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感冒而己,沒有關係。你已經等我那麼久,我連一分鐘都不想再讓你多等——」未完的話,被一記狠狠的擁抱打斷。
「你這個笨蛋!」
無情的時候很無情,讓人氣得想掐死她,多情的時候又深摯得讓人整顆心都揪了,是要他怎樣?這混蛋女人——
他悶悶低咒,卻一點也不想放開她。
「對不起……」她總是讓他太傷神,每一聲苦惱的歎息背後,都是為了她,她不是不清楚,她真的欠他好多。
他沒回應這聲歉語,只是反問她:」那你心裡的包袱呢?放下了嗎?」
「只要我還活著的一天,我都想守住夏家,寧馨是我的責任,這個包袱我永遠不會放下。但是你,我也不會再放開。以前是我不夠勇敢,連寧馨都能走出來,我也不能一直用悲觀的眼光去看世界,所以——請你陪我留下來,好嗎?」
他沒有回答她,只是收緊臂膀,用牢得無法呼吸的擁抱回答她。
他不在乎她要扛多少責任,他可以陪她扛,只要這個包袱是以愛為名,而不是她用來埋葬人生的罪咎,她扛得快樂,又有什麼不可以?
「這一次,不會再反悔了吧?」他悶悶低語。要是再變卦,這次他真的會吐血而亡。
「我保證!」
「嗯。」無聲依偎了片刻,宋爾雅鬆開手,拾起落在床邊的機票,三兩下撕了它。
他動作太快,她來不及阻止,愕然望他。
太遲了嗎?他——不接受?
他吻了吻她笑容略失的唇角。「你以為我會希望你為了我,把自己累成這樣嗎?不管大感冒小感冒,你給我好好休息,我們有的是一輩子的時間,別急,慢慢來,嗯?」
她怔怔然,任由他將她按回床上,拉好被子。
「我是臨時回來的,等等還得趕九點的班機回去,你就別忙了,乖乖待在這裡,該工作就工作、該休息就休息,照顧好自己,等我回來陪你們過年,聽到沒?」
他可以自己來回奔波,卻不捨得她勞累。明明嘴裡說著不該寵壞她,實際上卻還是用著他的一切包容她。
她笑了,八年來,首度露出真心的笑容——
「好,我等你。」
童話的最後
拖著行李走出機場,清晨的低溫,讓吐出的氣息化為陣陣白煙。
宋爾雅空出左手,拉整滑落的圍巾,順手將剛剛鄰座女客塞來的名片揉了丟垃圾桶。
——我結婚了,有個八歲的女兒。
為什麼每次說這句話,都沒人肯相信呢?他表情看起來很不誠懇嗎?
正想隨意挑輛計程車坐上去,斜後方傳來清亮呼喚。「把拔、把拔!」
他回身,只見包成小雪球的女兒飛撲而來。
「我好想你喔!」親親摟摟加抱抱,以表孝心。
宋爾雅笑著承接女兒的滿腔熱情,稍慰相思之後,這才直起身,望向一旁含笑而立的女子。
「不是說了我自己會回去,別一趟路專程來接我嗎?」天氣那麼冷,在家抱著溫暖的被窩多睡一會兒多好。
她只是淺笑望他,探手撫了撫他頸上的圍巾——這是她送的,那回和寧馨一起去百貨公司,親自挑選寄到香港給他的。
他眸光微熱,心知她渴望撫摸的,絕對不是這條圍巾,只是公眾場合,無法如女兒那般隨興所至。
「回家吧!」他嗓音微啞,低聲道。
「嗯,回家。」
將行李搬上後車廂,宋爾雅自行坐上駕駛座,發動上路。
「把撥,有禮物嗎?」
「你爹回來讓你看,就是最好的禮物了。」回完,他側首輕聲說:「以願,口袋裡有樣東西,給你的。」
「把拔好偏心!」有人聽到了。
夏以願安撫地拍拍後座的女兒,探手往外套口袋裡摸索,摸到他的皮夾,本欲歸回原位,瞧見露出一小角的紙張,她順勢打開皮夾。
比證件更早看到的,是一張照片,她和小冬兒的照片。
那露出一小截的紙張,是一小段詩句,某一天下午,她和小冬兒一起合寫的《長干行》。
他不但留了下來,還裁切整齊,折放在皮夾內隨身帶著。
他的心意如此明顯,兩個女人、一張照片、一首沉穩與稚嫩筆跡交錯的長干行,就是他心上全部的重量。
「每回往返,短短一個小時的航程裡,我讓它陪我一起度過。」
她輕輕撫過紙張上的字痕,低噥:「還敢講!你都對小冬兒胡說八道,這誰的定情詩、誰的青梅竹馬啊?」
「不就是你嗎?」
「少來!」他們認識的時候都十三歲了,最好他還沒脫離摘摘小花、騎騎竹馬的年紀。
他抿唇悶笑。「小姐,我可是第一次在女人身上起反應。」
「那不就很榮幸!」她咬牙吐聲。
明明一轉頭就去對寧馨念情詩,還講得這麼情深義重……
含糊在嘴裡的咕噥,他聽見了,斜瞥她一眼。「我那時要是走到你面前,含情脈脈念情詩,你保證不會一是打扁我?」
……會。
「詩,真的是為你念的。」他瞭解她的固執,說不背,就真的會抵死不背。與其她被罰寫不完的書法,他只能接連幾天像師公唸經一樣,強迫她記起來。
因為她彆扭,所以他也只能迂迴。
「為什麼?」這個疑問藏在她心裡很久了。「我一點都不可愛,個性那麼差,剛認識就害你摔下樹……」
他怎麼有辦法喜歡上這樣的她,還一愛就愛了這麼多年,連她都佩服他「獨特」的眼光。
「知道要反省就好,人家寧馨高高興興的來和我分享喜悅,說她多一個姐姐了,為了表達歡迎誠意,兩個人生平頭一回當賊,爬樹偷摘水果要討好你,結果呢?被某個差勁的小混蛋暗捅一刀。」
「……對不起。」這一句道歉,遲了好多年。
「你欠我的何止這一句?」要真和她計較,早氣死了。
「那你禮物還送不送?」她揚了揚不知幾時落到她手上的小方盒。
「……你有當扒手的天分。」有夠神不如鬼不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