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男逼我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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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

 

  「爸的意思是在說我對這段感情還不清楚之前,你就已經知道我愛上恩恩了。這會不會太神機妙算?」費傑挑眉問道,覺得自己若是那麼簡單被識破,恩恩也不會暗戀她那麼久。

  「還不相信?那為什麼有人要幫恩恩介紹男友時,你就會嫌東嫌西,脾氣變得其差無比,餐廳的事情就會突然多如牛毛,多到她沒法子繼續和別人交往?你花名在外,但是唯一在乎的只有她,怕搞砸了感情,所以只好努力把她當家人看。」許精進替陷入呆愣中的費傑倒了杯紅酒。「對吧。」

  「爸,我一定要敬你一杯。」費傑一臉欽佩地舉杯和岳父乾杯,這才服了氣。「你要是早告訴我這些話,我早把她娶回家了。」

  「這種事說破了,你還說是我慫恿你咧。你得自己體悟,總之我就是等著,等著你叫我一聲『爸』。」許精進和費傑又乾杯,兩個人勾肩又搭背,笑得很開心。

  許恩恩笑著擦擦已經用完餐的費廷,把他放到地上。

  費廷眼睛一亮,抓著許恩恩的腿,奮力蹬起小腿,搖搖晃地往前走。

  走一步——咚——屁股著地。

  費廷嘟起唇,四肢快速往前移,抓著桌腳努力地起身,走一步——咚……

  「我的女婿人選只有你一個!」許精進酒後泛紅的臉龐說道。

  「你的女兒也只有一個啊,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他喜歡我嘛。」許恩恩瞅了老爸一眼,覺得自己單戀那麼多年,真是虧大了。

  「你們兩個的神經眼恐龍一樣大條。」許精進笑著又舀了一口飯。「這炒飯裡加的鹹魚醬哪兒來的?」

  「上回到日本樂地,見幾個漁家在賣這種自製的鹹魚醬,我想說爸會喜歡,所以買了兩大罐。」

  「好孩子,不枉我這些年怎麼樣也想拉你一把。你爸爸現在在澳洲工作很認真,早睡早起。我有信心,他這回鐵定可以徹底改過的。」許精進大聲說道。

  「爸,謝謝你從沒放棄過我們。」費傑音嘎啞地說道。

  「我一直當你是自己孩子。」許精進用力拍著費傑肩膀,眼眶也有些泛紅。

  「我不會讓你失望的。」費傑給了岳父一個大擁抱。

  許恩恩看著他們,卻是一邊笑一邊擦著淚水,因為早在費傑住進他們家之時,他們就當他是一家人了啊。

  突然間,許恩恩的眼尾餘光注視到一旁的費廷不對勁的地方。

  「廷廷自己走了五步!」

  兩個男人全都跳了起來,衝到費廷旁邊,一時之間,歡呼鼓掌之聲不斷。

  費廷則是露出可愛笑容,又賣力走了幾步,以感謝大家的欣賞。

  「了不起、好樣的,給他一杯汽水,咱們好好慶祝一番。」許精進大呼小叫地說道。

  費廷喝了一口汽水,整張小臉卻皺成一團,圓圓小嘴嘟了半天,才嚥下了那口汽水。

  「哈,他沒喝過碳酸飲料……」費傑沒同情心地大笑出聲。

  「可他很有嘗試精神,又喝第二口了……」許精進大聲叫好。

  許恩恩看著那三個男人,突然間又想要掉眼淚了,一定是討厭的荷爾蒙引起的問題。

  「你會更幸福的。」她摟著他的頸子,在他唇間笑著說道。

  「因為你今晚決定讓我為所欲為了嗎?」費傑雙眼發亮,直接把她摟近自己,直到兩人曲線完全相貼為止。

  「你你你……你哪一次不是為所欲為!」她用力推他的肩膀,拚命揮手招著計程車,怕他雙說出一些讓她從頭紅到腳底的話。

  費傑哈哈大笑地攬住她的肩膀,大掌一高舉,很快地就攔到了一輛計程車。

  他打開車門,與她一同坐進後座。

  向計程車司機說了去處之後,他僂過她身子,在她耳邊說道:「謝謝你。」

  「謝什麼?」她揚眸看他。

  他雙眼晶亮、唇線圓弧一樣地上揚,正是最讓她心動的美男笑容。

  「謝謝你愛我。」他說。

  「那我也謝謝你逼我嫁給你。」她嫣然一笑,更加偎近他的懷裡。

  費傑摟緊她,將下顎置於她的柔髮之間。如果再幸福一點,他的人生可能會就此爆炸。

  但是,爆炸沒關係,反正他親愛的老婆會把他一片片拾回,再一片片拼湊回來的。因為——

  她愛他啊!

  ——全書完

  後記

  有時候,人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真的很難控制。就像是明知很多食物對健康沒幫助,但有時就是會想來份炸物或燒烤。如同寫稿的最後一天,正是颱風最大的一日,南部淹大水,我坐在電腦前卻拚命地想吃泰國料理一樣,充滿罪惡感但沒法子阻止。

  我想,如果許恩恩有選擇,一定不會找上費傑這麼難搞的人物。(不過,迷上了就沒法子逃脫啊。哈∼∼)因為嘴巴不好、個性又有某種程度憤世嫉俗的費傑,一開始鐵定不會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幸好許恩恩是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她會秀自然地包容身邊的一切,把身邊需要照顧的人一併納入羽翼裡。

  當然,我也很喜歡費傑那種不服輸,一定要闖出一番名號,會為了所愛而不顧一切努力的拚勁。(有沒有人發現,我寫作時其實也在對男主角發花癡啊,哈!事實上,我肚子餓的時候,更想有費傑在身邊。)我喜歡這樣的故事,喜歡費傑和許恩恩守護彼此的感覺,也喜歡一歲小天使費廷。

  我覺得一歲正是孩子們很可愛的一個時期。這個時候的娃娃們,懂得什麼叫玩耍了,可還在牙牙學語地探索這世界,傻憨憨的模樣,誰看了都愛。更遑論現在的孩子跟以前比起來,模樣其實愈來愈可愛了。媽啊,我的口氣好像老人喔。

  寫完故事之後,我一直以為它只有十萬字,因為我寫得挺順暢,也不覺得字數很多,直到完稿的那一刻才發現——

  什麼,又十一萬字了。

  字數從來不是故事好看的關鍵,但可以寫到欲罷不能,還滿痛快的。可以來個讓自己都覺得甜蜜的結局,也讓人像吃了開心果巧克力慕斯軟糕一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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