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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喂?」女性的聲音響起。

  「你好,請問王惠娟女士在嗎?」孫映芙客氣的問。

  「我就是,請問你你是哪位?」對方這麼響應著。

  孫映芙一怔,她就是?

  原來……她的聲音已經變得這麼陌生了,她們互相都聽不出來對方是誰。

  「我是芙蓉。」孫映芙淡漠的說。

  對方沉默了一會兒,才聲調不穩的開口,「芙蓉?」

  「對,芙蓉,你的女兒,還記得吧?」她略帶嘲諷的說。「見個面吧!」

  「有……有什麼事嗎?」

  「我不想在電話裡談,你今天撥個時間出來,不然我就直接上門找你。」

  「我知道了,中午可以,要約在哪裡?」

  「新生醫院你知道吧?」

  「知道。」

  「就到新生醫院附近那家星巴克,中午十二點半。」

  第7章(2)

  他知道自己正在受地獄之火焚燒。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那熊熊的烈火一次又一次的灼燒著他污穢的靈魂。

  他一點都不意外自己會下地獄,畢竟如此污穢的靈魂,地獄是唯一的歸處。

  儘管痛苦,他還是歡迎那些烈火燒盡他的污穢。

  突然,一陣舒爽的清涼感自他頭上灌下,那痛苦的燒灼暫緩,耳邊傳來溫柔的呼喚,那像是從天堂傳來的天籟。

  「黎宸。」

  這呼喚他的聲音,就像是他朝思暮想的心愛的人的聲音。

  上天終究是待他不薄,在他污穢的靈魂被消滅之前,還讓他能再聽見她的聲音。

  「黎宸,醒醒。」

  聲音近在耳邊,他聽不真切她說了什麼,但那仍迫使他努力想掙脫無盡的黑暗,這裡太黑了,他心愛的人怕黑。

  微光穿透黑暗,漸漸地,迷濛的白出現在眼前。

  「黎宸,你醒了嗎?」模糊的臉映入眼簾,用著她的聲音問。

  好一會兒,眼前的景象終於慢慢清晰了起來,他眨了眨沉重的眼皮,誰知一閉上就差點又睜不開。

  「睜開眼睛,黎宸。」孫映芙見他似乎又要昏睡過去,有些焦急的喊。

  「芙蓉……」他費力的睜開眼,真的是她!「你……為什麼會在這裡?你不應該在這裡,快點離開……」

  「你在胡說什麼啊?你知道這裡是哪裡嗎?」他神智是清醒的嗎?

  「地獄……」除了地獄,他還能去哪裡?

  地獄?看來他真是神志不清了。

  「黎宸,你在醫院。」孫映芙在床沿坐下,抬手覆上他的額頭,燒是暫時退了,但是她知道等藥效過去又會開始發燒,這兩天都是這樣燒燒退退,不過最高溫有在往下降,醫生說這代表治療有效。

  「醫……院……」他茫然的重複。

  「你生病了,感冒並發肺炎,燒到四十一度,差點死在家裡你知不知道?」

  是生病了?不是下地獄?

  「所以……我還活著?」他低喃,神智慢慢的清楚了一些。

  「你想死嗎?」孫映芙憤怒,冷下聲質問。

  他微微啟唇,又閉上,就算現在病的稀里糊塗的,他也很清楚不能挑戰生氣的芙蓉。

  「我怎麼會在醫院的?」他有些無力的問,神智稍微清明了些,只記得淋了雨回去之後,覺得頭重重的,知道@自己受了寒,便到藥店買了一盒感冒成藥,吃了兩顆之後,想說睡一覺醒來就好了,沒想到再醒來就是現在了。

  「我叫救護車送你過來的。你被送進加護病房,在加護病房待了一天,病況穩定下來之後,才轉到普通病房,你已經住院兩天了。」想到那天那種緊急的狀況,她就覺得恐懼,她現在仍然慶幸那天沒有被自己的驕傲和尊嚴阻止去找他,否則他可能已經陳屍在床上了!

  「芙蓉,你……」黎宸混沌的腦袋終於想到一個重點,「你……你願意見我了?」

  「我可不是幻影。」她咕噥,不願意見他的話,她又怎麼會在這裡?

  「真的不是嗎?」說真的,他還真的有些懷疑,也許他還在地獄受焚燒之苦,現在只是中場休息時間。

  想抬手碰碰她,卻覺得手臂沉重極了,抬不到一般便使不上力,軟軟垂下時被她軟嫩細緻的手包覆住,送到她微涼的頰邊。

  「怎樣?不是幻影吧?」她對他柔柔一笑。

  「嗯。」他有些難以置信。「芙蓉,你不生氣?不追究了?」

  「你不想說,以後我就不問了。」

  他訝異的望著她,就這樣?

  孫映芙見他驚訝的樣子,輕歎了一聲,俯身趴在他的胸膛,眼底盈上濃濃的痛,想起那天和母親見面,在她的威脅下,母親不得已吐實,說出來讓她震愕不已的真相。

  在他十八歲那年,母親曾經花錢買了他一夜給父親……玩弄!

  「是你爸爸逼我的,芙蓉,他雖然喜歡女人,可是更喜歡年輕俊秀的男孩,他威脅我要我配合他,我不想糟蹋好人家的男孩,所以才去那種地方花錢買人。是他自己不好,為了錢去那種地方出賣自己,他也不是第一次陪客人上床啊!只是那一次陪得是男人罷了。」

  不僅是個男人,而且還是一個有性虐待癖好的男人!

  母親說,她偷偷錄下了那天的情形,並以此要挾父親離婚,才終於脫離了這個可怕的婚姻。

  這樣一對喪心病狂的男女,竟然是她的父母!

  「那年我看見雜誌報道你們兩個交往的消息,認出來他就是當年那個男孩,所以來找過他,他一眼就認出我是誰,我威脅他,如果不分手,就要公開那個錄像。」

  所以他才和她分手,難怪她寧死也不願把理由告訴她。

  「錄像時用來牽制你父親不要來找我麻煩的,你父親過世之後,我留著也沒用,就毀掉了,說要公開是騙他的。」

  當她強硬的要母親交出錄像的時候,母親這麼說。

  「我是為你好,你的未來一片光明,怎麼可以為了那種人毀掉?」母親這麼辯解。

  十八歲……她記得他曾經說過,他外公在他十八歲那年生了重病,差點死掉。

  當時她只慶幸他外公被救回來,完全沒有聯想到,一個十八歲的孩子,在當年積欠健保費用,也沒有任何醫療保險,又不知道該如何尋求社會資源幫助的情形下,要怎麼支付龐大的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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