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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她不希望他們父子倆為了她而鬧得這麼僵,就算他不想回去工作,至少她也想促成他們父子倆言歸於好。

  「就算是這樣,也是他逼我拔刀的。」他冷嗤道,覺得自己只是依照父親的意思做出選擇罷了。「而且除了工作以外,我和他似乎也沒有什麼再見面的需要。」

  從小他們父子倆的關係就很冷淡,向來話不投機。如果不是因為工作,根本毫無交集可言。

  「怎麼會沒有?譬如我們可以一起回去你爸那兒吃頓飯,順便聊聊天呀。」她笑盈盈地提議,馬上給了他一個需要見面的理由。

  「我和他沒話好聊。」他斷然回絕,一抬眼看她突然笑得那麼燦爛,心頭倏然拂過一陣涼意,預感不妙——

  「你……該不會已經跟他約好了吧?」

  「嗯,星期六中午十二點,我說我們會準時到。」她親匿地挽住他的手臂,告訴他時間都已敲定。

  「你!要去你自己去。」他拉開她的手,沒興趣吃這頓飯,也無法想像和父親閒話家常的畫面,倒是去和她的父母吃飯還比較有意思。

  雷恆泰去過孫尚芸家兩、三次,除了頭一回被長輩們排排坐訓了一頓以外,每餐飯都熱熱鬧鬧,吃得很盡興,不像雷家的餐桌上總是沉默冷清,令人食之無味。

  「跟你爸吃飯,怎麼能叫我自己去?」這像話嗎?!而且他才是主角耶。

  「是你要答應他的,誰答應就誰去。」他有點任性地說道,對於心愛的女人明顯偏向父親那邊,頻頻為父親說話,他感到頗不是滋味。

  照理說,她應該是完全站在他這邊的才對,怎麼突然跟他爸一個鼻孔出氣?

  孫尚芸看看他分明是在鬧脾氣的模樣,也不跟他爭論,反而一臉平靜地微笑。

  「好啊,那我們母子倆就自己去赴約。」她就不勉強他同行了,只不過輕撫著隆起的肚子,柔聲地對腹中的胎兒說:「寶寶,你看你爸連回家去陪爺爺吃頓飯都不肯,以後你長大了可別有樣學樣,至少要回來看看媽媽,我不想跟你爸一樣變成孤單老人……」

  言下之意,就是告訴這孩子將來不想見到爸爸沒關係,但媽媽可不能不探望。

  「我的孩子才不會那樣對我。」他惱火聲明,覺得她的話是故意衝著他來的。

  「很難說,個性有時候是會遺傳的。你剛出生的時候,你爸一定也沒想過你會連頓飯都不肯回去陪他吃。」她機智地反諷,暗自欣賞他臉上很不甘心卻又無話反駁的表情。

  老實說,他和他父親的個性上是有幾分相像啊。她也沒說錯。

  「好了好了,我和你們一起回去總行了吧。」不過是吃頓飯而已,他可不想為了這件小事終身落人話柄,將來被她拿出來當成教育孩子的「不孝案例」。

  「不愧是我的好老公。」她嫣然一笑,開心地在他唇上印下一吻。雖然他們現在還沒結婚,但她偶爾也會喚他一聲「老公」,早在心中認定了他的位置。

  「你願意嫁給我了嗎?」聽她這麼一喊,他馬上又提起結婚的事。

  「我都說生完孩子再說了。」她打算先把這孩子平平安安地生下來,然後再慢慢籌備他們倆的婚禮,不然萬一忙到動了胎氣,那可就不好了。

  可是這計劃她還不想這麼早對他鬆口,有點惡作劇地想要吊吊他的胃口,壞心地覺得偶爾看他一副窮緊張的樣子還挺好玩的。這可是她這個孕婦的樂趣呢,所以他身為孩子的爸只得多擔待點嘍。

  「一般來說都是在生孩子前先結婚的,我們的進度已經嚴重落後了。」他果然不服氣地想說服她,這時就很希望她是個觀念傳統的女人。

  「是你不守規矩,偷趕進度吧。」哼,他也不想想是誰害她先有後婚的,還有臉說這種話。

  「如果不是這樣,哪來我們幸福的一家三口。」他摟著她的肩,對自己的作為沒有半點愧色,倒是頗為得意。

  「臉皮真厚。」她推開他的臉,明確地告訴他:「一件歸一件,這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所以沒有商量的餘地。

  他抿直唇望看她那臉很難說動的表情,很是委屈地歎了口氣,彎下身體——

  「唉……寶寶,你看媽媽有多狠心,她不但不給我面子,也不給你面子,以後你可別有樣學樣,不然爸爸會很傷心的。」他記仇地跟孩子抱怨起她的冷酷,這舉動非但沒讓她反省,反而把她給逗笑。

  「不要在孩子面前裝可憐。」她輕鬆地說話,繼續把目光移到電腦上。

  「寶寶,你聽我說喔,爸爸以後只能靠你了……」

  「你別吵啦,去去去……」她把他推開,索性抱著電腦和資料離開,打算到書房去工作。

  他依依不捨地望著她遠離的身影,眼神十足幽怨。

  唉,想不到他還沒把老婆娶到手,己經淪為怨夫了……

  「寶寶……老婆……不要工作到太晚,我有幫你們準備宵夜哦!」

  【全書完】

  後記

  大家好,又到後記時間了。呼……整個有種大鬆一口氣的Fu……

  這次的後記,想來談談這本書的結局。在這個故事裡,我安排男主角為了愛情作出放棄繼承權的選擇,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希望大家都能為自己作出最好的選擇,而不是用別人的眼光來衡量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快樂。

  記得我剛出第一本書的時候,有個讀者寫信告訴我說她也想把寫作當職業,問問我意見如何。那時我沒有答案,就算到了今天問我也沒有,因為我覺得即使同一件事情,對不同人而言也有不同的意義與價值,所以如果自己在衡量後覺得值得,那就開心地去做吧,別人的感覺雖然加減要顧,但以職業或生活來說,只要不犯法也不影響到別人,那不就該以自己的感覺為準嗎?因為這是自己要過的人生呀!

  曾經有一度,家裡要我去考公務員。我想大家都知道公務員現在已經算是「夢幻」類的好工作了,尤其在不景氣的年代,當公務員更是多數人眼裡吃香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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