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借你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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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我這樣不會很奇怪嗎?整個外貌都不同了……」

  「不會,還是一樣美,」他吻吻她額頭。「你讓我想起一幅風景畫,皮膚像白色沙灘,眼睛像夕陽餘暉,黑色頭髮則像椰子樹在沙地搖曳的影子……」

  「我覺得比較像荷包蛋配白飯,黑色頭髮是一個大碗公。」她再歎一聲。「我就這樣活兩百年?」

  「差不多。」

  兩百年,兩個世紀,她已永遠不同,立足點更高,看得更遠,已經抓住的,可以抓得更久,這些都是他給予她。

  她隱隱感覺,他執著的愛在她體內流動,潛藏力量。她從未想過愛情可以如此具體,真實存在於每一個呼吸中。他們相愛,被愛情聯繫,他們彼此獨立,也在靈魂深處交融,她更真切地感覺到他,化作堅韌而溫柔的情感豐盈她。

  啊,她能想像相愛兩百年的感覺了,與他並肩,愛至最終。

  「那……往後的兩百年,叨擾了。」她明媚的眼眸終於露出一點點笑意,「還請你多多指教,祭師先生。」

  他凝視她,目光與她深深糾纏,沙啞道:「我很樂意。」然後他低下頭,吻住她粉紅唇瓣。

  【全書完】

  後記 佟蜜

  很喜歡影集「Lost」提到的一個小故事。米開朗基羅當年成名前,在父親的事業底下工作,他每天到辦公室,就對著一塊大理石發呆,旁人問他在做什麼。

  米開朗基羅說:「我在工作。」

  四年後,那塊大理石,變成了曠世名作——大衛像。

  整本書寫下來很順暢,只有最後女主角轉化成吸血鬼的地方猶豫了下。人該如何變成吸血鬼?一般電影演的是被吸血鬼咬了,自然就變成吸血鬼,但這太草率了,一個吸血鬼每晚要是品嚐兩個人,就造出兩個吸血鬼,按這速度,地球上早就沒有人類了。

  吃掉吸血族的肉?太噁心了。

  舉行儀式?又不是邪教。

  想來想去,還是用交換血液的方式最適合。曾經在官網短文提到,我受到《夜訪吸血鬼》一書的影響頗深,書中的吸血鬼就是用此方式將人類變成吸血鬼,先吸食人類血液,再將自己的血給人類飲用。血是重要元素,生物由此獲得生命、維繫生命,由血液去改變一個生命體,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

  所以……究竟為何想寫這題材呢?可能和近來很想變成吸血鬼有關吧。

  越來越覺得生活太緊迫,每天只能睡八小時,不時有病痛,喜歡的與擅長的往往和自己的工作無關,工作與責任義務沒完沒了,太多時間貢獻給別人,太少時間留給自己。

  想做什麼?真正需要什麼?為什麼老是覺得累,總是在失去,想要的總是遙不可及?大家都沒困惑,為何只有我在煩惱?我想逃走,向世界的盡頭飛奔。

  在《夜訪吸血鬼》書中,當年最喜歡的是小吸血鬼克勞蒂亞,後來看了相關書籍,對另一個女性角色印象頗深——黎斯特的母親。

  她一生為家庭子女勞苦,到老病痛纏身,黎斯特將他母親變成吸血鬼,她隨即拋下所有,變成冒險家,在世界上到處漫遊,探索她所欲知的一切,完全為自己而活。當時我並不喜歡這角色,覺得她任性,如今卻終於懂了這角色的內在是全然的自我。

  假如變成吸血鬼,我可以整晚坐在山頭看月亮,一看五十年。永恆把知覺和感情都拉松拉寬,終於有空間容納自己,構築更完整的自己。作為人類,哪能如此悠哉?

  假如我學米開朗基羅大師,四年盯著螢幕不動,會得到什麼?大概是破紀錄的電費帳單,以及無數「你是個不事生產的廢人」的譴責眼光,沒人會相信我在進行曠世鉅作。這是個重視實績的時代,你最好手上時時在忙,晚上加班、週末加班,休假還在想公事,要賺很多錢,把自己搾出很多存款數字,你才是個有用的人。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就是如此,存在於體系之外的價值,便難以被承認。不脫離這個世界,就要依照世界的價值生活。

  人生實在短促,壓力實在不可免。雖然生命在緊迫之中依然有精彩火花,但真的,好累、好累。所以吸血鬼於我而言,是個逃遁喘息的想像,是一種反抗現實的存在,是沒有光的桃花源。

  我只是個渺小無用脆弱的人類,但軀殼裡,有個吸血鬼的不朽靈魂。

  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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