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一口氣將炸香菇、煎蛋、番茄切片、花椰菜、煙熏鮭魚、黑布丁和燉豆子全裝在一隻大盤子裡,最後再附上幾片奶油煎吐司,頓時香味四溢,讓人受不了誘惑地口水直流。
「真誇張的豐富……」她嚥了嚥口水,直到今天才明白自己是多麼意志不堅定、完全沒原則的人。
「早餐很重要,要慢慢品嚐、保持好心情,接下來的一整天都會非常順利。」
「我很少認真花時間吃一頓早餐。」這是她過去還跟母親同住時,受母親的作息影響養成的壞習慣,總是早午餐一起吃。
「所以以後我來照顧你。」他再次深情地告白。
柴子夜一口豆子差點噎住。「不行,最慢明天你就得搬走。」
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他大概沒料到會遇見像她這種「無恥小人」。一邊吃人家辛苦準備的美味早餐,一邊把人家趕走。
但是,只要一想到他動機不單純,那些感動就會瞬間歸零。
「好,我搬走,不過,我以後會打電話給你,你會接吧?」
「會啊,有公事要談的話。」
「那如果像今天這樣,約你出來吃個飯,或到哪裡走走,肯賞光嗎?」
「如果是『約會性質』的話,那就免了。」她斬釘截鐵地劃清界限。
「真的對我一點感覺,就算是小小的火苗也沒有?」他受傷地問。
「抱歉,讓你做了一個月的白工,」她勾起假笑。「我會結算薪水跟這個月你大大小小的花費給你。」
「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薪水……」
「就是因為你的目的太明顯,所以我更不能讓你留下來。我答應給你時間,讓你試試,但是沒感覺就是沒感覺,再拖下去也沒意思,我不是故意為難你。」
她昧著良心說對他毫無感覺,就怕他下一刻露出勝利表情,如果真是這樣,她絕對會懊惱到撞牆。
「我懂……這種感覺不能強求……」雖然心傷,但他決定緩下腳步,給彼此一些時間與空間想想。
盧森搬走了。
柴子夜不知道自己會那麼快就開始想念他。
清晨,她睜眼醒來,躺在床上,皺著眉朝空氣嗅了半天,聞不到那讓人有起床動力,精神為之一振的咖啡香氣,半晌她想起,昨天晚上他已經離開。
所以,今天起她就清閒了,在自個兒家裡愛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想一隻腳蹺到半空中躺著看書,高興穿著內衣趴趴走,甚至裸奔都沒人管。
儘管她並沒有這類特殊嗜好,但還是成功地喚醒自己熱愛自由的靈魂,奮力起身,踩著輕快的腳步進到浴室盥洗。
她洗了個澡,一身清爽地來到客廳,拉開落地窗窗簾,播放輕快的音樂,接著磨咖啡豆、煮咖啡,打開冰箱,尋找做早餐的材料。
看見冰箱裡塞了滿滿的食材,柴子夜一下子就想起她和盧森一起到百貨公司地下一樓的超市採買時,他推著小推車,笑問——
「我們這樣像不像新婚夫婦?如果你的手上還牽個像你這麼漂亮的小女娃,那就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了。」
當時,她給了他一個白眼,只覺得他油腔滑調,沒有一句話不是虛情假意,用來哄女人開心,拐騙女人心。
這一招對她沒有用。
雖然,後來朝夕相處中漸漸發現自己似乎有些先入為主的偏見,漸漸認為其實他沒有那麼討人厭,沒有那麼吊兒郎當,可還是無法從他身上看見「認真」兩個字,他整個「紈褲子弟」的形象太鮮明、太根深蒂固了。
其實,她成長的環境跟盧森差不多;她母親雖然因為懷了她便從此息影,可因為習慣了五光十色的繁華夜生活,喜歡熱鬧,加上母親從影的成績太輝煌,所以即使人已不在演藝圈,家裡進出的卻全是線上、幕前幕後的重量級人物,不少新人也會來拜拜碼頭、拉攏關係,就盼日後事業有貴人相助。
柴子夜從小就特別懂得「察言觀色」,看得出這個圈子裡錯綜複雜的男女關係,當然,母親也爆了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所以,很早,她便看清了愛情的本質,其實就是比「性」稍稍體面、華麗一點的用字罷了。
柴子夜一邊煎法國吐司,一邊分析自己對盧森始終放不下戒心的原因。
應該說,他一直想讓她相信他對她的喜歡是「愛情」,可他不知道她談過的戀愛次數足以正是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愛情」,而且,她相信以他的經驗不可能不清楚,可他還硬要用「愛情」來詆騙她,若他直接說他就是想跟她上床,搞不好她還能欣賞他的坦白。
「他就是個愛情騙子。」柴子夜得到結論。「一個演得很像癡情種子的愛情騙子,是花花公子界的標桿,當奉為圭臬。」
沒錯……
將前因後果思考清楚後,她有種胸口廢氣盡除的輕鬆感。
「拒絕他是對的,沒有什麼好懷疑的。」
她無事一身輕,邊哼著旋律邊將煎好的吐司盛盤,擠上些蜂蜜,接著把煮好的咖啡與微溫的鮮奶一同傾注到杯中,這就完成了一道美味簡易的早餐。
她做到餐桌旁,拿起刀叉,笑容明明還掛在嘴角卻陡然感到一室寂寥。
僅僅少了一個人,這屋子竟就變得如此安靜。
她環顧早已熟悉的住處,她習慣的世界並沒有任何不同,可一頓早餐,她的心情起起伏伏、高高低低地迴盪了好幾遍,只因一個無聊、膚淺、輕佻的男人進來過又離開。
個性好勝的她,無論如何也不願承認自己在盧森才離開的第一個清晨就不斷地、不斷地想起他;可打從一睜開眼,進到廚房、打開冰箱、煮一壺咖啡、煎法國吐司,每一個轉身、每一個動作,她的腦中都會浮現這些日子每天每天在她嚴重晃來晃去的身影。
她該死的真的對他動心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倏地站起來,開始在餐桌旁繞圈圈,這簡直是太晴天霹靂的大事。「又不是白癡,明知道他打什麼主意,怎麼可能還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