刻是真實的就已足夠。

  她在他懷中,就像永遠不會放開似地,緊緊地抱住他。

  「我也喜歡你。」

  「……我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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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留下來了。像之前那樣,住在三樓那間房裡,恢復到她一開始住進這裡的情況。

  她白天沒事時會去圖書館看他,傍晚等他回家;唯一不同的是,他們兩個真的在一起了。光只是想到這一點,她就想一個人躲起來笑;她不知道談戀愛會是這麼教人高興的事情,每天整個人就是毫無理由地感到快樂。

  一個星期過去了,這樣的日子並沒有多少變化。雖然她很滿足現狀,但有時候也會想著是不是可以做點別的事情。

  她坐在房間裡快樂地畫畫,林想歌敲了她沒關的門。

  「借點時間。」郭凝純回過頭,就見他站在門口。

  「好。」她起身走近他。「怎麼了嗎?」她問。

  「有事情要和你講。」他垂眸睇著她。

  「什麼?」她笑笑的。

  「我幫你辦了一支手機。」他將拿著的紙袋遞給她。

  「嗄?」她還是一臉的笑,低頭瞅住袋子裡的東西。

  林想歌道:

  「沒有手機太不方便了,那樣的事情我不想再經歷一次。」

  那樣的事情?不過,算了,那不重要。郭凝純沒有會意過來。她不用手機只是因為習慣,就像習慣使用手機的人一樣,她只是相反,習慣不用手機;她的工作什麼的都是用電子郵件聯絡,手機真的沒有很必要。

  「謝謝。多少錢?」她昂首問。

  他看著她,半晌道:

  「……不用錢。只要別讓我再找不到你就好。」

  她眨眼,保證道:

  「不會了。以後我要是有要出遠門的工作,我一定會聯絡你的。」

  「你還有很多那種工作?」他蹙眉。

  「還好。」她好奇著紙盒裡的東西,低頭打開翻弄。「這次是因為請假太久都擠在一起啦。不過之前我是有故意找那種要去很多地方的,師父還超凶的罵我說『你以為你是誰啊?還敢挑工作!』但是我還是不怕死的一直拜託他。」頭髮被摸了,她因此抬起臉。他的長指正觸摸著她頰邊的發。

  他凝視著她,道:

  「我知道你師父是誰了。」

  她一愣,旋即笑開了臉。

  「是嗎?他是個好人喔!」

  聞言。他只是低垂著眼,專注地看著她。

  那支手機有拍照的功能,所以她立刻拍了他的相片,第一個輸入他的號碼。

  第一次收到戀人送的禮物,讓她一整個晚上都興奮不已。

  一大早,天才剛亮,她不曉得為什麼醒了過來。看看時鐘,還很早,她興起了做早餐給林想歌吃的念頭。

  之前雖然被禁止使用廚房,不過現在應該沒有關係了吧?女朋友應該可以用廚房的吧?就當作是謝謝他送手機給她,而且站在廚房裡做早餐也是女朋友會做的事情。開心地如此想著,打開冰箱。林想歌是個不下廚的人,而她喜歡買東西塞滿冰箱,所以幸好還有些麵包火腿之類的食材;因為工作常常在外面跑的緣故,她其實很習慣買簡單的食材自己弄來吃。

  把東西加熱或切碎之後抹醬夾在一起,一點都不難的三明治完成了。然後她東擦西抹,整理廚房,清理她使用過的東西;完成後,她拿著抹布吁出一口氣,最後泡了咖啡。但是林想歌還沒起床。

  現在好像比他平常起床的時間早了十分鐘,不過,他再不起來的話,食物是會涼掉的;更重要的是會沒時間一起吃早餐,還是乾脆把他叫起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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